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综合范文 >> 规章制度 >> 正文

农村三老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题,取消“三老”人员资格。

 第六条:对评选出的优秀“三老”人员,在年底或“七一”期间进行表彰,同时在节日期间进行慰问。

    第九章 附则

 第七条:本办法由霍城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条:各乡镇(中心)党委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农村三老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70130.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规章制度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