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常识》热点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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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准备《经济常识》的热点离不开两个文件的指导,一个是江泽民2002年11月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另一个是2003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如果说党的十四大以前的中国经济改革主要是“摸着石头过河”,那么自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的改革,则重在“创新”。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经济改革部署意在“定型”,也就是使已经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化、法治化、稳定化。下面就两个文件与教材的相关知识点做一下对照。
一、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十六大报告指出,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第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这个精神在教材中已经得到充分体现。那么,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此又有何发展呢?
1.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全会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这对于民企进入和重组国有股权上市公司起到支持作用。
2.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出现了完全不同以往的新提法。第一次提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与以往相比,这是很大的突破。以前的提法是股份制是一种实现形式,在人教版教材第40页说“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模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赁等,都可以利用。”这一变化意味着国有企业多元化的速度会大大加快,创造了更多的民营企业和外商都可以购买国有股份的机会。全会突破了把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定位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传统观点,提出要通过发展公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理论上的突破必然带来中国混合经济的大发展,使公有制实现形式进一步多样化,从而增强公有资本特别是国有资本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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