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绩效比较法探究教与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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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成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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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增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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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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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由表二所列成绩可知,在十个教学班中有八个班的学生成绩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有两个班的学生成绩下降了。第10班学生的成绩虽然最高,但与原始成绩相比,他们相对下降了,说明该班的教与学效果不如其他班级,按理该班是不该得到奖励的,更没理由得到最高的奖励。
既然单凭一次考试的成绩来评价教与学的效果不够合理,那么用统考成绩与原始成绩的增量(如表二)来评定教与学的效果是否是最科学的呢?笔者以为不然,因为在不同的成绩段上,要提高相同的成绩,所付出的努力是大不相同的。如在90分起点上要争取提高5分的成绩比在50分起点上提高5分甚至是10分的成绩还要难得多。可见仅用分数的增量评价教与学效果也是不够全面的。
那么如何分析评价教与学效果才比较合理呢?笔者认为用成绩增量△a与成绩可增幅度A之比即增率n来分析评价教与学效果相对比较合理。它们的关系用公式表示为:
n=△a/A=(a-a。)/A
式中a为统考成绩,a。为学生的原始成绩(如入学成绩),可增幅度A为学生原始成绩距满分(或零分)的差距,成绩提高的为100-a。,成绩下降的为a。(a。-0)。比值n表示学生在原始成绩基础上的增率,若成绩升高的n值为正数,n值越大表示相对于n值小的成绩提高越快,也反映出教与学效果越好;若学生的成绩相对降低,n值为负数,n的绝对值越大表示相对于n的绝对值小的成绩下降越快,也反映出教与学效果越差。如表二中的
《应用绩效比较法探究教与学效果(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