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产业化我之见
我不反对教育产业化,但是,我认为,我国的教育产业化已经走入了误区。
国家教育事业能否产业化,该不该产业化,见仁见智,众说不一。我认为,关键在于我们怎样理解教育产业化。如果把教育产业化简单地理解为办学收费,通过办学而盈利,创受教育者之钱财,在这种意义上教育是不应该产业化的。这是对教育产业化的一种误解。当前,我国中、高等教育普遍实行收取数额不低的学费,的确扩大了国民的教育消费需求,也使我国教育“产业化”了,但是这一改革措施既不能拉动我国的经济增长,也不利于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眼下,我国的国立大学、民办大学成了教育资金筹集部门,学生之家长成为教育资金筹集对象,这种办学指导思想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道义上都是讲不通的。这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一个误区,是一种不开放的改革。
什么是产业?顾名思义,产业即生产的行业。凡生产的部门或行业都是开放的系统,都与其他部门或行业有一定的交换关系。封闭的系统是谈不上什么生产或生产什么的。试想,一个企业在创建过程中从职工筹集起资金,“生产”出的东西只分配给或卖给内部职工(或白送给外界),与外界无任何交换和来往,能说这个企业是生产行业吗?这样一个企业能生产的话也只能进行一次性生产,因为该企业职工在创建企业时支付筹集资金后已经没有了购买力,这样的封闭性企业不会再有后续资金,只有垮台别无选择,除非有一种骗术,不断地吸收新的职工,辞退老职工,重新筹措起资金再苟延残喘一阵。这样的企业与其说是生产行业不如说是纯消费行业,是浪费行业。我们国家目前的教育行业,非常类似于这样一个封闭性行业,一届学生进来支付教育费用,学生家庭没有了购买力,毕业后离开;又进来一届学生支付教育费用,而后没有了购买力,又离开;------。这种“产业化”后的教育行业除了创收辛辛学子的钱财外,与外部行业没有任何的交换和来往,只知搜刮辛辛学子,尔后将学子拱手无偿让出。中、高等学校作为产业部门,学子们是“加工对象”,毕业的学子们是其“产品”(这是大部分人习惯上所认为的,严格讲这种认为是不对的),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里,学校既然是产业部门理应是要有成本付出的,即学校应该支付给优秀学生之家长一定的成本费用,而不应该向学生家长收取什么学费。中、高等学校教育费用及盈利应该来自于用人单位即购买“产品”的行业。
大中专院校的教员传授知识是义不容辞的,学生接受教育是他(她)们的义务也是他(她)们的权利。在学校里,教与学都是一种脑力劳动,都需要劳动付出,在教与学的问题上,在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不存在谁生产谁的问题。无论是国办大学还是民办大学,都不能把自己的学生作为学校的“产品”来对待。教育作为一种产业其经营的对象不是学生而是知识,是社会文化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在校学习过程,学生对前人知识的获取靠的是自己的脑力劳动,正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这两种相辅相成的脑力劳动,才使得人类知识不断保值增殖。教与学这两种脑力劳动实现了人类社会文化和自然科学知识的继承和积累。现在有的学者已经提出了与“资本”相应的“知本”。知本与资本一样,都是一种积累,不同的是,知本是知识的积累,知本即能带来新知识的知识,它的保殖增殖是一代代人脑力劳动的结果。
如果把学校作为产业部门来分析,它除了有兴建校舍投资形成的资本外,还有知本;如果说学校管理人员是这一产业部门的资本经营者,教员是知本经营者,那么学生就是该产业部门雇用的脑力劳动者。学生在付出脑力劳动后获得文化知识和科学知识,以此作为劳动报酬。学生学到的知识决不是用“学费”买来的,而是付出脑力劳动换来的。真正的知识是无法靠买卖得到或传授的。学习也是一种劳动,是脑力劳动,与产业工人的劳动相比唯一的区别是,一个是生产商品,使资本保值增值,一个是生产知识,使知本保殖增殖。产业工人队伍中的学徒工也顶多不拿工资,但产业工人是没有交“劳动费”的。因此,对学生收“学费”是没有道理的,尤其是国家投资兴办的国民教育(国立大学)更没有理由向学生收取高额学费。国民教育的经济基础靠的是国家财政和社会赞助,而不是靠学生过早地支付。让学生过早地承担教育费用、过早地投资是对后代的一种不负责任,也是讲不通的。
“学费”实际上是一种教学管理、校舍管理费用,是不应该让学生或学生家长来承担的,而应该让教职员工和学生通过在校创收活动来获取这一费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应该朝着培养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方面进行设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高等院校是要按照市场机制、按照一般企业运作规则办事,但不应该以向学生收费为目的或为手段。我们的教育改革要打破国内外的惯例,要根据我国的国情有所创新,不应该什么都跟外国学。先进国家的市场经济发达,它们收费或不收费是学不来的,收多或收少也不能照搬,毕竟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是无法照搬的。实际上,先进国家的国立大学、私立大学决不是让学生家长承担所有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大部分学习费用和生活费用是靠学生勤工俭学之收入来交纳的。
就我国目前的国情来说,扩大国民的教育消费需求有百害无一利。我国目前的大学收费的确扩大了国民的教育消费需求,但这种收费教育,直接受害的是教育,它直接危及教育事业的发展,不能保证教育的质和量,只能使教育事业(或者说产业)越来越萎缩。因为教育过程接受教育者一方面要有脑力劳动付出,另一方面还要承担高额的教育费用,精力和财力使受教育者(我们的后来接班人)及其家庭不堪重负。再说,扩大国民教育消费需求也直接影响其他产业的发展,因为扩大了国民的教育消费需求必然限制了国民的其他方面的消费。合理的消费需求结构能促进社会生产,从而拉动经济增长,但畸形的消费需求结构则会限制社会生产,从而阻碍经济增长。我国目前的消费需求结构极为不正常:一是城镇人口“一刀切”的住房高消费,二是国民中、高等教育普遍实行高额收费。正是这两种消费,限制了其他消费,破坏了在其他商品上的社会购买力。房地产业热、走入误区的教育“产业化”,使整个国民经济处于非正常状态。国有企业的职工一方面需要购买住房和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同时另一方面又因社会购买力不足,企业停工停产,面临下岗。在广大的农村,农产品也因社会供给大于社会需求,价格上不去,农民增产不增收,同时农民供养子女上学需要支付与城里人一样的教育费用和城市生活费用,而且这些费用有增无减。广大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入不敷出,何谈社会购买力,何谈消费促生产,何谈持续发展???
城市住房商品化,加上走入误区的教育“产业化”,这两种政策的同时实施,使得社会购买力严重不足,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远远抵消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一切努力。鉴于此,我们国家迫切需要纠正“教育产业化”的错误认识,要尽快走出教育产业化等于向学生收费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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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对于教育产业化,应该这样来正确理解:一、高等学校要利用自己的资本和知本,使之服务于社会,有效地经营已有的资本和知本,在经营中使学校资本和知本保值增殖,增值的部分用于教育投资和弥补教育经费不足;同时,也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服务之机会,从而使大学生用勤工俭学之收入来交纳书杂费和维持生活费用。二、无论是义务教育还是普通的国民教育(包括民办教育),承担教育义务的是国家或社会团体,而不应该完全由家庭来承担。正是国家的义务提供给了青少年继承传统文化和学习科学知识的这种权利。辛辛学子既要付出艰辛的脑力劳动又得支付高额的学习费用,这是一个矛盾,教育部门创受教育者的收,把接受教育者本身作为经营对象、创收对象,这正是目前我国教育产业化的一个误区。三、教育收费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但收费的对象不应该是天真、优秀的青年学生,也不应该是他(她)们的衣食父母、他(她)们的家庭,而应该是他(她)们毕业后的去向单位。实际上,每一所大学,即是一个知识产业部门,又是一处人才市场,不仅要为在校学生提供服务机会,而且更重要的是为自己培养的大学生提供毕业后的就业选择机会,在人才市场中推销自己的学生,同时向用人单位收取一定的教育费用,变现教育投资。
总之,在每一所大学里,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本来都是学校的主体,是统一的,不应该视受教育者为局外人。这些受教育的青年学生正是我们的后来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教育改革为什么非要难为我们下一代?千千万万个家庭为抚养下一代已经付出了心血,培养下一代还需要家庭作出牺牲吗?送给大学一个优秀学生应该成为家庭的骄傲,而不应该成为家庭的负担。向学生家庭收取高额学费,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既危害教育,也导致社会购买力严重不足从而阻碍经济增长,更谈不上可持续性发展。
以上浅析,请决策者们深思,请教育家们深思,请经济学家们深思。
《教育产业化我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