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实施方案
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河北省高院和唐山市中院关于今年司法警察教育训练计划的通知精神,提高司法警察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技能,全面推进我院司法警察队伍的建设步伐,依据上级法院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司法警察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大纲》为依据,坚持为审判工人提供一流警务保障的原则,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服务保障水平。
二、工作思路
统筹兼顾、贴近实际,集中教育、集中培训,学以致用、强化服务。以服务保障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提高干警素质为基点、以促进队伍建设为主线,加强教育、按纲施训、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履行职能作用,努力开创我院司法警察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训练指标,切实实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干警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三)队伍作风纪律显著改善;
(四)保障能力明显提高,队伍素质全面加强;
(五)整体战斗力突破性发展,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
(六)服务保障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显著提高。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我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工作,达到各项训练指标,成立由副院长赵瑞平为组长、大队长曾庆贺为副组长、副大队长董焕泉、副政委张晓波、办公室主任贾宝林、政治处副主任高春光、监察室主任刘占林为成员的教育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司法警察的教育训练和考核评比工作。
五、年度教育训练任务
(一)政治教育
内容包括:“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章》、八荣八耻、科学发展观、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及反而警示案例。
(二)业务训练
业务训练主要包括:值庭、押解、看管、安检、警卫、强制措施、参与执行、执行死刑、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技术训练
擒敌技术、警械具的使用、轻武器射击、汽车驾驶等。
(四)共同科目
队列训练。
(五)年度训练时间分配
年度教育训练为期一周。具体计划见教育培训计划表。教育培训全部采取集中方式进行。
(六)考核
政治教育及业务理论考核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业务素质考核采取实际考核的形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队列、警械具使用、实弹射击。队伍及警械具使用的考核采取训练领导小组成员打分的形式,实弹射击考核采取记录射击成绩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两项考核结束后,取两项考核的平均成绩为最后成绩,60分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正式干警进行补训直至合格,合同法警一律辞退。
教育培训工作结束后,按照考核成绩和日常训练情况,评选教育训练先进个人若干名,并给予一定奖励。
六、训练器材及经费保障
1、教育训练所需的教材、器材、经费、场地等由我院自行筹措。
2、为确保培训到位,要求每名参训干警交纳教育培训费200元。
七、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组织。司法警察大队必须要高度重视此次教育训练工作,妥善解决好保障审判工作与教育训练之间的矛盾,科学计划、统筹兼顾。同时,要及时向党组汇报工作情况,解决好教育训练经费、器材、装备等问题。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杜绝毁损装备和各类训练事故的发生。
(二)全院所有正式干警和合同法警必须参加培训,确保参训率达到100。正式干警不参训的,缺训天数一律按旷工处理;合同法警不参训的,一律辞退。
(三)在实弹射击时,必须要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要求进行操作,严防事故发生。凡不服从命令或不按规程操作发生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要牢固树立司法警察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思想,坚持以为审判工作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思想指导教育训练工作,实施各项科目的训练。
(五)要严格标准,保证教育训练质量,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降低标准,达到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的目的。
滦县人民法院
二oo六年三月
《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