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主任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标题:人大主任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省、地、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于年底前完成。这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又一次重要的民主实践活动,对此,县委、县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应该说,前期筹备工作是紧锣密鼓、有条不紊的,为后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天的会议,是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召开的。其主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中央、省、地、县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刚才,县委书记刘洪久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领会,重点把握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深远意义和组织原则,把县委的意图贯彻下去。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要正确处理不利因素,运用好有利条件
今年的换届选举,是在我县实施“十一五”规划、启动新农村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是乡级人大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后,县、乡两级人大第一次同步换届,是我们党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巩固国家政权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十一五”规划战略目标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客观地讲,做好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利条件很多。首先,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日益深入人心,人大职能作用发挥的很好,社会影响力逐年提升,为换届选举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其次,县、乡镇党委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各乡镇在历届的选举工作中积累了不少经验,选民对直接选举的方式和程序比较熟悉。其三,经过连续四个五年普法教育,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均有较大程度的提高,群众参与选举的积极性逐年增强。但是,我们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也不能忽视这次换届选举所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近年来乡镇合并和机构改革,干部调整幅度较大,熟悉换届选举、有实践经验的乡镇领导、基层选举工作人员少。同时,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于2004年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选举法,增加了一些程序性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上还缺乏经验。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加之企业转产,下岗人员增多,使流动人口,外出务工经商的人数增加,人户分离现象普遍,使选民登记、组织投票选举工作难度加大。三是我县地域辽阔,人口稀少,民住分散,代表名额分配难以均衡,影响了选民的积极性,也增加产生代表的难度。去年刚完成村级“两委”的换届选举,今年又进行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一些选民和干部可能会产生厌倦、畏难情绪。四是这次换届选举时间较以往提前,且是宪法、组织法修改后的第一次县乡同步换届,任务重、程序严、要求高、困难大。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县、乡选举委员会,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真正把这次换届选举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到位。
二、要抓住工作重点,把握住紧要环节
搞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是当前全县的中心政治任务,这项工作又具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性,所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特别是换届选举工作组织者的思想认识、政策水平、依法办事水平和能力至关重要。11月1日在培训班上佘庆伟副主任针对换届选举工作的个各环节及法律程序具体操作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并印发了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为此我还要提四点要求:
第一,认真学习法律,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换届选举工作涉及的法律较多,但主要是选举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学习、掌握和运用这些法律是我们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提条件。要把这些法律纳入普法内容,提出要求,督促学习,狠抓落实,推动全民学法,使换届选举的相关法律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尤其是换届选举的组织者更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搞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要学习,没有搞过的同志更要学习;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学习,从事党务工作、行政工作及其他工作的同志也要学习;不仅要组织集中学习,而且要督促开展自学。这次会后,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培训班,培训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各选区工作指导组成员、宣传骨干和会议主持人,使之人人知法,个个懂法,都能用法。唯有如此,才能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优化代表结构,把好代表推荐关口。人大代表是崇高的政治职务,而不是荣誉职务,绝不允许降低标准,安排照顾。一定要按照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三个基本条件推荐候选人。在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要全面考察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各方面的表现,同时要注重他们的群众基
础,要把代表群众利益、反映群众愿望、深受群众拥护的人推荐为候选人。要切实优化代表结构,充分体现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使工人、农民、妇女、知识分子、党外人士在人大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连任的人大代表应保持适当比例。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在提名推荐候选人时,还要注意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代表人物,保证合理的代表结构。同时对选出的代表会前要组织培训,学习《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以及相关的领导讲话,提高代表素质,以便较好地履行职责。
第三,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换届选举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采用版报、墙报、简报、标语、横幅、群众会、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选举工作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选举工作程序及方法步骤,宣传选举工作的四个法定日期,宣传换届选举各个阶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让大家赶有目标,学有榜样。一句话,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努力营造强烈的政治舆论氛围,使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全县人民群众中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使全县人民群众接受一次生动深刻的民主政治和法律知识教育,努力提高选民的法律意识和参选热情,确保参选率。
第四,严肃工作纪律,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各乡镇要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选民,依靠深入细致的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选民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参加选举,切实防止并及时纠正各种违反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的参选活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坚决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县、乡选举委员会要深入选区,深入群众,了解情况,把握动向,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提出处理办法,力求把选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排除各种干扰,保证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要确保党委意图与民意的统一
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要求很高。搞好这项工作,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
1、切实履行地方党委的工作职责,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根据“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县直各党委、总支和乡镇党委一定要切实负起责来,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细致缜密地开展工作。党委书记一定要敢于负责,善于负责,负总责,抓落实,坚决把选举各项工作推到位。对领导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选举工作失误的,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及时向县委汇报,建议县委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人大主席和联系人大工作的乡镇党委副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担负起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的重任,当好参谋,尤其要充分考虑选举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对选举中的难点要有足够的估计,及时地、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在选举之前,保证换届选举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把充分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换届工作中,从第一轮人大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出,到正式候选人的协商确定和选举,都要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心声,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得到充分的表达和尊重。需要强调的是,代表推荐提名一经党委讨论决定,都要坚决执行,决不允许自行其是。要向广大选民如实介绍推荐的候选人的有关情况,使他们了解党委的主张和候选人的情况,以利于把党委的意图与人民的意愿统一起来,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共同搞好选举。
3、自觉运用法律程序贯彻党委意图,把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严格依法办事,是充分发扬民主的法律保证,是加强和改善党对换届工作领导的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到法律和政策是党的主张的体现,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认识到依法办事与按政策办事在根本上的一致性,进一步提高依法照章办事和按政策办事的自觉性,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在法律规定的轨道上运行。各乡镇要按照县委批转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方案,将工作日程安排到天,任务落实到人,一天一汇总,一阶段一总结,一环套一环,环环抓落实,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我县的选举日定于12月26日,代表选出后,各乡镇要相继于11月末至12月初召开乡镇人代会。所以这次会后的各乡镇要抓紧筹备乡镇人代会,会议材料抓紧到县人大选举。县选举委员会将组成由包乡领导、县人大、组织部、纪检委参加的工作组,排出乡镇召开人代会的时间表,分别到各乡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同志们,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希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迅速行动起来,精心部署,认真组织,抓好宣传,搞好动员,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把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换届选举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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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要把代表群众利益、反映群众愿望、深受群众拥护的人推荐为候选人。要切实优化代表结构,充分体现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使工人、农民、妇女、知识分子、党外人士在人大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连任的人大代表应保持适当比例。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在提名推荐候选人时,还要注意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代表人物,保证合理的代表结构。同时对选出的代表会前要组织培训,学习《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以及相关的领导讲话,提高代表素质,以便较好地履行职责。
第三,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换届选举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采用版报、墙报、简报、标语、横幅、群众会、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选举工作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选举工作程序及方法步骤,宣传选举工作的四个法定日期,宣传换届选举各个阶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让大家赶有目标,学有榜样。一句话,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努力营造强烈的政治舆论氛围,使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全县人民群众中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使全县人民群众接受一次生动深刻的民主政治和法律知识教育,努力提高选民的法律意识和参选热情,确保参选率。
第四,严肃工作纪律,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各乡镇要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选民,依靠深入细致的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选民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参加选举,切实防止并及时纠正各种违反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的参选活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坚决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县、乡选举委员会要深入选区,深入群众,了解情况,把握动向,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提出处理办法,力求把选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排除各种干扰,保证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要确保党委意图与民意的统一
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要求很高。搞好这项工作,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
1、切实履行地方党委的工作职责,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根据“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县直各党委、总支和乡镇党委一定要切实负起责来,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细致缜密地开展工作。党委书记一定要敢于负责,善于负责,负总责,抓落实,坚决把选举各项工作推到位。对领导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选举工作失误的,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及时向县委汇报,建议县委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人大主席和联系人大工作的乡镇党委副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担负起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的重任,当好参谋,尤其要充分考虑选举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对选举中的难点要有足够的估计,及时地、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在选举之前,保证换届选举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把充分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换届工作中,从第一轮人大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出,到正式候选人的协商确定和选举,都要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心声,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得到充分的表达和尊重。需要强调的是,代表推荐提名一经党委讨论决定,都要坚决执行,决不允许自行其是。要向广大选民如实介绍推荐的候选人的有关情况,使他们了
《人大主任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