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小学校长的权力有多大?
控饮食服务,交通运输,校舍、校产的维护和维修,监督学校后勤工作人员的工作。
⒌协调公共关系权。校长首先要协调好学校内部各部门的组织之间的关系,获得教职员的信赖与支持,赢得学生的爱戴与尊敬。还要争取社会合作与支持,处理好学校与社区居民、地方教育委员会的关系。美国学校与社区的合作极为重要,校长必须编制维护学校——社区关系的学校计划,使学校内外部人员保持双向有效的沟通。一方面,校长应加大宣传,让公众了解学校的目标和目的。另一方面,校长又要听取公众对学校的反映和意见,以获得他们的支持,共同致力于青少年的教育。
近年来,美国中小学校长管理协会,在政府支持下,开展评选全国优秀校长的活动。优秀校长的标准是有领导才干,在社区工作卓有成效,得到教师、家长认可,能够帮助学区其他学校的校长提高水平等。由此可见,是否协调好公共关系成为优秀校长的重要条件之一。
美国的学校要接受社会监督,社区成立教育委员会,选举各界人士和学生家长代表为教育委员会委员,学校教育计划和改革方案,均需交委员会讨论,听取意见修改后,方可执行。《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法》把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法定为国家的重要教育目标。1997年初,克林顿总统在《美国21世纪教育》的报告中提出“家长选校”和“学校责问”两项建议,其核心内容就是,家长可以选择学校并参与学校管理,经过家长评审不合格的学校,家长可以要求关闭。可见,美国教育行政干预较少,但社会监督力度大,这样能大大减少校长决策的片面性。
法国:校长具有双重作用
法国属于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法国的教育行政机构,独立于一般行政体系之外。教育部对下属大学区、省、县、区实行垂直的教育行政领导。法国中小学实施校长负责制。中小学设校长一名,校长秘书一名,另有两人管理教务和总务工作。学校理事会是协助校长工作、参与学校管理的学校内部组织。它由校长、行政和服务部门代表、教育教学人员代表、学生家长、学生代表和地方人士各5人组成,校长为理事会主席。学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有:讨论和研究校内的规章制度、教师和家长互通情况的方式、教学班的定额、学生上学交通、学校食堂管理、课外活动等问题。另外,法国中小学还设置教师委员会、学生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学校管理。
在法国,校长作为学校的一员,既是校长又是任课教师。他们同教师一样,均是国家公务员,聘任权在国家,而不在学校,工资直接由国家教育部发放。法国对校长的选拔非常严格,既注意资格,也注重经历,竞聘校长职务的教师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和培训。这些措施既保证了校长的质量,又提高了其权威性。
法国中小学校长具有双重作用:他们既是国家代表,拥有权力,又是执行工具,负责准备、执行学校行政会议的决议。校长的职责包括检查教学进度;负责维护秩序和安全卫生;对违纪行为进行惩戒,并向司法主管机构提起诉讼;监督和评价教师业绩等。
英国:校长虽是教师身份,但权力在扩大
英国的教育管理体制从行政建制到学校内部的机构设置都比较精简。就教育行政管理而言,在垂直层次上仅分为中央和市(郡)两级。中央教育行政部门为联邦教育部,直接受教育大臣领导,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则为市(郡)教育局,接受教育部和市(郡)行政部门的领导,管理下属教育部门的事宜。
就学校内部的组织机构而言,英国实行的是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各方代表组成的校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校长是学校首席行政长官,向校董事会负责,执行校董事会的决议并主持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事务。
英国的中学通常设校长1名,副校长若干名;小学设校长1名,副校长或校长助理1名。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均为教师身份,要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在中小学中,专司管理工作的是“接待室”,其实际职能类似于我国的校长办公室,根据学校规模设3~5名专职人员。除此之外,各学校还设1名高级教师和教育活动协调人,协助校长管理日常教学工作和其他事务,由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任课教师兼任。
20世纪80年代,英国中小学校长的权力主要有:制订学校的办学方针、目标、实施措施,并努力使这些设想为大家所接受;建立或改组学校内部组织,安排经费和教师,使决策得到贯彻;使每个教职工明确自己的职责,并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通过工作评估与检查使全体教职员工具有并保持一定的工作水准;为使学校目标实现,寻找一切可以寻得的帮助与支持;与校董事会成员、地方教育当局及其他学校校长保持密切联系和友好的合作;搞好对学校工作的自我评估,找出短处,设法予以补足。
为解决学校教育质量问题,更好地发挥教育培养人才、服务经济的功能,增强英国在国际上的经济竞争力,1988年,英国颁布教育改革法。通过改革,把原属地方教育局的许多权力,诸如学校经费使用权和学校管理权等下放到中小学校,由学校管理委员会及校长负责,即在教师聘用、经费分配、教职工工资、图书资料及设备、清洁卫生、校舍修缮、贫困生资助等方面有决定权。
随着英国政府教育改革的一些措施逐步落实,中小学校管理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呈现出复杂性和变动性的新特点。在这种环境下,校长就不可能仅是一个教学管理者的角色,还应是一个经营管理者、协调者、领导者的角色。校长要主动进行角色调整,以适应复杂变化的学校管理环境。学校可根据自己 《外国中小学校长的权力有多大?(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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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协调公共关系权。校长首先要协调好学校内部各部门的组织之间的关系,获得教职员的信赖与支持,赢得学生的爱戴与尊敬。还要争取社会合作与支持,处理好学校与社区居民、地方教育委员会的关系。美国学校与社区的合作极为重要,校长必须编制维护学校——社区关系的学校计划,使学校内外部人员保持双向有效的沟通。一方面,校长应加大宣传,让公众了解学校的目标和目的。另一方面,校长又要听取公众对学校的反映和意见,以获得他们的支持,共同致力于青少年的教育。
近年来,美国中小学校长管理协会,在政府支持下,开展评选全国优秀校长的活动。优秀校长的标准是有领导才干,在社区工作卓有成效,得到教师、家长认可,能够帮助学区其他学校的校长提高水平等。由此可见,是否协调好公共关系成为优秀校长的重要条件之一。
美国的学校要接受社会监督,社区成立教育委员会,选举各界人士和学生家长代表为教育委员会委员,学校教育计划和改革方案,均需交委员会讨论,听取意见修改后,方可执行。《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法》把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法定为国家的重要教育目标。1997年初,克林顿总统在《美国21世纪教育》的报告中提出“家长选校”和“学校责问”两项建议,其核心内容就是,家长可以选择学校并参与学校管理,经过家长评审不合格的学校,家长可以要求关闭。可见,美国教育行政干预较少,但社会监督力度大,这样能大大减少校长决策的片面性。
法国:校长具有双重作用
法国属于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法国的教育行政机构,独立于一般行政体系之外。教育部对下属大学区、省、县、区实行垂直的教育行政领导。法国中小学实施校长负责制。中小学设校长一名,校长秘书一名,另有两人管理教务和总务工作。学校理事会是协助校长工作、参与学校管理的学校内部组织。它由校长、行政和服务部门代表、教育教学人员代表、学生家长、学生代表和地方人士各5人组成,校长为理事会主席。学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有:讨论和研究校内的规章制度、教师和家长互通情况的方式、教学班的定额、学生上学交通、学校食堂管理、课外活动等问题。另外,法国中小学还设置教师委员会、学生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学校管理。
在法国,校长作为学校的一员,既是校长又是任课教师。他们同教师一样,均是国家公务员,聘任权在国家,而不在学校,工资直接由国家教育部发放。法国对校长的选拔非常严格,既注意资格,也注重经历,竞聘校长职务的教师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和培训。这些措施既保证了校长的质量,又提高了其权威性。
法国中小学校长具有双重作用:他们既是国家代表,拥有权力,又是执行工具,负责准备、执行学校行政会议的决议。校长的职责包括检查教学进度;负责维护秩序和安全卫生;对违纪行为进行惩戒,并向司法主管机构提起诉讼;监督和评价教师业绩等。
英国:校长虽是教师身份,但权力在扩大
英国的教育管理体制从行政建制到学校内部的机构设置都比较精简。就教育行政管理而言,在垂直层次上仅分为中央和市(郡)两级。中央教育行政部门为联邦教育部,直接受教育大臣领导,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则为市(郡)教育局,接受教育部和市(郡)行政部门的领导,管理下属教育部门的事宜。
就学校内部的组织机构而言,英国实行的是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各方代表组成的校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校长是学校首席行政长官,向校董事会负责,执行校董事会的决议并主持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事务。
英国的中学通常设校长1名,副校长若干名;小学设校长1名,副校长或校长助理1名。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均为教师身份,要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在中小学中,专司管理工作的是“接待室”,其实际职能类似于我国的校长办公室,根据学校规模设3~5名专职人员。除此之外,各学校还设1名高级教师和教育活动协调人,协助校长管理日常教学工作和其他事务,由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任课教师兼任。
20世纪80年代,英国中小学校长的权力主要有:制订学校的办学方针、目标、实施措施,并努力使这些设想为大家所接受;建立或改组学校内部组织,安排经费和教师,使决策得到贯彻;使每个教职工明确自己的职责,并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通过工作评估与检查使全体教职员工具有并保持一定的工作水准;为使学校目标实现,寻找一切可以寻得的帮助与支持;与校董事会成员、地方教育当局及其他学校校长保持密切联系和友好的合作;搞好对学校工作的自我评估,找出短处,设法予以补足。
为解决学校教育质量问题,更好地发挥教育培养人才、服务经济的功能,增强英国在国际上的经济竞争力,1988年,英国颁布教育改革法。通过改革,把原属地方教育局的许多权力,诸如学校经费使用权和学校管理权等下放到中小学校,由学校管理委员会及校长负责,即在教师聘用、经费分配、教职工工资、图书资料及设备、清洁卫生、校舍修缮、贫困生资助等方面有决定权。
随着英国政府教育改革的一些措施逐步落实,中小学校管理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呈现出复杂性和变动性的新特点。在这种环境下,校长就不可能仅是一个教学管理者的角色,还应是一个经营管理者、协调者、领导者的角色。校长要主动进行角色调整,以适应复杂变化的学校管理环境。学校可根据自己 《外国中小学校长的权力有多大?(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