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分析报告
特殊,交通发达,给犯罪分子流窜作案带来便利,犯罪分子往往甲地作案、乙地藏身,丙地销赃,给我们的摸排、阵地控制和控赃等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三是项目保卫工作牵扯大量警力,造成打防脱节。为确保*高速路、*工业园以及其他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我县投入了大量警力参与安全保卫工作,从而削减了打击的力度。四是流动人口增多,出租房屋管理滞后。由于没有强有力的措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与形势发展相脱节,特别是非法传销人员大量涌入*,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隐患。
四、对策及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深入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果断处置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五个不发生”(不发生敌对分于滋事捣乱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集体上访和其他到*进京滋事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和实现“三零”目标(无“FLG”人员进京滋事,无“FLG”人员公开聚集闹事和无“FLG”图像插播广播电视),从而达到“三个解决”(即把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持社会持续稳定,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1、进一步提高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重要性的认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各项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权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不移地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要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切实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政治意识,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
2、坚持“严打”方针,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对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下大力气把严重刑事案件压下去。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加强对重点目标和党政机关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采取措施,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对“FLG”等邪教组织要严加防范,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三零”目标的实现。此外,要大力整治治安不好自然村。路段、场所,大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3、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党委、政府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有关部署,切实落实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五个机制”,深入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防范、化解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努力把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防止矛盾激化酿成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到一线做工作,要讲究政策和策略,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当前,对因“三大纠纷”、县城建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劝解工作,疏散群众,尽快恢复秩序。要吸取有些单位在这方面出现的教训,尽可能做好预防化解工作。
4、要加大治安防控力度。一是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和中央编办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乡镇综治委、办建设,充实领导力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和村(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民兵营(连)等基层群众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它们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按照*发[*]*号、*办发[*]*号以及中央、*、*关于开展平安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抓好“打防控”体系、“两站一点”等建设。各乡镇在巩固去年所抓点的基础上再增加2个点。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监管工作,同时对县城藏污纳垢、容易发生治安案件的场所,特别是网吧、迪吧、游戏机室、发廊、夜市摊点等实行重点清理和整治。二是加强巡逻防范力度。针对盗抢案件高发,特别是集中在县城的特点,要把警力拉上街面,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逻。加大防范工作力度,要在机场路收费站、市郊结合部、大律村等三处进出县城必经路段设立治安巡逻点,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三是做好内部防范工作,加大学校、企业、内部单位防范工作力度,做到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条件成熟的单位,今年必须在搞好物防、人防的同时,配合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抓好技防;条件尚未成熟的单位物防、人防必然到位,总之,要采取强有力的防范措施,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5、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抓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加大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力度,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开展中小学生自护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做好村(居)委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规范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 《2006年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分析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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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策及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深入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果断处置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五个不发生”(不发生敌对分于滋事捣乱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集体上访和其他到*进京滋事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和实现“三零”目标(无“FLG”人员进京滋事,无“FLG”人员公开聚集闹事和无“FLG”图像插播广播电视),从而达到“三个解决”(即把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持社会持续稳定,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1、进一步提高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重要性的认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各项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权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不移地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要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切实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政治意识,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
2、坚持“严打”方针,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对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下大力气把严重刑事案件压下去。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加强对重点目标和党政机关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采取措施,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对“FLG”等邪教组织要严加防范,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三零”目标的实现。此外,要大力整治治安不好自然村。路段、场所,大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3、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党委、政府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有关部署,切实落实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五个机制”,深入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防范、化解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努力把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防止矛盾激化酿成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到一线做工作,要讲究政策和策略,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当前,对因“三大纠纷”、县城建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劝解工作,疏散群众,尽快恢复秩序。要吸取有些单位在这方面出现的教训,尽可能做好预防化解工作。
4、要加大治安防控力度。一是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和中央编办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乡镇综治委、办建设,充实领导力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和村(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民兵营(连)等基层群众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它们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按照*发[*]*号、*办发[*]*号以及中央、*、*关于开展平安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抓好“打防控”体系、“两站一点”等建设。各乡镇在巩固去年所抓点的基础上再增加2个点。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监管工作,同时对县城藏污纳垢、容易发生治安案件的场所,特别是网吧、迪吧、游戏机室、发廊、夜市摊点等实行重点清理和整治。二是加强巡逻防范力度。针对盗抢案件高发,特别是集中在县城的特点,要把警力拉上街面,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逻。加大防范工作力度,要在机场路收费站、市郊结合部、大律村等三处进出县城必经路段设立治安巡逻点,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三是做好内部防范工作,加大学校、企业、内部单位防范工作力度,做到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条件成熟的单位,今年必须在搞好物防、人防的同时,配合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抓好技防;条件尚未成熟的单位物防、人防必然到位,总之,要采取强有力的防范措施,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5、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抓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加大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力度,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开展中小学生自护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做好村(居)委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规范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 《2006年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分析报告(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