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小学管理中教师的职能
二、中小学常规管理与教师的基本职能
学校管理过程中,有大量的日常事务会反复出现。根据这些常规事务的自身规律及已有的处理经验,制订出各种相对稳定的规定和规则,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管理效益,培养优良的校风。中小学常规管理指的是中小学校在实现目标过程中的各种制度管理。它一般是按“决策(计划)-统行-检查-总结”的程序来进行的。中小学常规管理是多种多样的,而与教师密切相关的主要有以学籍管理为核心的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和以班主任工作为核心的德育工作常规管理,这就是中小学管理中教师的最基本的职能。
中小学教师职能所涉及的对象主要是学生,教师的绝大多数工作也是学生工作。中小学学生是成长着的人,Pedersen等人(1978年)通过研究一所小学的教师对学生的真实影响得出“教师不只可以影响学生的学习生活,还可以改变他们的将来”的结论。虽然,教师在中小学管理系统中所处的层级不高,但他们在中小学管理特别是常规管理中肩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能。就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这一重要目标来看,教师的基本职能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阐释。
1、基于道德层面的职能:为人师表。这是社会和文化所赋予的职能。学校作为传播文化、弘扬道德、发展个性、伸张正义的地方,历来被视为是人间的“圣地”与“净土”。传统文化和社会公众都希求教师为人师表,成为道德与智慧的化身。国内外有关优秀教师的研究也表明,为人师表是教师职务的应有之义。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制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1995年)对此有明确的规范,反映了社会和文化对教师的期望。中小学教师理应履行这一道德义务,发挥“德化”的职能。
2、基于法律层面的职能:教书育人。这是教师的“天职”。许多国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或者说,它是由国家意志所赋予的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设定教师的义务有六条,核心精神就是要求教师必须教书育人。教书育人职能的形式表现是教师聘约,实质表现则是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如果教师不能很好地承担法律层面的职能,那么、道德层面的职能将是一句空话。
3、基于系统层面的职能:承上启下。这是管理组织所赋予的职能。学校系统的重心部位在于围绕教育目标而展开的师生互动。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学生的发展,所以涉及学生发展的一切管理举措最终都主要依靠教师去贯彻落实。在学校这个组织系统里,教师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教师是被管理者,虽然他有管理参与权和决策建议权,但他必须“承上”,按教育规范和上级决策行事。另一方面,教师又是管理者,虽然他在遵章行令,但他必须“启下”,在许多专业活动中扮演一个完全的管理者角色,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使教育目标和决策意图通过学生的努力转化为现实。
4、基于过程层面的职能:责其始终。这是管理过程所赋予的职能。学校管理是一个宏观过程,其间又包含了许许多多的微观过程。无论现代管理理论如何划分管理过程,决策与计划、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总结与处理都是其基本的环节。就管理层级来看,教师虽然属于执行层,但由于教师劳动具有强烈的示范性、独特的创造性、空间的广延性和时间的连续性,以及形式的主体性和成果的集体性等待点,因此,教师不同于其他执行层成员。二次决策成为其突出的职能,这就注定教师的执行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完整的管理过程。当教师收到执行指令或按常规需要启动执行程序时,教师便开始了以自我为主导的管理过程。从计划(Plan)、实行(Do)到检查(Check)、处理(Action),自始至终都承担着相应的职能,沿着PDCA环,周而复始,因此,教师既是宏观管理过程的受动者.又是微观管理过程的主动者,在整个管理过程中,教师都承担相应的职能。如果一个教师仅仅把自己定位为执行者,而看不到自己同时又是一个具有“主导”作用的重要的组织舌,那么,他将是一个不完全的教师。
三、教师职能的强化与弱化
如前所述,教师的职能是多种多样的,四个层面的职能是中小学教师的一般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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