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在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政法委书记在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地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疆检察工作会议和地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推动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更好地为地区的和谐稳定发展、建设和谐*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2008年,地区检察机关在地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认真履行对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责,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以及各种危害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了地区社会政治稳定;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依法查办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加强了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开展了清理排查涉法案件工作并初见成效;开展了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等专项工作,增强了法律监督实效;认真办理涉检信访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队伍执法形象进一步改观,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一年来,广大检察干警不辞辛苦,忘我工作,克服困难,以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吃苦的奉献精神,为维护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贡献。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实践证明,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地委的决策部署坚强有力,检察队伍是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有战斗力的队伍。地委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是满意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地委、地委政法委,向地区广大检察干警及其亲属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诚挚的慰问!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把握大局,切实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和平、发展、合作依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当前,国内外形势总的是好的,维护社会稳定有很多的有利条件和机遇。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维护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和谐稳定。但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凸现的时期,稳定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巨大的考验。一是“美国因素”始终是威胁我国家安全、威胁新疆社会政治稳定的总根源。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始终未变,口头上支持我打击“东突独”势力,暗地里却积极支持境内外三股势力与我较量,企图使“新疆问题”复杂化、国际化。二是周边国家局势动荡,宗教极端思想盛行,特别是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等国“颜色革命”后,中亚地区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包括热比娅在内,一些分裂组织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对新疆构成的威胁进一步加大。三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积极谋划暴力恐怖和分裂活动,以艾尔肯为首的“世维会”、以卡哈尔曼·胡加别尔地尤夫为首的*族人民党和以买买提明·艾孜来提为首的“东突独”组织,他们正在积极整合力量,寻求国际支持,策划恐怖活动,并力争全部武装化。毗邻我边境的费尔干纳谷地,已经成为国际恐怖分子的聚集地,世界恐怖主义的策源地,中亚“三股势力”生存的沃土。美国反恐谋霸的战略,进一步激化了伊斯兰极端势力的恐怖对抗,国际恐怖主义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活跃期。可以预料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斗争将更加复杂、激烈和艰巨。四是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增多,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增大,并有可能被敌对势力利用,危害社会稳定。五是刑事犯罪继续高发。随着国内外环境的发展变化,稳定工作将面临着更多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都给我们维护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同时,检察机关自身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少数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办案,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的问题还时有发生;有的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虽然这些问题发生在极少数人身上,可是负面影响大,可以说是“一个老鼠害了一锅粥”。这些情况都表明,不论是维护社会稳定,还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司法公正,我们检察机关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审查批捕、提起公诉、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重要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检察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面对复杂多变的稳定形势和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各级检察
机关必须清醒地看到反分裂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绝不能产生任何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为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服务和谐*
地区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理解并牢固确立科学发展观在检察工作中的根本指导地位,自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检察工作。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切实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切实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执法观是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灵魂,是第一位的。无论是按照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推进检察工作,还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都必须把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摆到首位。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最根本的就是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就是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观念,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切实强化大局意识,牢牢围绕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地区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地区国民经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和地区工作大局,深刻理解并牢牢把握新的形势和任务,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坚决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和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的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以及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有牵连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保护地区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地区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正确把握当前检察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真正明确新时期检察工作新的责任,着力提高履行检察职能,打击预防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依法打击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正确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强化自身监督和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要充分认识到对敌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和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放松,行动上不手软。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与政法其他部门的密切配合,继续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要坚决依法查处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其它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要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三、切实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的重要组织保障。
一要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一个单位、一个部门,领导班子团结与否、是否有凝聚力,将直接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整个单位、部门的发展。因此,必须按照团结、廉洁、求实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检察机关的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好。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落实党委(党组)各项议事规则,确保重大工作部署、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集体决策不发生政治性、方向性失误。要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各项具体制度,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廉洁自律的表率,业务工作的专家。要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性锻炼,认真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与地委保持一致。要率先垂范,切实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象爱护眼睛一样倍加珍惜团结,坚决杜绝在班子内部搞团团伙伙,闹不团结。要常修为检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熟悉基本的法律专业知识,加强检察业务的实践锻炼,根据执法办案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认真学习和研究法律理论和法律条文,努力使自己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
二要加强检察干警队伍建设。要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切实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检察机关要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大力倡导学习之风,大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全面掀起学习、钻研政治理论和法学理论的热潮,不断提高每个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争创一流”的思想。要在做好全面培训学习的同时,重点对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优先安排一线工作的干警培训,并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要认真落实地区关于政法部门基层建设年的要求,关心基层,面向基层,坚持警力下沉,选拔一些干警充实到基层一线进行锻炼、考验和提高,形成较为规范的育人、用人机制,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要坚持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相结合,既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禁令,加大对政法队伍中滥用职权、司法腐败等问题和违法执法行为的监督、惩治力度,确保司法公正;又要积极为干警队伍建设创造条件,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生活环境。要继续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广大干警中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和影响。重点端正对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摒弃特权思想,做到知法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热情周到服务,树立良好的检察干警形象。
四、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改善执法环境
2008年,中央下发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意见》对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以及组织保证做了非常明确的阐述和要求。各县(市)委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包括检察工作在内的政法工作的领导的重要性,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科学领导检察工作,支持和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检察权威,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检察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要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各县(市)委要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上加强和改善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制度,经常听取检察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就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在工作中遇到涉及各部门的问题,党委主要领导要帮助协调解决。要加强检察机关班子建设,特别是选配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配备和选拔任用干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领导班子的配备质量。
要强化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各县(市)委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推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督活动,督促检察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落实执法公开、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各级党委领导同志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支持和帮助检察机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执法活动的干扰。
要积极为检察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县(市)委、政府要从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积极解决检察机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政策,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机制,从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政法委书记在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