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责合理用权
校长负责制的推行,对深化教育改革,特别是推动学校从实际出发,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发挥了重要作用,从80年代末到现在,涌现出了一批不同类型,办有特色的学校,成为现在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基础和骨干力量,也涌现出一批创造了突出办学业绩的名校长,成为我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的表率与中坚。
50多年来,我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演变说明,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建立,既取决于完成教育发展与改革任务的实际需要,又受制于我们对管理应遵循的原则的认识,同时也必然受着党和政府的管理体制的影响。演变的过程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这种精神,也必然会贯彻在现在和今后的体制改革的进程中。
当前,在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获得了较为广泛的认同。但是,由于其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程度还很不够,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来进行完善。目前在完善校长负责制的过程中,引起广泛关注的问题包括:学校的有限责任问题,决策的民主化问题,以及学校内部的制约机制问题等。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目前承担的非教育的社会责任很多,而这些非教育责任的考核指标常常是硬性的、具体的。校长作为负责人所承担的责任中,可以被“一票否决”的,往往就是这些非教育的责任。这样极易造成校长不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也容易诱发校长的急躁情绪和专横作风。因此,理清责任关系,使学校承担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主的有限责任,是提高校长管理水平的重要条件。
校长既承担着部分决策责任,又承担着执行的责任。如何解决决策过程民主化的体制保障问题,是当前完善校长负责制应当重视的问题。其中需要着重探讨的是学校内部的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问题。
公立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的,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作为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设立由校长主持的校务会议作为日常工作的议事机构,是目前不少学校采用的体制。也有的学校重大的问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这些都是对校内决策机构的有益探索。但与此同样重要的是这些机构的决策程序问题。首先是哪些问题是学校的重大问题,需要提到决策机构讨论,既不要造成重大问题缺乏民主决策,又不要造成事无巨细,都要讨论决定,以体现民主与效率的统一。其次要考虑的是决策采取由决策机构成员表决通过,还是在充分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校长最后决定,以体现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统一。同时,由于学校的类型,规模的大小不同,学校的决策机构与决策程序也应有所区别。
健全学校内部对校长的制约机制,也是当前需要关注的课题。加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督导机构的建设,是加强对校长工作指导与监督的重要方式,因为这种监督立足于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立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估。学校内部党组织要发挥监督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对校长的工作进行评议,但尤为重要的是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和家长对学校工作的评价制度,因为对于学校来说,服务对象满意不满意应当是衡量学校工作的最重要的尺度。
不断完善以校长负责制为重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既是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一项改革的理念与实践相结合的探索,同时也是逐步实现校长的责任与权力相统一,民主与效率相统一的过程。我们应当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而稳步地寻求完善的途径。
在相同的外部条件,相同的内部管理体制的情况下,不同的学校,对校长履行职责水平的反映也并不一定相同,对校长的权力究竟是大、是小这个问题的看法也不尽一致。这与学校成员的素质,首先是校长的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培育一支具有高素质的校长队伍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
我很赞赏有些同志借鉴对城市的评价指标,来评价校长。那就是评价一位校长要看他的实力、能力、潜力、活力和魅力这五项指标。实力,是指由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和生活经历的积淀形成的整体素质。能力,是指表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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