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2004学年梅口中学“四·五”法制教育总结
2003~2004学年梅口中学“四·五”法制教育
工作总结
一学年来,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经过我校全体教职工的努力,基本实现了“四·五”普法的目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健全、形成网络、责任到人。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团支部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还聘请乡派出所所长为法制教育副校长,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安全管理网络。把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纳入教师工作计划,是各项评先、考核的决定性条件。整体安排,分层实施,责任落实到人。
二、学习法律、宣传法制、运用法律。
教师是学校教育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他们的法律素质直接关系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和学生的法律素质水平。从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入手,每月安排1次学习,组织教师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交通法规》等法律法规。使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三、寓法制宣传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请学校法制副校长进行专题讲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维权》;《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帮助学生明是非,知道在生活中如何保护自己;利用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每学期2次。利用主题班会、主题队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知识讲演、晨会、板报、宣传栏等生动、直观、多样形式向学生普及法律的基本常识,每学期至少开展4次活动。培养中学生遵纪守法、是非观念,增强爱国、守法、自护、安全、环保意识。
四、依法执教,依法治校。
努力加强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察小组。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听取、审议中心各口工作计划和总结;听取、审议、通过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方案,把学校管理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建立公示制度,增加透明度:1、宣传国家政策、文件精神;2、公开学校财务收支;3、公开学生收费、用费情况;4、公开资金使用情况;5、公开教师晋级、考核、评先等事项。
总之,一年来学校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一些客观条件的限制,加上
《2003~2004学年梅口中学“四·五”法制教育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