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三公”体系解决“三农”问题
用“三公”体系解决“三农”问题
清华大学教授胡鞍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三农”问题是中国今后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大难点问题,建议用“三公”体系来解决这一问题。
“三公”体系即在农村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投资体系。最近,财政部提出要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农村,此举即是将“三农”发展中属于政府职责的事务逐步纳入各级财政范围,以努力加强农业、发展农村、富裕农民。
我国二元经济的存在,主要是因为长期城乡分割,采取不同政策造成的,其中,财政的倾斜是重要因素。发展农村经济,国家要管起以前没有管而应该管的公共事务,财政、服务和投资体系的改革要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以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出发点和归宿,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用“三公”体系解决“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