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辅导材料
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监督意识和机制建设:
1、要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任何公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或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这是一条千古不变的真理。就人的本性而言,滥用权力是多数人的自然天性,这种天性只有在外部力量的有效抑制下,才会被迫维持于正常的权力运行轨道。对于人民民主而言,只要还有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存在,就会有超越法律的权力,这种权力将为所欲为,侵蚀和破坏民主,最终可能导致国家的解体和人民民主权利的丧失.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大会上明确指出:“权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拥有较大的法定权力,理当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监督的主要目的是克服权力腐败,防止权力滥用,权力腐败与滥用是各种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也是其他腐败现象的重要根源.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应当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犯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检察工作和检察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检察干警绝不能认为,,接受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找碴子”。因此每个检察干警,都要自觉地而不是消极地、真诚地而不是应付地、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
2、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的关系.
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宪法和法律有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受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检察权力的行使也不例外。因此要认识到,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其共同目标就在于保证正确行使权力实现司法公正.。
3、要把各方面的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建立起了中国特色检察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主要八种形式:(1)、党的监督,是确保执法权朝着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方向运行的指导力量。检察干警应当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与依法办案有机结合。(2)、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代表人民意志的最高形式的监督,具有宪法和法律效力,执法机关必须树立人民主权的观念,认真向权力机关汇报工作,听取意见,接受检查或视察。(3)、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的监督,是一种社会力量的监督,能够反映社会和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有利于查照执法中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行为和效果方面存在的问题,检察干警应当虚心接受他们的监督,提升执法工作质量和社会效果。(4)、在检察机关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起着重要作用,是查处干警滥用权力和违法渎职行为的主力军。纪检、监察人员要切实加大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要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养成”挥泪斩马谡”的胸襟和气魄,以正干警的视听和价值取向。(5)、诉讼参与人和当事人的监督,具有特殊重要的监督作用,他们是各种诉讼中的主体,有的甚至还是干警滥用职权的受害者,最了解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最清楚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是监督执法权行使的有效力量,对于保证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的干警务必认真接待他们的控告、申诉,听取他们的意见、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6)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渠道,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证权力正当行使的重要途径。我们必须正确对待,自觉接受舆论监督配合、支持和引导舆论对执法权的行使进行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7)、在刑事诉讼中,政法部门之间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要原则,也是保证刑事司法公正的监督形式,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这一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8)、人民监督员的监督。
上述各种监督形式都从不同角度,在不同层面上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起着十分重要的监督作用,有利于执法权的正确行使,有利于检察干警执法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依法治国理念在检察机关的有效的实施。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辅导材料(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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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任何公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或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这是一条千古不变的真理。就人的本性而言,滥用权力是多数人的自然天性,这种天性只有在外部力量的有效抑制下,才会被迫维持于正常的权力运行轨道。对于人民民主而言,只要还有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存在,就会有超越法律的权力,这种权力将为所欲为,侵蚀和破坏民主,最终可能导致国家的解体和人民民主权利的丧失.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大会上明确指出:“权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拥有较大的法定权力,理当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监督的主要目的是克服权力腐败,防止权力滥用,权力腐败与滥用是各种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也是其他腐败现象的重要根源.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应当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犯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检察工作和检察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检察干警绝不能认为,,接受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找碴子”。因此每个检察干警,都要自觉地而不是消极地、真诚地而不是应付地、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
2、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的关系.
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宪法和法律有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受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检察权力的行使也不例外。因此要认识到,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其共同目标就在于保证正确行使权力实现司法公正.。
3、要把各方面的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建立起了中国特色检察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主要八种形式:(1)、党的监督,是确保执法权朝着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方向运行的指导力量。检察干警应当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与依法办案有机结合。(2)、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代表人民意志的最高形式的监督,具有宪法和法律效力,执法机关必须树立人民主权的观念,认真向权力机关汇报工作,听取意见,接受检查或视察。(3)、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的监督,是一种社会力量的监督,能够反映社会和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有利于查照执法中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行为和效果方面存在的问题,检察干警应当虚心接受他们的监督,提升执法工作质量和社会效果。(4)、在检察机关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起着重要作用,是查处干警滥用权力和违法渎职行为的主力军。纪检、监察人员要切实加大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要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养成”挥泪斩马谡”的胸襟和气魄,以正干警的视听和价值取向。(5)、诉讼参与人和当事人的监督,具有特殊重要的监督作用,他们是各种诉讼中的主体,有的甚至还是干警滥用职权的受害者,最了解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最清楚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是监督执法权行使的有效力量,对于保证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的干警务必认真接待他们的控告、申诉,听取他们的意见、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6)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渠道,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证权力正当行使的重要途径。我们必须正确对待,自觉接受舆论监督配合、支持和引导舆论对执法权的行使进行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7)、在刑事诉讼中,政法部门之间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要原则,也是保证刑事司法公正的监督形式,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这一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8)、人民监督员的监督。
上述各种监督形式都从不同角度,在不同层面上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起着十分重要的监督作用,有利于执法权的正确行使,有利于检察干警执法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依法治国理念在检察机关的有效的实施。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辅导材料(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