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应树立“服务大局是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执法理念
检察机关应树立“服务大局是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执法理念
*州人民检察院*
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所共知的“大局”概念。“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形式,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能有效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因其稳定、强制、公平的特点,调整社会矛盾,服务于国家的建设,显示出非常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作为执行国家法律的专门机关,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应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树立“服务大局是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执法理念。只有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做到脑里想着大局、心里装着大局,牢牢把握党和国家大局的主要内容和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善于围绕大局筹划部署工作,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好政法工作与大局“结合”的文章,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研究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调整策略方法,增添工作举措,努力有更大作为,政法工作才不会偏离方向,才能真正履行好保障和服务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根本任务。
检察机关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使命。对此,笔者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依法履行职责的根本目标是保障和服务大局,不能不顾大局去“发挥”职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单纯业务观点,孤立看待政法工作,割裂政法工作与改革发展、与党和国家大局关系,脱离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大局,脱离保障服务目标孤立地抓政法工作的错误思想和作法。二、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是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不能离开法定的职能去“服务”大局。坚决防止借口服务大局把什么事都包揽过来,甚至干一些明显超出检察机关法定职能的事、超出本职工作的事。三、要防止和纠正把服务大局单纯理解为只讲服从,忽视检察工作和法治实践自身规律、原则和发展创新,消极被动,无所作为,不敢理直气壮地依法履行职责,不能全面正确发挥作用,甚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四、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在实践中做到“两个坚持”、“两个防止”。即,坚持法制的统一性原则,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持政法部门、政法工作是一个整体,坚决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驱动,确保服从服务于整个法治实践目标与党和国家大局。五、正确处理好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做到“两个坚持”、“两个反对”。即,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坚持依法办事,力求取得最好的社会效果;坚决反对只讲法律效果不讲社会效果,机械办案、机械执法、就案办案,造成企业和社会不稳定,经济发展受影响,人民群众不满意,党委政府不满意;坚决反对只讲社会效果而不讲法律效果,甚至执法违法,损害法治原则和权威。
帮助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方面。这就要求检察机关要加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开展重点整顿和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暴力犯罪,特别是涉枪、盗窃、抢劫等多发性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深入持久开展“扫黄打非”斗争,进一步加大扫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力度,净化社会环境;通过严惩刑事犯罪,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维护生产和社会正常秩序;强化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执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把重点放在重特大、社会影响大、涉嫌徇私舞弊、刑讯逼供案件上;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明显不公、群众反映强烈的错误判决、裁定及时依法提请抗诉;对审判活动中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坚决查办,有效遏制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同时,围绕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全面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深入国企,建立健全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的工作制度和网络,认真剖析案件特点、原因,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国有企业改善管理,加强防范;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