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十五”期间妇女儿童维权情况汇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十五”期间妇女儿童维权情况汇报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要求,我局立足部门实际,切实加大就业再就业帮扶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重点抓了三方面工作:
一、抓就业帮扶
针对女性就业面偏窄,就业意识相对较弱,就业相对困难的实际情况,我们强化三项措施:
一是着重强化就业用工观念的转化。通过街道、社区、企业广泛宣传,尽量避免就业性别歧视,鼓励女性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取得一定的效果。
二是着重强化妇女就业技能的提高。我们在就业技能培训中充分考虑女性的就业实际,近年来先后开办了家政服务、插花、计算机操作等贴合妇女实际的专项培训班31期,培训妇女3137人,并经过考核发放了职业资格证书。同时,鼓励乡镇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类似培训班,例如××镇、××镇积极举办家政服务班,有效促进了本地大龄妇女就业。
三是着重强化大龄妇女就业的扶持。2002年起,我们开始实施“4045”再就业援助工程,即对城镇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大龄人员,通过提供就业优惠政策、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等形式,促进就业;2003年,我们又对城镇“4045”人员实施“121”阳光扶助工程,即只要有就业愿望,一次申请,提供二次推荐,一个月内实现上岗就业。2o02年至今,共帮助40周岁以上的大龄妇女就业3042人。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市登记失业的城镇女性2001人,无论在总量上还是在所占比重上与过去相比都有明显下降。
二、抓保障完善
为切实解除就业妇女的后顾之忧,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抓社会保险体系的完善。
一是城镇抓完善。按照“巩固城区,突破外企,覆盖私企,鼓励乡企”的工作思路,广泛宣传、强化征管、集中攻坚,努力使全体城镇就业妇女都能够享受社会保险。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市城镇企业从业人员参保职工19.14人,其中女性8.63万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员1.05万人,其中女性0.4万人。2004年起,又对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大龄失业人员每年发放1000元社会保险补贴;帮助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目前共有760多名女性人员享受了社会保险补贴。
二是农村抓拓展。在推进城镇保险,解决城镇就业妇女后顾之忧的同时,我们切实关注农村妇女社会保险问题,在全市乡镇各类企业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截止2005年12月底,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有14.3万人,其中女性5.4万人。
三是生育保险抓规范。在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同步推进女职工生育保险,使女职工生育由企业管理逐步过渡到社会化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女职工权益。今年,共有2165名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生育保险费892万元。
三、抓权益维护
以贯彻实施《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着重在取消性别歧视和禁止使用童工上下功夫,全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一是加强女职工就业保护。对劳动合同中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内容作了重点规范,并积极纠正了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在推荐、录用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女性从业人员的就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近5年来无一例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的事件发生。
二是加强女职工劳动争议处理。针对近年来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有大幅上升的特点,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争取提前介入,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努力提高处理女职工权益案件的效率,2005年共受理涉及女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159件,结案159件,结案率达到100%。
三是加强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的查处。我们在全市各镇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通过市镇两级执法监察网络,广泛宣传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并建立了“日常巡视、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的监察执法机制,切实加强对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的检查监督和查处力度,对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每年集中开展了一次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2005年共查处并清退非法使用的童工38人,并全部由用人单位将童工护送至其父母或监护人手中。
近年来,我局在保护女职工权益和禁止使用童工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实事求是的分析,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女性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在劳动力供求矛盾相对突出的情况下,招聘用工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依然存在,相当一部分失业女性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职业技能偏弱;再就业难度较大。女性就业结构、就业层次有待进一步合理优化,农村妇女就业仍然不够充分。二是违法使用童工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企业用工管理不够规范,对外来人员中的年龄掌握不清,了解不够,导致使用童工的行为
时有发生。
“十一五”期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突出“就业、保障、执法”三个重点,努力推进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女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
充分发挥职业介绍服务网络体系的作用,在女性从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方面实行一条龙服务,进一步优化女性从业人员就业、择业、创业的大环境。继续深化“4045”再就业工程和“121”阳光扶助工程,积极鼓励和引导城镇失业女性自谋职业、自主择业、自强创业。同时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切实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技能,提高农村女性劳动力的竞争上岗能力。
二、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扩面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攻坚,对参保企业依法动员参保,努力使所有城镇女性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并逐步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为农村女职工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险保障。
三、进一步加大女职工和儿童权益保护力度
坚持“日常巡视、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的监察执法机制,在平时对用人单位进行抽查的基础上,每年开展l-2次女职工特殊保护和禁止使用童工的专项检查,对职工的举报投诉坚决一查到底,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争取彻底杜绝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要求和违法使用童工现象的发生,全力维护起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六年*月*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十五”期间妇女儿童维权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