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制度
(四)出勤情况作为对党员个人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
四、补课制度
(一)缺课党员要自觉主动地向支部报告缺课的时间和内容,接受补课。
(二)对因故缺课的党员,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
(三)各党支部负责对缺课党员进行补课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耐心详细讲解补课内容,并进行补课登记。
(四)各党支部要将缺课及补课情况报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党支部落实补课制度的情况进行抽查,防止走过场。
(五)补课情况作为对党员个人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
五、督查制度
(一)各党支部每周进行一次自评,找出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改进。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加强对每名党员的督促检查。
(二)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各支部的学习、活动、工作情况,对照《实施方案》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计划具体安排》中的规定,按照时间限度和进度要求,进行全面的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党支部提高工作水平。
(三)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一阶段召开一次由各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总结督促会议,总结本阶段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的措施,指出工作努力方向。
(四)督查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六、学习交流制度
(一)各党支部要建立学习交流制度。各党支部要对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计划具体安排》,每学完一个专题,进行一次学习交流活动。每一阶段结束,进行一次学习交流活动。
(二)各党支部的每位党员要根据专题内容、阶段性任务目标,准备好发言稿件,认真交流自己的心得体会和学习收获。
(三)各党支部党员的学习交流情况以及发言稿件,要及时报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地抽查发言稿件。
(四)学习交流情况将作为先进党支部评选和党员个人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
七、责任制度
(一)党委书记、局长任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