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浅析
(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管理新机制。加大管控力度,运用先进科技,全力维护城镇交通秩序,针对驾驶员、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不高、城镇交通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加强城镇交通日常管理成为当前搞好交通秩序的主要举措。
一是要建立综合高效的综合治理交通机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交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真正做到摒弃部门利益抓交通,形成"部门联手,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二是要探索创新城镇交通管理勤务机制。对不断发展的交通事业,要进行深入调研,研究其特点和规律,发现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及时调整交通管理勤务机制,完善交通管理网络,与时俱进抓好管理工作。
三是要加大日常交通管理力度,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充实一线上路管控警力,保持对交通违章的严管、严治态势,全力保证镇区道路畅通和秩序良好。
四是要加大现代科学技术在城镇交通管理中的应用,提高管理效能。为了遏制公路车辆严重超速及镇内车辆闯红灯等严重违章行为,我县交警大队已引进一套移动电子警察设备,对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力争在短时期内见成效。真正做到向科技要警力、要效能。同时不断完善县城内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等设施的就建设,使县城内的交通参与者做到有据可依,违法必究。
(三)加强城镇交通的规划和建设,逐步实现城镇交通现代化。对城镇交通需要有一个整体、长远、科学的规划,要与城镇规划"同步进行,同步实施"甚至是超前,不能单纯就交通而抓城镇交通,零打碎敲,反复调整建设。交通适应不了整体发展要求,在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也会严重制约镇化进程。我们要对交通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论证,从城镇化进程的趋势和要求、居民交通需求的发展、生态环境城镇的建设等多方面考虑,运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制订出中长期城镇交通发展规划,并将规划逐渐落实到城镇交通建设,使城镇交通建设进入有章可循、科学合理的良性发展轨道,避免盲目"上马"现象,决不因个别人的意志或个别单位的利益而轻易修改,确保城镇建设的科学性、长期性、连续性和整体性。
(四)加强城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畅通工程"建设。如果说管理和教育是城镇交通管理的"软"措施,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城镇交通管理的"硬"措施,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城镇交通现代化的前提。因此,要以"畅通工程"为载体,不断加大城镇交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城镇交通管理"硬件"条件。要以老镇区为重点,充分融入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科学务实的管理理念,根据城镇发展要求,进行路网改造,进一步加大道路、停车场及与之配套的信号灯、标志标线、道路监控安全防护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镇交通品位,不断深化城镇"畅通工程"建设。
(五)按照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不是交通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让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实树立文明交通的观念,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我们交警部门长期不懈的努力,要坚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宣传一起,教育一起,促使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针对处理这类违法难度较大的实际情况,可采取相应措施,如尝试与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取得联系,实行交通违法抄报制度。在纠正中小学生和职工违法时,以教育为主,并将违法者的姓名、违法时间、地点及违法情节反馈到其所在单位或学校,由单位或学校进行教育。
(六)大力开展"亲民、爱民、为民"活动,密切警民关系,争取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一是实行警务公开。开辟便民告知栏、公布服务举报电话,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要公开、公正,对投诉、咨询接待要热情接待、及时解决问题。二是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便民利民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17项便民利民措施,结合实际情况,从小处着眼,从小事着手,制定便民利民的辅助措施,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特事特办绿色通道"、"延时服务"等一系列力所能及、群众欢迎、体现人性化的执法服务措施。通过以上努力,可以塑造公安交通民警的良好形象,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民警的执法行为给予信任和支持,营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的氛围,确保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实现高效的管理工作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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