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
甘肃张掖市纪委监察局 宋建军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因此,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为反腐倡廉提供思想保证、营造舆论氛围和形成整体合力的客观要求,是建立健全反腐防腐体系的重要环节。
一、更新观念,深化对“大宣教”的认识
宣传教育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立足点就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而要形成这股“合力”,就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大宣教”的认识。
第一,从提高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整体效果来看,必须构建“大宣教”格局。
首先,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必须融入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之中。党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其中思想建设是基础,组织建设是保证,作风建设是关键,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及其宣传教育工作既隶属于作风建设,又寓于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之中,只有当各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联动,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的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才能收到最佳效果。其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必须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宣传思想工作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反对腐败,教育是基础。”十六大又指出,“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胡锦涛总书记也强调指出,“教育抓好了,德治加强了,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了,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回顾我们党的发展历程,虽然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处的客观环境不同,面临的工作任务不同,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始终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实践证明,只有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才能取得整体效果。再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必须放在改革开放的社会大背景下考虑。当今时代是一个快速发展变化的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传统的、单一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已经不能满足受教育者多种层次的需要。因此,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根据新形势的变化和新任务的要求,找准新的着眼点和结合点,拓展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体现时代特色。
第二,从目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来看,必须构建“大宣教”格局。
近年来,按照省纪委和市委的安排部署,我们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大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先后开展了党政纪条规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典型案例及“过三关”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两个务必”教育,两个《条例》专题纪律等活动,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到位,先导功能弱化。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逐步得到加强,但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基层还存在着不主动、不经常和不打总体战的“三不”现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先导和基础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机制不健全,整合效应不强。各级纪委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牵头机关,在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能时,操作难度较大,与组织、宣传、党校和新闻媒体配合不够,给基层造成多个主题、多个中心、多头布置和多个要求,由于时间紧、人手少,对于上级的多个教育主题和教育要求,往往无所适从,只好疲于应付,从而影响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整体效果。三是方式方法滞后,教育效果不佳。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还是沿用传统的“一讲众人听”的老方法,对教育对象不研究,对教育内容不选择,仓促上阵,抓到什么学什么,与实际脱节。因此,只有构建起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积极整合组织、宣传、纪检、党校和新闻媒体等部门的优势,统一主题,统一思想,统一要求,贴近基层工作的实际,才能变“应付完成任务搞教育”为“积极主动抓教育”,才能切实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从而真正把我市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在纪检监察“四项职能”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必须构建“大宣教”格局。
教育、保护、惩处、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四项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为主要目的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在纪检监察四项职能中处于基础地位,发挥着治本的
作用。一方面,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为纪检监察其它三项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思想基础。这是因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有组织的思想引导活动,它解决的就是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只有经常性地对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才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才能勇于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才能自觉揭露违纪行为并与之进行坚决斗争。另一方面,从防范的角度来讲,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纪检监察其它三项工作也密不可分。这是因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着眼于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而离开了自觉性的纪律监督,无异是一句空话,没有教育的监督必然是无效的监督。同时,教育解决的是思想问题,尽管制度与思想比较起来,具有相对稳定性更显得重要,但完全没有思想教育为基础的制度,也一定是苍白无力的;而惩处违纪者,真正的目的不在于惩处,而在于教育,是让犯错误者接受教训,未犯错误者引以为戒。因此,纪检监察四项职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把教育与保护、惩处、监督这四项职能有机结合,把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宣传教育和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执法监察、廉洁自律等工作结合起来,构建起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大格局,才能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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