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
,保证党内民主健康发展。要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同志澄清是非,主持公道,支持他们坚持原则、大胆工作。
(五)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供组织保证。要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审计机关、组织人事和宣传舆论等部门的联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反腐倡廉的合力。
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必须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我们要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党性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和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知识,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水平和科技含量。要加强纪检监察理论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新鲜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面临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我们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党章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在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严格把好进人关,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坚决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三、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和部署,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总的情况是好的。现在到年底还有三个多月,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加大工作力度,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今年各项任务的落实。
要进一步抓好党风政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向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的歪风,存在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问题,少数地方还存在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现象。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严加整治。继续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问题。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已经部署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通过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形式,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的恶性事件,要严肃查处。对措施不得力、不良风气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特别是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加强执法监察,保证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等四项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监管,健全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四项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切实解决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进一步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继续加强理想信念和权力观教育,督促领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自觉接受监督。要围绕党内监督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制定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完善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机制。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解决个别地方和部门存在的买官卖官、徇私枉法的问题。要做好巡视工作,重视运用巡视成果。巡视组要客观公正地了解和反映情况,对巡视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级纪委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完成中央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同时,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明年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措施。
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第3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66754.html
(五)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供组织保证。要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审计机关、组织人事和宣传舆论等部门的联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反腐倡廉的合力。
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必须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我们要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党性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和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知识,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水平和科技含量。要加强纪检监察理论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新鲜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面临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我们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党章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在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严格把好进人关,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坚决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三、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和部署,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总的情况是好的。现在到年底还有三个多月,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加大工作力度,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今年各项任务的落实。
要进一步抓好党风政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向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的歪风,存在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问题,少数地方还存在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现象。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严加整治。继续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问题。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已经部署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通过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形式,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的恶性事件,要严肃查处。对措施不得力、不良风气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特别是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加强执法监察,保证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等四项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监管,健全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四项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切实解决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进一步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继续加强理想信念和权力观教育,督促领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自觉接受监督。要围绕党内监督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制定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完善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机制。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解决个别地方和部门存在的买官卖官、徇私枉法的问题。要做好巡视工作,重视运用巡视成果。巡视组要客观公正地了解和反映情况,对巡视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级纪委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完成中央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同时,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明年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措施。
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