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妇联大有可为
构建和谐社会妇联大有可为
构建和谐社会妇联大有可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个新的重要战略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强调,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半边天”的参与。发挥妇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是全国数亿女性发挥聪明才智的新机遇,也是妇联系统工作的新领域,对妇女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妇女工作大有可为,也必定大有作为。
一、当前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现状及原因
当前,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在经济发展落后的贫困山区,妇女发展问题严峻,妇联组织力量薄弱,妇女工作难以开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女性社会地位相对低下。
一是社会歧视现象依然时有发生。虽然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已经提出好多年,但是,不可否认在很多方面男性和女性还是没有真正平等。目前,高校毕业生求职中女大学生求职明显处于劣势,很多用人单位明确或委婉的表示不招女生,甚至有的学校为了保证就业率提出两个男生搭一个女生的就业条件;女性参政意识虽然逐年增强,但部分行政机构女性干部比例仍然偏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山区,男女两性在教育、就业、参政等方面仍存在诸多差别和不平等的情况。
二是男尊女卑观念还未彻底消除。在农村,特别是在山区,“以夫为天”的思想还存在,大多数家庭依然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男人是一家之主,大事小事男人说了算,而不是夫妻共同商议或者是开家庭会议商量再拿主意。在家庭中妇女经济不独立,财政大权由男人掌握,更有甚者,家里来客时主妇不能同桌吃饭等。在我们开展工作中发现,有的妇女完全没有自主意识,没有自我,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像问卷调查这样简单的事情,还要等丈夫回来作主,说:“等我们当家的回来再说。”
2、妇女合法权益不能完全保障。
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地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黄赌毒、拐卖妇女儿童、雇佣女童工、家庭暴力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已婚夫妇离婚率仍然居高不下,虐待妇女、女童辍学等问题严重,遗弃女童现象还没有杜绝,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3、妇女“半边天”作用发挥不够。
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原因,我们的许多女性同胞本身的思想认识存在问题。她们没有意识到新时代的女性不仅要“进得厨房”,更要“上得厅堂”,仅仅把自己定位在相夫教子、操持家务上,做“闲内助”,没有把工作与家庭关系妥善处理好,真正成为妇女“半边天”。她们工作中只求平稳过渡,无所建树,偶尔几个“女强人”往往也因家庭生活不美满而苦恼。社会的歧视,女性同胞不能完全的从家庭走出来,这样恶性循环,进而造成了妇女在就业上被人看低以及被丈夫遗弃,离婚率逐年增加等。
如何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实践的推进对这些问题加以逐步解决,切实关系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妇女发展与进步,关系着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能否实现。
4、基层妇联组织不够健全。
目前,基层妇联组织普遍存在人手少,经费紧,开展活动难等现象。一是乡镇妇联组织弱化。尤其是乡镇配套改革和税费改革后,减人减支,乡镇办公经费紧缺,任务加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特别是在山区,地广人稀,群众居住分散,工作难度大,加上乡镇干部大部分是兼职,妇联主席往往由镇党委委员兼任,除了完成上级分派任务,一般的还要抓计划生育工作。二是村级妇联组织名存实亡。据我们了解,在个别镇,全镇几十个行政村竟然只有一个村妇代会主任;有村妇代会主任的村,其往往是兼任计生专干,专抓计生工作,任务多,根本无暇顾及妇女工作,造成妇女工作大打折扣,更不用说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此外,由于存在认识的误区,我们的一些部门和区域领导缺乏将社会问题与妇女发展不足相联系的思维习惯,对社会问题与妇女问题的因果关系认识不足,分析不透,特别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在处理社会问题和矛盾中,就事论事,临时应急工作多,深入分析、耐心细致工作少,最终表现为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不足。
总之,我们的基层妇联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干部理念还处于原始状态,比较落后,已经不能适应新要求,不足于胜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任务。这对于妇联组织如何发挥优势,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同时也是一个很好的机遇。
二、做好妇女工作的应对策略和建议
根据调查,我们发现妇女发展过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集中在妇女就业、女性参政及农村妇女发展等方面。
怎样解决妇女发展中的这些突出问题,做好妇女工作,我认为妇联组织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1、提高地位。
一是切实关注女性就业所受到的排斥和歧视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联合
立法部门尽快制定专门的妇女就业法,加强对就业歧视行为的具体界定工作,加大对触犯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更加重视妇女参政水平、程度和范围,加快促进妇女参政的“最低比例制”的立法工作,确保妇女参政比例与其所代表的人口比例相适应,尤其是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级政府中的比例;三是高度重视农村妇女的发展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重点难点在妇女,我们面对的一项基础性社会工作是农村妇女能力、素质和地位的提升。全社会应如重视“三农”问题那样重视农村妇女的发展。
消除由于性别意识缺失而造成的公共政策对女性发展所产生的负面作用,进而解决女性就业、女性参政、女性教育及农村妇女发展资源不能得到保证等问题。
2、强化素质。
根据我们调查,在农村妇女中,受过高中以上教育的仅占25,文盲还在2%以上。农村妇女的受教育程度和基本素质还有待加强。一是在源头保证妇女受教育程度。强化妇女素质要从基础抓起,从娃娃抓起,在源头上遏制女童失学现象。搞好适龄女童的九年义务教育,保证小学适龄女童的净入学率达到99%以上,基本杜绝小学适龄女童失学;初中入学率达到在90%以上,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二是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对于妇女中的文盲或半文盲,我们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成人学校、科技文化屋、广播、电视甚至远程教育等多种方法和渠道扫除青壮年文盲,力求成人妇女识字率85%以上,杜绝青壮年文盲。此外,还可以利用这些渠道提高妇女再教育水平,让妇女学到适合家庭妇女发展的庭院经济科技,培养各类女性专业人才。
3、保障权益。
一是法律保障。健全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对于妇女参政议政问题,妇联组织应该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机制,制定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规划和分阶段实施计划,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级女领导干部的比例稳步提高;对于妇女就业问题,妇联组织建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是健康保障。妇女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要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提高妇女生殖保健水平。尤其是在山区,要加强各级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充分调动计生服务站搞好优质服务,定期组织人员下乡“三查”,对育龄妇女有病治病,无病防病,对产妇进行随访,关心帮助。同时讲授一些优生优育、科学育儿知识。
三是社会保障。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保证妇女依法充分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制度,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切身利益,控制并减少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各类刑事案件,禁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健全和完善妇女社会保障体系。
4、发挥作用。
一是经济建设作用。和谐社会离不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广大妇女群众要赢得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同,必须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中建功立业、发挥作用。只有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同时,才能获得妇女自身的协调发展,实现自我的社会价值。因此妇联组织始终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激发妇女就业和创业的活力。据了解,我们许多乡镇在积极响应省委“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自己的“美在农家”等特色活动,在农村充分调动妇女群众发挥其勤劳的本质、坚强的性格艰苦创业,涌现出了一大批致富能手。国家“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巾帼助困行动”等活动,也为妇女提高职业技能、拓展就业门路、实现就业、再就业做出了新贡献。据来自第11届全球女企业家会议的消息说,我国女性领导的企业的亏损率仅占2%,且行贿受贿的极少,说明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有潜力可挖。
二是社会稳定作用。首先,和谐社会离不开社会稳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幸福,家庭美德的弘扬,极大的促进了社会稳定。妇女朋友可以在家庭、城乡社区和各机构中成为维护稳定的一股强大的力量,化解各种矛盾,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妇联组织大力开展的以家庭为领域的“法律知识进万家”、“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无毒”、“无暴力”、健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活动,已经吸引了广大群众的热情参与,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有效载体。其次,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对下一代的培育。今年,党中央把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牵头任务交给妇联组织,全国妇联开展了家庭教育专题调研,召开了全国妇联家庭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任务与措施,并与教育部等9部委共同开展了“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等一系列活动,创建多种类型的家长学校和家教指导服务机构。相对于综合条件较好的家庭,贫困家庭、单亲家庭和外出务工家庭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家庭教育工作,更应受到高度关注,发展空间也非常大。在我们很多地方,儿童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妇联组织以节日活动为契机,首先推行公民道德教育。切实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突破口,以提高全民道德素质为目的,提高妇女的文明素质,用自身良好行为去影响家庭、子女和社会,塑造妇女新形象;其次实行“四小工程”。以学校为阵地,以活动为载体,以节目为契机,在中小学切实开展小演唱、小发明、小创作、小书画,启迪儿童智慧,开发潜能。
三是推行国策作用。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服从计划生育法规、配合计生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广大妇女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尤为重要。妇联组织积极开展优生知识进万家活动,向老百姓讲解科学育儿知识、优生优育知识、生殖健康知识,尤其是山区镇的村妇代会主任她们兼任计生专干,不辞劳苦、忍辱负重,顶着村民压力切实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同时,配合镇计生干部和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三查两补一治疗”活动,为妇女排忧解难,查治妇科病,解除妇女的病痛,提高了妇女们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使妇女有一个健康良好的体魄投入建设和谐社会的工作中。总之,妇联工作的扎实开展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
当前,各级妇联组织要继续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妇女发展的各项工作,更好地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与发展规律,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把教育引导妇女和服务、帮助妇女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帮助农村贫困地区妇女、下岗失业妇女等,解决她们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引导在岗女职工提高素质、岗位建功,激励创业女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5、组织建设。
强化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可以由上级配备年富力强、有责任心的妇女干部,充实到妇联组织队伍,改变乡镇妇女工作疲软的局面;同时,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拨付适当资金,鼓励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妇女积极性和凝聚力;此外,光靠上级组织下拨经费是远远不够的,妇女工作者可以开拓思维,采取向有关企事业单位拉赞助、合作经营某个项目等方式,想方设法,多方筹措资金。尤其是要学习和发扬省妇联创办《知音》杂志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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