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实践是最好的民主教育
在美国大选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北京市东城区分司厅小学6年级4班的孩子们也决定搞一次大选。大队委的产生不再沿用“老师推荐同学投票”的传统模式,而是通过学生自荐、发表竞选演说、公开投票等几个环节选举产生(《中国青年报》)。
说实话,这一消息比美国大选本身更吸引了我的眼球,因为我一向认为,民主教育才是真正应该“从娃娃抓起”的事情,而民主实践则是最好的民主教育。
为什么说民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呢?这是因为民主制度的实施,是需要人民配合的。良好的民主制度要能够良好的运转,要求公民具备高度的民主素质,包括对民主理念的认知、守法的精神、对他人人格、生命、财产及相关权益的尊重等等。而儿童时期正好是一个人可塑性最强的时期,如果他们在这个时期就能够确立对民主的信仰,熟悉并且尊重民主的游戏规则,则对今后国家民主制度的推进,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那么,为什么说民主实践是最好的民主教育呢?这是因为,民主作为一种制度,本身并不是个什么神秘、抽象的东西,而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民主有些像驾车------你虽然对汽车的原理头头是道,但如果从没有摸过方向盘,那还是等于零。不过你一旦学会,也就不会再感到神秘了------会开汽车有什么高不可攀的呢?
即以该小学的这次选举为例,由于候选人是通过“自荐”产生的,要经过竞选才能当选。那么自荐者就必须学会向“选民”宣明自己担任“公职”的意愿,证明自己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才能,承诺将努力为“选民”服务,等等。这一系列活动必将使他形成并强化如下认识:自己的权力来自于“选民”,因此需要负责的对象是“选民”而不是老师,与自己的“公职”相联系的权力和荣耀既然是“选民”授予的,那么“选民”也可以收回,等等。这些理念恰恰是民主制度下一个政治人物所必须具备的。
对那些并非候选人的孩子们来说,他们能从这次选举中收获什么呢?他们会发现,自己作为“选民”,有对候选人进行了解的权利;有获得候选人承诺的权利;有自主地决定是否以及支持哪一个候选人的权利;最后,从逻辑上说,如果当选者的表现令他们失望,他们还有罢免他的权利。这些理念也恰恰都是民主制度下一个负责任的公民所必须具备的,如果在课堂上讲,是很饶舌的,但只要实践一次,就一切都明明白白了。
当然,在中国推进民主制度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小学生的“游戏”是远远不够的。但无论如何,让孩子通过民主实践来学习实践民主,无疑是一个正确的做法。哲学家杜威曾经说:“教育是民主的‘接生婆’,它使民主在每一个世代得到更新的社会力量”。中国的民主建设任重道远,还需要这个“接生婆”加倍努力。
《民主实践是最好的民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