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热点的发展
1 研究目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是目前唯一的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的基金研究项目,它面向全国高校、社科院、党校、党政机关的科研部门、军队院校等五大系统,被社科界视为衡量科研实力和科研组织能力的重要标志。就体育学而言,被单列为一级学科且列入申报范围的时间较晚。1997年首次设立“体育学”类,并资助了一批有关课题的研究项目,之后每年均有立项课题,这无疑对提高我国体育社会学科的研究水平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作为国家最高级的科研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研究课题的指南和立项资助基金项目,从宏观上反映了本学科研究的热点,现状及发展方向,因此对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的体育学类项目进行综合分析,有助于了解本学科的研究发展动态,为科研选题提供导向,为学科建设决策提供参考,为发展和完善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制度提出有关建议。
2讨论与分析
2.1 立项数量年度统计分析
1997-200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的体育学类项目共126项(见表1)。
表1 1977~2002年国家社科基金体育类项目统计一览
立项类别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合计
重点项目 0 0 0 0 2 2 4
一般项目 15 12 9 17 23 21 97
青年项目 5 2 1 2 5 8 23
自筹基金项目 0 0 0 0 1 1 2
合计 20 14 10 19 31 32 126
从表中的各年份的立项情况看,除1998年、1999年数目下降外,近年来立项数量增长较快,2002年已达到32项,2001年与2002年则几乎相同。从项目类别分布来看,一般项目与青年项目为最多(分别为97项和23项),是历年来申报的主要项目,重点和自筹资金项目则偏少(分别为4项与2项),且从2001年才开始立项。据有关报道,2002年国家社科基金有突破性增长,比2001年的6000万元增长了4000万元;比1998年2600万元几乎增长了三倍;2003年国家将继续加入投入力度,这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进一步繁荣发展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2.2 立项单位排序分析
从表2的数据上看可分为三个层次,国家体育总局立项数量最多,达17项,占立项总数的13.49%,为第一层次;居第二层次的为各老牌体育学院,包括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院、武汉体院,其立项数量与各大体院的实力排名基本一致,居第三次层次的是其它体院及师院体育系,其中清华大学代表了普通高校非体育专业。从单位所在地来看,由于国家社科基金的管理机构在北京,因而地处北京的单位占有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共占32项,占总数25.39%。由于争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竞争非常激烈,许多单位都非常重视,并纷纷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如对本校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给予相应的配经经费资助,这些良好的激励机制为今后的申报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表2 项单位排序一览(立项数量为3项以上的单位)
序号 单位 立项数量 比例(占总数) 单位和住地
1 国家体育总局 17 13.49% 北京
2 北京体育大学 12 9.52% 北京
3 上海体育学院 9 7.14% 上海
4 武汉体育学院 8 6.35% 武汉
5 天津体育学院 7 5.56% 天津
6 成都体育学院 7 5.56% 成都
7 中国人民解放军 5 3.97% 广州
体育学院
8 哈尔滨体育学院 5 3.97% 哈尔滨
9 华南师范大学 4 3.17% 广州
10 吉首大学 3 2.38% 长沙
11 清华大学 3 2.38% 北京
2.3 项目主持人所属单位系统分布
表3 项目主持人所属单位系统分布一览
序号 单位 立项数量 比例
1 体育学院 59 46.83%
2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 32 25.39%
3 机关及科研单位 23 18.25%
4 普通高校非体育专业 7 5.56%
5 军队院校 5 3.97%
从表3项目主持人所属单位系统分布来看,体育学院为最高,共59项,占46.83%,普通高校体育专业居第二,为32项,二者合而为一,代表了高等体育院校最多的立项项目,共91项,占总数的72.22%,这与高等院校在体育科学研究中,研究队伍的素质,研究的资源及水平都占较大优势是相吻合的;其次为各体育机关(主要是体育局)及各省市科研机构,共23项,占总数18.25%。2.4 主持2次以上项目的学者、项目名称及一些重要项目内容的分析
表4 主持2次以上项目人员情况一览
附图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成功立项2次共有8人,这些研究人员大都是在学术上有较大的建树或在某学科处于领先研究地位并影响较大的学者或专家。一些社科基金项目的成果引起了中央领导人的关注,如秦椿林教授的《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于善旭的《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配套立法的研究》受到李岚清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奥林匹克研究受到了世人的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