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处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市院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
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的检察工作主题,突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全省争第一、全国创一流,上水平、创特色、树形象”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大预防干警头脑,进一步提升全市预防队伍整体素质,为全面正确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通过教育活动,切实解决思想认识和观念上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深入健康发展。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牢固树立“七种意识”,即: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廉洁从政的意识,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执法为民的意识,平等保护的意识,检察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党性意识。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方法步骤
教育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1、动员部署(5月上中旬)
在市院召开动员部署会的基础上,各单位预防部门要组织全体预防干警进一步学习领会全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精神和省委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市政法委和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会议精神,教育引导预防干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上级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参加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学习培训(5月下旬至9月上旬)
——学习内容。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省委、市委、高检院、省院及市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文件,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文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有关辅导材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和省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八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实施“十一五”规划服务的意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资料》;《学习贯彻党章知识问答》、《科学发展观与“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社会主义荣辱观、检察职业道德规范。
——学习方法。综合运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讲座、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网上交流等方式深入学;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预防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荣与耻在检察机关的具体表现”大讨论引导学;按照市委政法委及市院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走万户、访民情、促公正、保平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学;不断拓宽教育渠道,丰富学习载体,组织思想汇报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知识问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和主题文艺汇演等活动配合学,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激发干警学习热情。
——学习要求。学习要贯彻整个教育活动始终。各预防部门要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紧贴预防干警思想、紧贴预防业务、紧贴工作实际,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计划,每个专题学习时间不少于20天,每人对每个专题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切实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交流、有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预防干警从思想和行动上划清与错误观点的界限,真正搞清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得更透、体会得更深、把握的更准,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3、对照检查(9月中下旬)
市院和各基层院预防部门要严格对照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预防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对去年开展的专项整改活动认真进行“回头看”:重点看领导参阅件查摆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看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落实,看新建立的长效机制是否切实可行,看预防业务工作是否有新的发展。
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各单位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从具体细节入手,继续坚持走
出去、请进来,登门拜访、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信等多种开门纳谏的方法以及自查、互查、上下评查等方式,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深入查摆执法思想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1)法律监督意识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认识不清,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等法律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2)执法宗旨意识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不认真处理或者不公正处理群众的司法诉求,对群众冷硬横推、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等执法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
(3)服务大局的意识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单纯业务观点,没有把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等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4)党性观念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对中央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对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落实不力,甚至敷衍应付、自行其是等党性观念不强的问题。
(5)工作责任心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拈轻怕重,得过且过,不认真学习理论,不努力钻研业务,不深入思考问题,思想上固步自封,工作上庸碌无为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6)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抓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满足于一般号召,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等作风不端正的问题。
4、整改提高(10月)
全市预防部门对干警查摆出来的问题,要逐条归纳梳理,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跟踪检查督导,确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要将查摆整改问题作为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的过程,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从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严明工作责任,促进全市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5、考核验收(11月至12月)
全市检察机关预防部门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任务目标的要求,全面系统地回顾整个教育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明确努力方向,制定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教育活动成果。要结合年终总结工作,组织预防干警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实际,认真总结学习收获和体会,搞好检查验收,并将学习和查摆整改情况记入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按照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的部署,组织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核,重点考查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的掌握程度,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量化考核评比中。11月5日前,各基层院预防部门要将活动总结报告报市院预防处。
市院预防处
二00六年六月一日
出去、请进来,登门拜访、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信等多种开门纳谏的方法以及自查、互查、上下评查等方式,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深入查摆执法思想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1)法律监督意识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认识不清,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等法律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2)执法宗旨意识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不认真处理或者不公正处理群众的司法诉求,对群众冷硬横推、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等执法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
(3)服务大局的意识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单纯业务观点,没有把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等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4)党性观念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对中央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对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落实不力,甚至敷衍应付、自行其是等党性观念不强的问题。
(5)工作责任心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拈轻怕重,得过且过,不认真学习理论,不努力钻研业务,不深入思考问题,思想上固步自封,工作上庸碌无为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6)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抓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满足于一般号召,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等作风不端正的问题。
4、整改提高(10月)
全市预防部门对干警查摆出来的问题,要逐条归纳梳理,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跟踪检查督导,确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要将查摆整改问题作为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的过程,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从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严明工作责任,促进全市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5、考核验收(11月至12月)
全市检察机关预防部门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任务目标的要求,全面系统地回顾整个教育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明确努力方向,制定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教育活动成果。要结合年终总结工作,组织预防干警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实际,认真总结学习收获和体会,搞好检查验收,并将学习和查摆整改情况记入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按照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的部署,组织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核,重点考查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的掌握程度,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量化考核评比中。11月5日前,各基层院预防部门要将活动总结报告报市院预防处。
市院预防处
二00六年六月一日
《预防职务犯罪处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