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在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院长在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院长在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
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动员大会,是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经院党总支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召开的。为贯彻落实好卫生部、市委、市政府、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工作部署,院党总支就我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了专题研究,明确了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重点。我着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高度重视。今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做了全面部署。高强部长在电视电话会上深刻剖析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形式的多样性和危害的严重性,指出: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直接损害广大患者的利益;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既损害患者健康,又加重患者经济负担,个别医务人员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败坏了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形象,是造成医药管理混乱、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必须坚决治理。各科室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从讲政治、顾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我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医院各科室、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要求,在院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部门和医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安排,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注意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㈠做好宣传动员。医院各科室、部门要利用院周会、晨间交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使其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㈡认真抓好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查思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行为,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有收受回扣和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制度,查找在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四查有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收费等级、擅自加价等违规违纪行为。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落实责任人,全面认真的加以整改。
㈢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㈣努力构建长效机制。要从关键岗位、薄弱环节入手,完善管理,堵塞漏洞,规范医疗服务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㈠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院长和各科室主任具体抓。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㈡坚持边查边改。针对思想不端正、行为不规范等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对每个阶段、每一环节严格把关。
㈢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医院对各科室开展的自查自纠等情况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对不认真贯彻落实的科室,要坚决处理和责任追究,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同志们: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以及本次会议的各项要求,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确保我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院长在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