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改革与学校发展
新世纪,我国基础教育的新课程改革对学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也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中小学校应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迎接新课程改革的挑战,在扎扎实实推进新课程改革的过程中,促进学校的不断发展。
一、增强教师的课程意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教师是新课程改革的主体,也是办好学校的关键。新课程的实施要求教师增强课程意识,转变教育观念,转换教师角色,更新知识结构,掌握新的教育手段和技能,这些都将极大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从而为学校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由于传统的课程管理体制(单一的国家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影响,中小学教师课程意识淡薄,习惯于做一个被动的课程的执行者。学校应引导教师了解课程改革的必要性,认识变革的有效性以及自己在课程改革和实施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对课程改革的内在需求,作为主体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成为学校课程的决策者、设计者和管理者。学校要尽可能为大多数教师参与课程设计提供机会。教师在一定程度上参与课程规划和课程设计,不仅会影响到课程设计的结果,而且也会影响课程实施的过程,有利于新课程在实践中得到实施。
新课程是在新的教育思想观念指导下设计的,而新课程的实施则必然要求教师认同和内化其中所体现的教育思想观念。一般说来,实施新的课程,要求教师的行为和思维方式、教学方法、内容安排,以及教学组织形式等发生一系列变化。这些变化来自教师的新的认识。从这个意义说,教师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是新课程实施的基本前提。学校应引导教师在理论学习和教改实践中,注意确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观念,新学力观(基础性学力、发展性学力、创造性学力的统一),个性化的观念,综合化的观念,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统一的观念,发展性评价观(从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转向促进学生发展,改进教学),以及大课程观(区别于仅把课程当做教科书或科目的观念),形成一种开放的、民主的、科学的课程观,促进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抓住新课程改革的难得机遇,全面提升教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是学校发展的关键。
二、实现学校的课程创新,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
课程是学校教育的核心。学校的办学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课程特色。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管理体制,由原先过于集中的国家课程管理走向国家、地方、学校三级管理,地方和学校拥有一定程度的课程自主权,这就为形成学校的课程特色,进而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提供了契机。
要形成学校的课程特色,首先,学校应在充分领会课程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科学、有效地实施国家和地方课程,提高课程对本校学生的适应性。从总体上看,目前只有一部分学校对国家课程的实施能达到“开齐、上足”的要求,正在向“教好”努力。而相当多的学校连“开齐、上足”尚且难以做到,更谈不上因地制宜地进行课程创新,形成课程特色。课程实施一般有三种取向,即“得过且过”、“适应和改编”、“忠实、精确或程序化”取向。目前大多数学校倾向于第三种取向,以一种被动的心态,而非主体性的意识来对待课程改革,过分强调对国家课程“被动执行”和“严格忠实”,片面化、形式化、绝对化、神圣化的理解和执行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材和课时,对国家课程不允许或不愿意进行自主性、选择性、灵活性、变通性地处理,不愿意或不能对过多的教学内容进行适当地剪裁和处理。其负效应是,一方面是使国家课程不能适应现实的变化和发展,不能适应本校学生的实际;另一方面则抑制了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导致学生的发展失去了充分的时间和空间。这是新课程实施中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其次,学校在保证课程的基础性与统一性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与现有的课程资源,开发满足学校发展需要的校本课程。进而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校本课程是发展学生兴趣,形成学生特长的基本途径;校本课程是培养多种人才,满足社会多样化需要的重要措施;校本课程是体现与发挥学校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的必要环节。学校应本着互补性原则、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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