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不要说校长的坏话?
我所在学校的教研室印发的《做教师的22条军规》(以下简称《军规》)中的第二条规定:“永远不要说校长的坏话。”理由是“虽然我们的工资是由财政拨款的,但你不要忘记实质上是校长签发的”。读完心中陡生疑虑,难道校长是“皇上大人”,只能“谢主龙恩”?
这是学校领导层精心制作,还是出自他处,带着疑问笔者上网查找,出乎意料的是它被许多学校网站转载而被称为教育新论。《军规》的作者是K12论坛黑白斋主,他说:“我列出这22条军规,也不代表我对每一条都是认真执行的,有的甚至是我经常违反的,但我也从违反中体会到了相应的惩罚,正因为这惩罚,我才更希望你能遵守。”
我不知黑白斋主是何方人士,但猜测他一定是我们的同行。我很感谢他对教师们的提醒,心领神会他在上级委任的校长负责制下的苦衷。
因为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校长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监督无力。另外,为了便于领导,事无巨细一概找校长,好多事都要求在校长会议上表态、拍板,校长从无奈到习惯,无意中助长了校长的专制及权力的扩张。其次,校党支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虽然与校长负责制一同写入相关的法规文件中,但这种权力和责任在校长负责制下是不对等的,促使校长的权力扩张,导致校党支部仅成为党员职工的思想教育工具,教职工代表大会形同“聋子耳朵”。在我们的周围,有些校长“天马行空,独往独来”;有些校长利用手中的招生权(特别是择校生)、人事权等权限大肆揽财。如此等等,才出现了不少“高衙内校长”、“交际花校长”、“市侩校长”、“旅游校长”……导致有些学校管理无序,人心涣散,教师们敢“怒”不敢“言”,能者离去,弱者忍受,学生们纷纷转学,更有甚者,这种“一手遮天”的霸道作风像瘟疫一样在一个地区蔓延,使得一个镇、一个县的教育瘫痪。这样的局面让每个有良知的人都感到心痛,那么我们该不该说校长的坏话?
什么是坏话?就是让对方听起来不舒服的话。通常说这话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中生有,恶语中伤,损毁其声誉,这种坏话是说不得的;另一种是“坏话”的确存在,而对方全然不知或自我感觉良好,说“坏话”的人说出来是希望对方改正,或引以为戒。像第二种“坏话”,我们该不该通过职代会说出来,难道仍然坚守军规——“永远不要说校长的坏话”?
面对某些校长的不当行为,如果我们坚守“永远不要说校长的坏话”,那么我们只能无条件服从,是非对错全由校长说了算。这样下去,我们必然谨小慎微,性格冷漠,缺少热情,一切由校长安排。这样的学校,哪会有生命活力和创新动力?古人说“兼听则明”、“良药苦口”。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者的职责不仅仅是“管”的意识,更要有“理”的意识、“育”的意识。一所学校的师生员工与另一所学校师生员工之间的差异往往是由“理”而不是“管”造成的。校长应开明理智,以德服人,闻过则“思”、闻过则“改”。在业务学术方面,不是以势压人,不以个人的好恶为尺度去衡量评价教师。这才是教师敬仰的校长。
《永远不要说校长的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