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的工作
共青团的国家政权社会支柱作用。引导青年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增强青年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青年的政治鉴别力和社会责任感。 要为团组织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认真执行党章关于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事业单位团的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的规定,系统党委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召开以下内容的会议,其同级团委(总支、支部)党员书记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应列席参加:研究党的建设工作的干部人事工作除外;研究有关青年工作、共青团工作和其他群众组织工作的;研究安排年度工作或阶段性工作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其他可以列席的会议。不是党员的团组织负责人,也应当列席与团的工作有关的会议,让团组织及时了解党组织的工作意图,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 4、优化工作条件,为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首先,党组织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关心、支持团的工作,为团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切实保证团组织必要的工作经费,对团的专项活动,要给予必要拨款。要给基层团的活动提供场所,要帮助基层团组织建立青年活动室、读书室,配备相应的活动器材、学习资料。 其次,必须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使这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1、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每年集体研究团的工作至少1-2次,在一些影响共青团发展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上要及时给予指导。要落实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责任制,把基层团的建设纳入基层党的建设的总体格局,把团建的目标任务纳入党建的目标任务,研究、部署、检查、考核党组织的工作,要与团组织工作同步考虑。检查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应把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成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团建工作的考核情况,应作为评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负责人的重要依据。团组织年终考核不是先进的,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一般不能评为先进,分管领导一般也不能评为先进。 2、建立团干部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把团的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党的后备干部的重要岗位,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切实做好团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要把团干部培训列入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的整体格局,要进一步拓宽团干部的选拔渠道,把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干部选拔到基层团的岗位上来。要改变目前部分单位团委书记兼职过多、负担过重、团组织班子不齐的现象。团委书记要做到专职专用,因条件限制不能做到专职的,团委书记应是其主要职务,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团的工作。对因年龄原因转岗的团干部,单位党组织均要给予妥善安排,让其再图发展。要做好基层团干部的挂职、交流、轮岗工作,丰富团干部的阅历和实践经验,拓宽知识面,提高工作能力。 3、建立推优入党和推干荐才机制。 党组织要把“推优”纳入发展青年党员工作规划,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要经过团组织“推优”,35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也要经过团组织考察推荐,使“推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在发展团员入党时没有团组织推优档案的,视为手续不齐全,党委应不予审批。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应及时反馈意见。对已经建团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单位,上级团组织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由同级党组织指定所属的党组织联系该单位的团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推优入党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要以培养、教育工作为重点,在对全体团员普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教育的同时,加大优秀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提高“推优”的质量。要继续探索推干荐才的机制,鼓励团组织广泛聚集、努力培养、积极举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党组织要从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高度,充分重视团组织的推干荐才工作。团组织要积极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青年后备干部,党委组织部门应予重视与考虑,各级党组织要有计划地做好推干工作,对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潜力、能开创工作新局面的优秀团干部,要大胆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局党委组织部门和局团工委要经常检查和指导下级党团组织组织推荐工作的落实。团组织要认真审核下级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必要时可以就团员入党、后备干部问题直接向团员、青年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建议。 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优秀青年人才的工作,必须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必须和党组织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互协调。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加强党对共青团的领导,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是党、团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程。为此,各级党组织要本着“思想上重视,政治上把关,工作上支持”的原则,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逐步形成党建带团建的良好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级党团组织的活力。
《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的工作(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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