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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几点思考


、分析和解决问题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让他们的情感得以陶冶,态度得以端正,价值观得以正确养成。但是学生学习不能仅仅停留在直接经验的水平上,更不能以直接经验取代中小学生必须掌握的间接经验,因为对于个体人来说,时间的有限性、活动空间的有限性决定了他的直接经验在数量上的有限性,而对于正在发展中的中小学学生来说,他们的未完成性也会使他们的直接经验的正确性和认识深度受到很大局限。夸大直接经验的意义,单单或主要地依靠直接经验是达不到《纲要》提出的培养目标的。
  既然学生学习以间接经验为主,那么接受学习就不能不成为学生主要的学习方式。理由很明显,探究学习再好,但学生上课时间是常数,如果以探究学习为主,在义务教育的九年时间里,学生所学的知识只能是所要求的几分之一甚至是几十分之一。现行课程存在的非改不可的地方,并不是不该以接受学习为学生的主要学习方式,而在于学生的学习方式单一,把接受学习当成了唯一的学习方式,而且更严重的是,机械性接受学习在很多时候、很多学校成了主要的学习方式。本次课程改革针对这个问题鲜明地提出学习方式要多样化,要让长期以来不被重视、不占位置的探究学习成为学生的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为了更有保证地让学生学会学习,在课程结构上也将研究性学习作为从小学到高中都必修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内容之一。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多样化的课程类型以其各自所长的功能互相补充、互相促进,从而使学生在扎实掌握终身学习所必备的基础知识、技能时不仅仅停留在认知的层面上,而且在情感态度价值观和学会学习上都得到充分的发展,特别是使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真正得到培养和提高。需要指出,不要以为接受学习就必然使学生处于被动状态。文革前17年和改革开放20余年中,大批学生通过以接受性为主的学习方式获得了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有力地证明了接受学习绝不能与被动学习划等号,更不能与死记硬背相提并论。接受学习中的学生同样是学习的主体,他要自己听,要自己看,要自己想,要自己主动地参与。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的精神,在接受学习中同样应该而且也能够得到贯彻。关键在于教学能否真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果学生没有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是在研究性学习中也会是被动的。应当看到接受学习方式的短处和局限,它容易使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因此,如何在接受学习中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就更有难度,也就更需要我们在改进和提高接受学习上下功夫。总之,我们在反对过去学习方式单一化这种片面性的时候,不要走向另一种新的单一化和片面性,显然那绝不是本次课程改革所要追求的。
    四、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必须确立,因而更需要教师发挥主导作用
  本次课程改革针对现行课程与教学中不重视发挥学生主动性的问题,强调要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力求改变在教学中学生的被动、他主状态,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学生作为学习活动的主体,如果他自己不愿学,不想学,不能学,不会学,不肯学,是注定学不进、学不好的。这一点,任何一位有实践经验的老师都会有亲身体会。教学论从理论的高度也早已对此进行过论证。本次课程改革中不少专家学者又引用建构主义理论、自主学习理论进一步阐释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但是有人主张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说法已经过时,“主体主导说”解决不了问题,既然要学生自主学习,教师只能起促进作用,即促使学生潜能由潜在状态生长为能力,认为教师规范学生的学就势必造成对学生的束缚甚至会扼杀学生的自主性。这就提出一个问题:是不是在教学中确立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就可以不要教师起主导作用了呢?要实现正直意义上的自主学习,教师的主导作用是可以取消或削弱呢还是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这是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难以回避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我们认为,学生的主体地位恰恰是在教师主导作用下确立的。教学中学生的自主学习是以教师发挥主导作用为前提和条件的,取消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自主学习便不能存在,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便无从谈起;相反,越是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自主学习就越能真正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就越有可靠保证。教学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教师作为教的主体进行教的活动,学生作为学的主体进行学的活动,二者同时发生、交互作用的过程。教师的教是为学生的学服务的,离开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学,教师的教便没有任何意义;而没有教师作为教的主体的教,学生的学不仅难以保证正确的方向,而且难以保证应有的效率,这种自发和自流状态的“学”也就不是在教学中的学了。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表现为指导和规范学生的学,从而促进学生的学,具体地说,教师要为学生学习创设情境,激发学习动机,提供学习资源和条件;确定方向,选择内容,教给方法;根据社会、国家意志向学生提出要求,督促和管理,使学生的学符合社会的要求,符合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古今中外大量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学校中学生学习的最主要特点,就是有教师教,有规范,有指导。《纲要》明确提出的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和更新内容、改善结构等要求,便是为教师规范学生学习提供主要依据和标准。这与学生自主学习不仅不矛盾,而且恰恰相反,会使自主学习因有了正确方向指导和规范而富有成效。
  了解一些课程与教学论历史发展的人都知道,在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关系问题上,“传统派”与“进步派”进行了历时百余年的论争,“传统派”的“教

师中心论”有其合理的部分,但它过分夸大了教师的作用,抹煞了学生的主体性,“进步派”准确地抓住了“教师中心论”的问题,在尖锐批判“教师中心论”的片面时,却走向了另一种片面性。其“儿童中心论”贬低了教师的作用,把学生的主体性与教师的主导作用绝对地对立起来,苏联的教学论和我国解放后的教学论在批判实用主义和“儿童中心论”时,又对学生的主体性承认不够,也犯了“非此即彼,非彼即此”的形而上学片面性的错误。我们不应重蹈覆辙,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正确认识和处理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关系,看到他们既对立又统一,因为有对立的一面,所以不能用一个取代另一个;因为有统一的一面,就要使两者互相结合和促进。据此,教师的主导作用因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不仅不能取消,不能削弱,反而必须加强。我们要改革的是教师在发挥主导作用中的缺点和流弊,是要改善它,而不是否定它、削弱它。改善教师的主导作用,首先要在认识上克服片面性,不能把它与学生的主体性对立起来,同时要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以保证其胜任主导作用,还应当不断研究和改进发挥主导作用的具体形式,不断提高主导作用的水平和功效。
  本次课程改革要求师生之间建立民主平等的关系,彼此应当学习和合作,这也正是建国以来历次课程改革所一贯倡导的。但是师生在人格上和社会地位上的平等并不等于教师可以不对社会和学生负特殊的责任。作为教育者的教师不能把对自己的要求降低到中小学生同一水平上,教师和学生虽然都是主体,但在教与学的关系中,两者不是也不应该处于一个层次上。教师需要、在事实上也必然地发挥着主导作用。顺便提一下,对现时流行教师应当“由什么什么转变为什么什么”的说法应当以严谨的态度加以斟酌,以防止新的片面性。例如说“教师应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尽管教师不应当仅仅传授知识,主要是促进学生发展,但是教师促进学生发展却主要是通过传授知识来进行的,教师当然应是知识的传授者。承认这一点,还可以据此对教师的知识素养提出应有的要求。现在有人提出只要会组织合作学习,教师懂不懂学科知识都可以,甚至还有人夸口说他虽然没有专门学过各学科专业知识,但可以胜任中学任何一门课的教学。果真如此,那么我们的中小学便可以毫无愧色地误人子弟了。记得文革中曾出现过文盲教小学语文课的“笑话”(教师本人不识几个字,课堂上读课文让学生读,教生字让学生教,学生不认识的字再让学生查字典),难道这等悲哀的故事还应当再发生吗?
    五、要认真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但提“中小学课程要与国际接轨”却应当慎重
  本次课程改革中,专家学者对世界各主要国家的中小学课程进行了大量的比较研究。借鉴外国的经验,对推进我国的中小学课程改革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里,世界范围内大规模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至少有三次,特别是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大力推进课程改革,而且都把课程改革提到增长综合国力的高度上认真加以对

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几点思考(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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