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
规范管理 注重实效 不断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 **区地处苏鲁边界,是山东“南大门”。全区辖5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196个行政村、15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8.8万人。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维护农村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创新思路,在普及深化、规范提高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务求实效上作文章,力戒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抓住一个关键点,在加强领导、健全运行机制上狠下功夫 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规范运作是重点。领导干部的认识程度,决定着抓工作的力度。近年来,为全面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我们利用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尤其是农村干部,从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发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健全运行机制,深入扎实地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区里专门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11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民政局专门设立了办公室,办公室为常设机构,编制2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专抓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负总责,财政、农业、经管、司法、计生等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指导的工作职责。各镇(街)、村也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形成了区、镇、村三级联动,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发了《关于在农村进一步强化村务公开促进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班子建设发展农村经济的意见》,区纪检、组织、经管、民政等有关部门也都下发文件,指导和规范村级工作健康开展。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还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每月通报一次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每半年进行小结,年底进行考核总评,切实加强调度和指导。二是健全督查机制。在督查范围上,实行点面结合,每月15日前每个镇(街)随机抽查三分之一的村,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普查,推动村务公开全面开展;在督查方式上,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普查时,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明查,抽查时,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预约、不用基层人员陪问,督查人员直接进村入户暗访的方式,保证了督查工作情况真实可靠;在工作力量上,坚持专兼职相结合,除从区有关部门抽调专门督查人员外,还从社会上聘请了6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兼职督查员,实行划片管理、交叉督查。三是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区委、区政府建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区级领导、区直部门、镇街干部与乡村帮包联系点,同目标、同责任、同奖惩,实行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计划生育等捆绑式帮包、一体化考核。同时,我们还建立实施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镇、村集体当年不予评先树优,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不予提拔重用,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或免职,增强了各级干部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责任意识。 二、抓住一个根本点,在公开到位、提高群众满意度上狠下功夫 村务公开我区村务公开起步较早。我们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内容,改进形式,拓宽渠道,确保做到全公开、真公开、群众满意,推动了村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首先,在公开内容上,由侧重财务公开向党务、政务、财务“三位一体”拓展。我们认为,凡是群众关心关注的村务都应当公开,只有全公开、实公开才能达到群众满意。为此,我们明确把村务公开内容界定为三大项、十五小项,由原来侧重于财务公开逐步拓展到党务、政务、财务“三位一体”公开。一是财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支出、收益分配等。二是村民自治事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村干部工作目标。误工补贴标准、人数、项目承包方案等。三是政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宅基地划分、征用地补偿、救灾救济款物使用、粮食补贴等内容。四是党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大会决议、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内容。去年,我区推行了发展党员票决制,把党员大会票决结果和群众代表评议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区新发展的党员全部得到党员群众的认可,没有发生一起来信来访情况。其次,在公开方式上,按照“统一时间、统一版面、统一内容”的要求,由公开办事结果向公开办事全过程拓展。本着节省、实用的原则,在村部及群众居住集中、醒目的地方统一设置固定、永久的公开栏。为使村务公开真正成为“阳光工程”,我们注意把政策依据、规章制度、办事方式、审核程序及办事结果等内容如实交给群众,把村务公开由事后公开调整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涧头集镇涧头集村在土地承包中实行“四榜”公开,一榜公开土地承包法,二榜公开征求意见结果,三榜公开合作社章程,四
《不断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