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青林: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杜青林: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2003年,农业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密切配和有关部门,围绕减轻农民负担问题,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对先行试点的省份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研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对2003年开始试点的省份督促落实试点方案、据11个试点省份报告减负率一般都在30%以上。二是认真组织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取消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153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133项,仅这一方面就减轻农民负担47亿元。三是全面推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目前,全国已有97.5%的乡镇、87.9的村实行了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实行了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实行了农村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各地认真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对10个省农民负担的抽查工作,通过明察暗访和督促整改推动了相关政策的落实。总的看,2003年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部分省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滞后,执行政策还不到位;有的地方涉农收费项目清理不够彻底;一些地方的农村“三乱”现象仍未得到有效遏止;涉及农民负相的案(事)件仍有发生。减轻农民负担的任务仍然很艰巨。
2004年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人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的要求和部署,坚持增收与减负两手抓,深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积极性。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推动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
以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为重点,把农村税费改革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有效的措施,规范农业税收征管,落实好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粮食生产区和种粮农民的积极性。推动各地加快县乡机构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
二、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推动各地按规定将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公示制”的质量,切实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的收费办法;将农村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的实施范围,由村级扩大到乡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制定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实施细则,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对群众反映的农村中小学、农业生产性费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三、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收留项目的监管
农民员担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涉及农民负相收费项目的审核、监督,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一是努力推动清理涉农收费项目的收尾工作。二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凡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农民负担监管部门都要进行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有关规定,农民负担监管部门都要参与制定;涉及农民负担的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农民负担监管部门都要严格把关。三是要加强农民负担监督卡的管理,规范卡内项目和内容,严禁卡外增项加码,切实提高负担卡的入户率。
四、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和办法
在深人总结各地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有事难议、议事不规范等问题,研究细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审批程序,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禁超出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严禁层层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严禁将筹集的资企和劳务上解或平调使用。
五、进一步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
继续坚持年中和年底农民负担检查制度,组织好全国减轻农民负担重点抽查。同时,要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农业税附加、上级对村的转移支付等集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加强对农民负担的重点监控,对农民负担问趟较多的县(市)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一抓到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被征用农村土地补偿金使用管理的执法监察,切实纠正征用土地中损担农民利益的问题。
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努力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杜青林: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