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普法工作汇报-**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受理企业反映的问题256个,目前已有86.2%得到解决。 3.大力推进公正司法。审判机关制定了十项审判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行为。检察机关制定了《办理贪污贿赂案件规程》和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公安机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了十项工作规范。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明确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环节的执法程序,规范了执法行为。同时,坚持政治建警、业务强警和从严治警,通过开展“队伍建设年”、“公正执法年”、“规范建设年”、“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 4.全面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社区,不断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推进社务公开,进一步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及时为广大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在农村,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了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各区、县(市)充分利用党校、干校、法律学校等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乡、村干部和村民,在农村地区培养了一批法律明白人(新城子区虎石台镇吴三家子村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现了无刑事案件、无上访案件、全方位村务公开,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5.积极推进依法信访。2002年9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律师介入信访工作机制,在市、区县(市)两级信访部门设立了法律顾问室和法律援助联络部,选派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执业律师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引导上访群众依法解决问题。目前,全市共有750名律师直接介入信访工作,有效促进了一大批疑难信访问题的解决。同时,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五年来全市共调处各类纠纷9万多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防止民转刑72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551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6.加快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律师法律服务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展。市里组织成立了振兴**老工业基地百人法律顾问团和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共为1191家国有、民营、外资企业担当法律顾问。全市律师非诉讼业务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目前已达到45%。同时,律师服务业的“五化”建设有了长足发展(规模化、专业化、外向化、品牌化、规范化)。2005年6月,我市的申扬律师事务所、同方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二是公证业务得到进一步规范,公证工作的公信力、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五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88万多件。三是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不断加强。13个区县(市)都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229个乡镇(街)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2510个社区和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还建立了123个横向联络部,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市司法局被评为2004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五、严格验收,认真查找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前段时间,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各基层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市里组成七个验收小组,分别由七位副市级领导担任组长,对全市各区县(市)、市委各工委、市直各部门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严格的检查验收。 通过验收我们感到,经过全市上下五年来的共同努力,我市虽然完成了“四五”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但是从经济社会发展对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来看,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单位的领导认识不够高,行动不够自觉。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新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工作机制、工作载体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四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体系、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任务还很繁重。上述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抓紧进行整改。 “四五”普法即将结束,“五五”普法就要开始。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省检查验收组的要求,全面做好“四五”普法的收尾工作,努力为“五五”普法启动做好充分准备。
《四五普法工作汇报-**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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