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也应当贯彻人民主权原则
当我们走进庄严的法庭,我们会看到神圣而威严的法官;会看到原告席、被告席,看到饱读法典、能言善辩的律师。这里应该是人类伸张正义,惩办邪佞最公平公正的殿堂。应该说办案人员已具备审案判案的能力。但为何依然出现冤假错案?一些弱势群体的案子为何依然得不到公正判决?
如今启动陪审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透明度;但三个陪审员的介入还不足以体现“司法民主”。三位陪审员能否自如、自主地履行司法职责还有待观察。说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由于受体制的制约,法律在与权、钱、黑社会的较量中,未必百战百胜。似此,三个陪审员的力量还是显得单薄。目前我国司法制度仍不完善,一旦审出“大案要案”,陪审员也难独立行使审判权。
司法制度的完善正在循序渐进。司法民主同新闻自由一样,不是等来的,而是争取来的,所以陪审员的介入具有积极意义,但其操作的难度较大。(武昌傅家坡二路省机宿舍刘传东)
汉网链接
谁来为见义勇为买“保单”?
9月9日,一位七旬老人在武昌火车站下车时突发心脏病,好心的司乘人员欲把老人送到医院抢救,但一连拦了六辆的士,司机见其病重,纷纷拒载。后遇一辆“标兵车”,将老人送到医院,经救治老人已脱险。
笔者认为,政府应为见义勇为买“保单”。应当设立一个专门机构,不仅仅表扬奖励见义勇为,而是给见义勇为者一些实质性帮助与保护。给“110”电话增加一个功能,当的士司机运送突发病人到医院时,可请求来人帮助,来人接替司机护理职责后,司机即可继续正常运营业务,医院方面也不必担心无人付款。这个机构还可以通过政府拨款、募捐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以此解决特殊事件中无法解决的费用问题,从而使见义勇为者免受“做好事、背债务”的困扰。(88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