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的讲话
扎实深入开展“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
同志们: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学教活动落实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主题的思想教育活动。为了把我局“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轰轰烈烈开展起来,我局出台了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确定,今天在此召开动员大会,请大家务必认真领会,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下面,我代表局党组就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深入开展“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谈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的深刻意义、明确开展“树三观”教育活动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去年7月份开始,市直机关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机关思想作风教育整顿,市委开展了市直机关作风民主监督评议活动,我局又于今年6月份在全市人事局系统开展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律已不严,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等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止,但工作指导思想不明确,服务意识淡薄、政策观念不强,好大喜功,工作作风飘浮等现象在我们部分党员干部中仍然存在,有待我们去解决。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这次开展的以“树三观”为主题的思想教育活动,就是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因此,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充分认识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1、我们一定要站在纯洁党员干部队伍,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现实意义及其重要性;2、把这次思想教育活动看作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现娄底后发赶超、跨越式发展的需要;3、是新时期、新使命对我们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觉悟提出的更高更严要求的需要;4、是更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树立党政机关新形象,提升我们党的威信与驾驭能力的需要;5、是我们实现人事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目标,提升我们的思想、政策水平,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创新人事工作思路,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需要。
这次“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严以律已、廉洁从政,为全面建设小康娄底提供人事人才保证。
这次“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的目的要求是: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努力抓好队伍建设,使党员干部切实做到 “为民作表率、务实谋发展、清廉葆本色” 。重点解决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要有新进步、作风要有新转变、工作要有新推动、发展要有新成效。对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要有清楚的把握和正确的理解。
关于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根本宗旨不能忘,坚信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从而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做到心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忧民之忧、乐民之乐。
关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党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以民为本,权为民所用,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绝不能以权谋私、追名逐利,要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
关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树立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不提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口号,不搞劳民伤财的假政绩。真正把确立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现阶段任务统一起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政绩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
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依照活动实施方案,我们这次“树
三观”思想教育活动从7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时间安排在7月。一是制定方案。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制订我局“树三观”教育实施方案,对整个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二是召开动员会。今天我们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提高党员干部对这次教育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三是组织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中纪发〔2004〕3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参考资料等。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2天。
第二阶段,从七个方面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时间安排在8月份。一是开展讨论。要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以“树三观”为主题的大讨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二是撰写体会文章。要求党员干部至少撰写2篇以上的体会文章,8月底以前交活动领导小组。三是组织收看电视专题片。认真组织观看 “两个条例”辅导讲座和王怀忠、赵更效等腐败案件的电教片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推介的先进典型,既以反面典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又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四是举办全市人事系统“树三观”演讲比赛。以现身说法的方式,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树三观”直观形象教育。五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加中纪委部署的党内法规知识测验。六是开展“五好科室”竞赛活动,即执行政令好,思想工作好,团结协作好,依法行政好,完成任务好。七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正之风,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评价标准,开展机关作风民主监督评议活动,大力推行文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切实转变作风。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教育,要达到无不正之风及违规违纪现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明显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明显变化,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极大增强的目的。
《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