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对农民工加入工会的认识
提高对农民工加入工会的认识
农民工,是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非农转移和异地就业中形成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目前,无论从理论上还是现实中,农民工都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正视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新时期工人阶级队伍外延和内涵上发生的深刻变化,不断提高对农民工加入工会的认识,是各级工会组织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站在发展的前沿:从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看,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农民是工人阶级的后备军,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新生力量。党的十六大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根据全面小康的实现指标,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要达到56%。这就意味着今后每年要有1300万农民进入城镇,意味着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会成为工人,成为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必须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着眼于统筹城乡和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协调发展,着眼于建设一支团结统一的、强大的工人阶级队伍,接受农民工已经走进并将继续走进工人阶级队伍这一现实,真正把农民工纳入工人阶级的范畴,在巩固原有工会会员的基础上,关注和吸收新的职工群体,特别是明显处于弱势的农民工队伍,使工会真正成为面向所有劳动者、面向工人阶级全体成员的群众组织。
站在维权的基点:从农民进城务工所遇到的问题和劳动的属性看,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具有客观的现实性。农民工是我国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农民进城务工后,易受到社会歧视、就业歧视和利益侵害,已是不争的事实。而作为从农村走入城市依靠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属于产业工人的性质,与农民在土地上从事农业劳动已经没有任何职业上的相似之处。他们与农村惟一的“天然脐带”只不过是原农村户籍所在地仍拥有的责任田而已。农民工在职业上已经实现了从农民向工人的转变,在客观上具有了工人阶级的属性,成为我国工人阶级的新鲜血液和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农民工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我们不应该只承认他们的劳动,而不承认他们作为劳动者应享有的平等权益。面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严重、超时加班加点普遍、劳动安全卫生缺乏有效保障等严峻的现实问题,面对农民工迫切需要表达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强烈的组织需求,工会不应该也不能缺位。承担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职责,是党赋予各级工会的神圣责任和庄严使命。工会要通过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来增强工会对农民工的吸引力,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工人阶级队伍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
站在政治的高度:从工会组织需要发挥的“三个作用”来看,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具有长远的战略性。我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工人阶级不仅要有质的提高,而且还要有量的扩大,使工人阶级具有先进性和群众性的双重属性,实现质和量的统一。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发展壮大,一个重要的补充源头在于农村和农民。农民工一头连着农村、农民,一头连着城市、工人。作为个体,农民工存在着重新回归农民的可能性,但作为一个源源不绝的新群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他们将实现从农民到工人的转变是必然的趋势。因而,农民工加入工会不仅仅是要解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给予农民工应有的国民待遇等问题,而是事关我们国家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工人阶级队伍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把已经属于或将会属于工人阶级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民工”吸收到工会中来,强化他们的阶级意识,增强他们的组织观念,从而不断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引导,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重要方面,是工会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社会支柱作用、表达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重要途径。
站在群众的立场: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看,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具有十分的紧迫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和根本利益。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的历史跨越,重点是农民,难度在农村,关键是农业。没有发达的农业,没有繁荣的农村,没有殷实的农民,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全面小康。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这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性措施,是许多发达国家已经走过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道路,是我国沿海各省总结出的成功经验。“出路,出路走出去才有路;困难,困难在家呆着总困难”。有调查显示,全国农民收入的17%来自劳务收入;在劳务输出大省安徽和四川,这个比例高达30%。只有把农民转化为工人,农民脱贫致富才有希望。各级工会要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
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农民工问题的本质是农民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也就是解决农民问题。要通过工会的组织形式,把农民工组织起来闯市场,团结互助求发展,不断提高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和竞争力,有效解决农民工外出务工无序流动、权益易受侵犯等问题,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工会应有的贡献。
站在责任的角度:从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看,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具有极端的重要性。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农民工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他们的贡献关乎社会的发展,他们的冷暖关乎社会的稳定。始于去年年底的农民工工资“清欠风暴”,使农民工的境遇和命运引起了全社会前所未有的集中关注,加大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已成为整个社会的广泛共识。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为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应有之责。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必须首先把农民工组织起来,吸收到工会中来,使农民工通过组织化的方式,实现“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组织起来在一定意义上是团结起来,凝聚起来,壮大起来,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工投入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增加工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才能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努力做到替职工说话,为职工办事,解职工之难,帮职工谋利,不断推动《劳动法》、《工会法》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推动更具根本意义的改革,实现农民工“权益困境”的最终破解,使城市真正成为农民工的谋生之地,创业之基,精神家园。版权所有 《提高对农民工加入工会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