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民政工作安排意见
200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2005年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005年我县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为主题,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中心,以求真务实为作风,以依法行政为要求,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提高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水平,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进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全面发展。 一、继续加强救灾救济和城市低保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要加强三个体系的建设。即进一步完善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灾害应急机制为主体,社会动员机制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城市低保、农村五保、特困户救助制度为基础,临时社会救济为补充,专项救助相配套,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和完善以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为基础,临时帮困送温暖活动为补充,社区服务相配套的社会互助体系,努力开创我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新局面。 (一)及时有效开展生产救灾工作。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做好救灾人员、装备、资金和物资的准备工作,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提高自然灾害应急能力。严格执行灾情统计制度,切实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对上报的灾情要认真核查,严格把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误报。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救灾款物的使用范围,规范救灾款物的发放程序,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实行有偿使用;在救灾款物的发放中,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农村特困户的基本生活权益。同时,按照上级要求,5月底以前完成农村救助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城市低保工作。据实核定家庭收入,实行有效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加强分类施保工作,对有大病重病、严重残疾及子女上学、单亲等家庭,给予重点照顾。坚持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挪用、克扣、拖欠低保金现象的发生。继续加强低保工作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低保工作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五保供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县政府《关于印发商水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2005〕4号)精神,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实现应保尽保。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应保未保、不按标准施保”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五保供养资金管理,确保供养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按程序发放到五保对象手中。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敬老院为依托的五保供养服务网络。 (四)大力推进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健全和创新慈善组织形式,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拓宽慈善资金募集的新路子,积极开展慈善募捐和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国际慈善组织的联谊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引进国际慈善救助项目,使我县慈善救助活动与国际接轨。 二、加大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双拥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增强依法优抚的意识和能力。以贯彻落实新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优抚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落实政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确保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和维护。巩固和扩大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成果,健全完善制度,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随全县平均生活水平同步增长。积极探索构建灵活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问题。同时,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的思想稳定工作。 (二)积极推进双拥工作向深层次发展。深入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双拥工作的新形式、新内容、新路子,推进双拥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制度化、法制化、经常化、社会化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加大争创双拥模范县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军民共建活动,继续大力开展行业拥军、科技拥军、司法拥军、社区拥军,进一步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 (三)加大改革力度,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强化行政调控、落实《优待安置证》制度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改革上,大力推行自谋职业,力争2005年全县城镇士兵自谋职业比例达到20%以上。积极争取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自谋职业经费、培训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拓宽安置渠道,力争向非国有单位安置退役士兵取得较大进展。要把退伍安置工作作为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县活动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在7月底之前完成退伍安置任务。 同 《2005年度民政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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