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霸王行业现象
的城市公共服务企业中,暖气公司可谓“顽固分子”之一。他们在供应范围、供应面积、供应季节和温度等方面均体现出强制、不可商量的“霸王作风”——不屑和户主打交道,只对准一个单位或一个小区,起码也是某幢大楼。至于某家人因旅行想少用一两个月,至于某户主是单身汉不需要所有房间都供暖,至于有的人不喜欢过高温度……对不起,人家根本不会理你。 一位业内人士说,这类“霸王企业”和私营企业比起来不知拥有了多少特权,他们在征用土地、破路埋设管道、燃料供应、市场开发等方面,都因打着政府部门的牌子而畅通无阻且成本低廉;他们几十年来都在享用着没有竞争和垄断定价的好处,从不为卖不出产品而发愁,工资和福利却远远超出当地企业的平均水平。这是典型的“用人民的税款办企业、用政府权威销售产品”的垄断行为。 在一家IT公司上班的刘威先生说,物业公司的“霸王条款”气得人咬牙切齿,比如:一楼住户也要交电梯费;公摊面积、地下室都让物业偷着出租了,物业用公摊面积办公,在地下室做饭,物业与业主没有合同却能进来收钱……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制定“霸王条款”的人几乎无一例外的是垄断企业。从短期来看,因为消费者缺少选择,类似条款的制定会给企业带来短期的高回报。但随着这种不平等条款不断地被质疑,以及消费纠纷的不断尖锐,其实企业是在不断打击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霸王”为什么那么牛 难道这些企业真的不担心这些“霸王条款”会影响到自己的长远发展吗?一位在电力部门工作的员工说:“消协点评就点评,反正又不能真的拿我们怎么样!” “人民电信人民办”——这是中国电信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口号,电信行业的高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纳税人分担了大部分投资。但“人民电信”是不是“为人民服务”,服务得如何,是不能不大打折扣的。 近10年来,消费者反电信垄断的呼声不是不高,社会各界的舆论不是不予支持,几乎每年的“两会”都有关于反电信垄断的提案,政府也并非不管不问,从电信一分为二,到二分为三,再到三分为四,从体制上反电信垄断的步伐一直没有停止过。然而,电信还是稳坐“霸王”首位,业内人士指出,就是因为它代表了两大利益:国家的利益和部门的利益。 2004年,信息产业销售收入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已成为中国经济的第一支柱产业。电信既是自然垄断,也来自政府的授权。因为电信行业的创收必须从消费者口袋里掏票子,在利益的驱动下,能多掏绝不会少掏。在全国各地,电信部门的职工是很令人羡慕的:工资高、福利好。电信行业的职工收入曾连续几年高居全国各行业之首。两种利益相辅相成,互为作用,电信的“霸王”地位谁能撼动得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说:“如果是国外的企业、完全市场化了的企业,那还怎么会对它的消费者这样不重视呢?而那些接近于垄断的企业,他们又怎么能关心这些问题呢?比如民航机票的价格和电信服务定价的问题,好多人都一直在呼吁,可结果又怎么样呢?这不是几句话就能解决的问题。”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一位教授说,不顾企业社会形象而单方面制定不平等条款,这本身就是种很不正常的经济行为,受此危害的不仅仅是产生消费行为的公众,还有企业自己。一项经济政策的制定或者一种经济行为的决定是需要决策者有一定远见的,需要着眼于将来而不是仅仅停留在现在。 “霸王现象”何时休 在如何制止和消灭“霸王现象”的问题上,公众普遍认为要坚决打破垄断,让更多的工商企业参与到竞争中来;还有的提出既要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同时还要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除此以外,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发挥媒体的作用都是被消费者认为能够有效制止“霸王现象”的手段。 在中央国家机关供职的孙先生说,垄断固然是一些行业霸气十足的原因,但垄断并不天然产生霸气,霸气也并不都来自垄断,比如这次入选“霸王行业”的超市行业就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助长这些行业霸气的背后,其实与有些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力有很大关系。因此,政府部门应该主动介入、及早介入,把“霸王条款”扼杀在襁褓之中。 一些企业常常以“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为挡箭牌,把消费者的维权请求挡回去。而事实上,合同的解释权,应该是双方平等协商,共同拥有,而“最终解释权”在司法机关,绝不是经营者。法律专家指出,目前我国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霸王条款”的规制过于抽象和概括,缺乏具体明晰的法律表述,也缺乏救济性的条款。这是我们在加强立法中应该克服的一个缺陷。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谷法官说,立法的价值取向首先要明确,就是保护消费者,保障市场的平等竞争。很多国有企业在打官司时,动不动讲“国有资产流失”、“我是国企,我不赢,你就是危害了国家利益”。这实际是把企业利益混同于国家利益,打着“国家利益”的招牌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毫无疑问,打破垄断不但是现阶段推动我国市场经济进程的当务之急,更是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过渡期”国际竞争的明智之举。除了国家有关部门从行政等政策角度给垄断打开一个“缺口”外,行业协会也应发挥一定的能动作用。然而,在电信、电力、教育、医疗等高垄断、高壁垒产业,要么看不到行业协会的踪影,要么看到的是违背市场原则的运转机制,似乎都与政府有着某种直接或间接的亲缘关系。 倘若他们多吸收民间力量的加入,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的交流和沟通,体现协会的群众性和服务功能,引入高效、透明的责权监督机制,那么就不至于出现超过97%的受访者遇到过“霸王条款”,在寻求解决后,很少或根本没有得到过满意的结果这样一种尴尬情景了。 墨西哥:“霸王行业”垄断资源 《环球》杂志驻墨西哥城记者/叶书宏 一提到墨西哥电信公司,《环球》杂志记者的墨西哥籍同事米切尔就恨得咬牙切齿,因为每到月末结账的时候,他的话费单上总会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2004年1月,米切尔的账单上无故多出几十比索(1 《解析霸王行业现象(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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