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全市环境保护大会上的发言
文章标题:在2008年全市环境保护大会上的发言
市环境保护局
今年初,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环保工作会议,表彰了一批环保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广大环保工作者倍受鼓舞。今天,市委、市政府再次召开高规格的全市第__次环保大会,传达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部署“十一五”环保工作任务,这充分表明当前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决心抢抓机遇,奋勇争先,进一步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开展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抓紧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严格保护66处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坚决查处危害饮用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漳河水库库区生态保护和污染源深度治理,抓紧完成漳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对总干渠周边的重点污染企业实施逐步搬迁。加强汉江饮用水取水点、惠亭水库、长湖等水源地保护,达不到水功能区划要求的要制定措施进行治理。要加强农村集中饮用水源保护,深入开展农村水库投肥养殖整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二是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要加大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力争“十一五”期间中心城区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天数保持在85以上,要开展空气自动站建设,完善大气质量监控体系。督促重点污染企业加强工业粉尘、烟尘、废气治理。加大道路扬尘、建筑扬尘和运输扬尘的管理力度。关闭城区周边的采石碎石厂。开展汽车尾气治理。加大城区餐饮业油烟治理力度,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各县市区也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城区大气环境质量逐年好转。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坚持生态保护与防治并重,坚持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抓好改水改灶改厕,大力推广沼气池和秸杆综合利用,逐步解决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加强各生态建设项目的验收和整改落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污染超标耕地综合治理。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努力建设生态型小康城镇。
四是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加强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安全贮存、处置的监督管理,严格进口废物审批和废物加工利用的跟踪管理。逐步建立完善辐射安全资格许可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和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放射源管理数据库。严肃查处涉源单位违法行为,妥善收贮废放射源,杜绝安全隐患。加快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步伐。
二、严格实施总量控制
总量控制是环境管理的核心,是环境管理的技术手段,也是减少环境污染的“总闸门”。为了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十一五”总量削减任务,我们要通过控制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使污染总量保持在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内,为经济建设提供发展空间。
要把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认真、科学、合理地分解到各排污单位,明确削减责任,促使区域环境容量与当地产业结构相协调。要坚决做到总量控制任务“五落实”:一是落实到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中,要抓住当前国家淘汰过剩产能的有利时机,重点加强对造纸、水利、化工等行业中规模小、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企业的整治,依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为新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腾出总量;二是落实到重点流域区域的污染治理中,依靠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燃煤电厂脱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环保工程减排总量;三是落实到城市的建设规划中,积极引进低污染、低能耗、低资源损耗的高新技术项目,促进全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依靠优化发展降低总量;四是落实到重点企业的发展中,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依靠清洁生产削减总量;五是落实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依靠“以新带老”消化总量。此外,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控,禁止无证或违章排污,通过强化限期治理等措施削减总量。要加强生态建设,不断拓展环境容量。我们将定期对各地实行总量控制及削减情况进行通报和考核,向社会公布,完不成考核任务的地区和排污单位,不能申报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不再获批新建项目。
三、认真落实环评制度
我们要牢牢把守住环境影响评价这道防止新增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关口,保障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一是积极推进规划环评。要把规划环评作为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主渠道,以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介入点,积极参与各类规划的制定,不断提高实施规划环评和决策环评的能力,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决策服务。二是强化项目审查。严把项目产业政策关、选址关、环评关和“三同时”验收关等“四个关口”,严格做到“四个不批”: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
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在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对增加排污总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三同时”验收中,对监管不力、漏管漏批的限期整顿;对环保设施未同步建成、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停产;对环保设施同步建设、依法申请验收的限时办结。坚决杜绝重审批轻监管、未审批先开工、不审批也建设的现象发生。三是拓宽公众参与环评的渠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在审批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或公众意见较大的建设项目之前,应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四、努力开展基础建设
我们要大力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四种能力”。一是加强环境质量监测装备能力建设,提升说清环境质量状况的能力。按照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要求,形成覆盖全市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跨行政区域断面、饮用水源地等重点部位、区域和流域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二是加强污染源监测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提升掌握污染源污染物排污情况和“三同时”验收监测能力。2008年底前,所有重点排污企业必须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三是加强环境预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提升环境预警和应急监测响应能力。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环境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要制订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落实处置措施。四是加强环境监测与统计信息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化能力。要统一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五、不断创新执法机制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市环境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多样性特点越来越突出,环境污染事故处在集中暴发阶段。面对新的形势,我们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力气破解执法难题,加强执法监督,依法强化管理,努力探索监察执法的新方式、新手段、新途径,切实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一是严格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以关闭产能过剩的污染企业为重点,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淘汰一批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关闭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要以整治开发区环境污染为突破口,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坚决控制新污染源,将开发区环境管理纳入正常轨道。坚决纠正降低环境准入门槛、阻挠环保现场执法、违规减免排污费等一系列环境违法行为或“土政策”。要集中整治化工、冶炼、造纸、建材等重点行业和资源开发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未批先建的要坚决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对未落实“三同时”的要责令停产或运行;对未验收的要依法验收,并追缴排污费。
二是努力提升执法水平。环保法规涉及的部门较多,环保部门只是其中的主要执法部门之一。我们要主动争取各部门支持,建立良好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环保部门要充分运用环保法律法规,敢于执法,敢于碰硬。对列入“黑名单”的污染企业,要采取立案销案、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责令其实施限期治理,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可报请当地政府对其实施关停。对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危及人身安全的,环保部门可以采取临时封堵排污口、封存污染设施、停产整顿等非常规手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要将行政执法权力与执法责任有机结合,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保系统内部稽查机制。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明确执法程序,公布执法结果。要健全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要建立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完善环境违法举报制度。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程序。认真贯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坚决查处一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违法违纪行为,逐步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负起环境监管责任,为预防和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六、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环保事业蓬勃发展的基本保障。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历史性转变上来。要积极加强效能建设,按照高效率运转、高质量服务、高标准管理,效能建设零投诉、优质服务零缺陷、政务公开零疑问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各项制度,实现环保行政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做政令畅通、纪律严明、管理改善、效率提高、廉洁勤政。
切实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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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在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对增加排污总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三同时”验收中,对监管不力、漏管漏批的限期整顿;对环保设施未同步建成、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停产;对环保设施同步建设、依法申请验收的限时办结。坚决杜绝重审批轻监管、未审批先开工、不审批也建设的现象发生。三是拓宽公众参与环评的渠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在审批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或公众意见较大的建设项目之前,应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四、努力开展基础建设
我们要大力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四种能力”。一是加强环境质量监测装备能力建设,提升说清环境质量状况的能力。按照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要求,形成覆盖全市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跨行政区域断面、饮用水源地等重点部位、区域和流域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二是加强污染源监测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提升掌握污染源污染物排污情况和“三同时”验收监测能力。2008年底前,所有重点排污企业必须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三是加强环境预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提升环境预警和应急监测响应能力。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环境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要制订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落实处置措施。四是加强环境监测与统计信息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化能力。要统一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五、不断创新执法机制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市环境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多样性特点越来越突出,环境污染事故处在集中暴发阶段。面对新的形势,我们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力气破解执法难题,加强执法监督,依法强化管理,努力探索监察执法的新方式、新手段、新途径,切实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一是严格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以关闭产能过剩的污染企业为重点,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淘汰一批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关闭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要以整治开发区环境污染为突破口,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坚决控制新污染源,将开发区环境管理纳入正常轨道。坚决纠正降低环境准入门槛、阻挠环保现场执法、违规减免排污费等一系列环境违法行为或“土政策”。要集中整治化工、冶炼、造纸、建材等重点行业和资源开发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未批先建的要坚决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对未落实“三同时”的要责令停产或运行;对未验收的要依法验收,并追缴排污费。
二是努力提升执法水平。环保法规涉及的部门较多,环保部门只是其中的主要执法部门之一。我们要主动争取各部门支持,建立良好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环保部门要充分运用环保法律法规,敢于执法,敢于碰硬。对列入“黑名单”的污染企业,要采取立案销案、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责令其实施限期治理,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可报请当地政府对其实施关停。对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危及人身安全的,环保部门可以采取临时封堵排污口、封存污染设施、停产整顿等非常规手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要将行政执法权力与执法责任有机结合,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保系统内部稽查机制。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明确执法程序,公布执法结果。要健全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要建立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完善环境违法举报制度。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程序。认真贯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坚决查处一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违法违纪行为,逐步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负起环境监管责任,为预防和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六、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环保事业蓬勃发展的基本保障。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历史性转变上来。要 《在2008年全市环境保护大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