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见较大。因此,要跳出法院来思考问题,跳出案件研究案件,自觉从整体上全面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我想,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我们必须实现“五个转变”和“一个加强”。
“五个转变”:一是在认定事实过程中,法官要善于实现从“职业人”向“理性人”转变。法院判决的对象不是法官自己,而是不精通法律的老百姓。判决只有被普通公众所接受,才能获得正当性。这就要求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时,不能仅从法律职业的角度去获得内心确信,还要以一个理智正常的普通人的角度,来观察判断问题,才能得出贴近百姓生活的判决结论,才能被当事人所接受。二是在解释法律的过程中,要善于实现从“审判者”向“被审判者”的转变。也就是说,我们应该经常做一些换位思考,从当事人的角度来检视自己的结论是否正当。三是要实现从“审理案件”到“解决纠纷”的转变。对于我们干警来说,都是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要审结一个案件并不难,但要有效消解当事双方的利益冲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却需要充分运用法官的智慧。这就要求我们在审理一个案件时,不能把它仅仅看成一个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而要把它看成一个实实在在的纠纷,从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四是要实现从单纯的“法律思维”到“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相结合”的转变。在社会转型时期,许多纠纷都不是纯粹的法律纠纷,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与政治相关。这个时候,法院不仅仅是一个审判机关,在一定程度上还肩负着社会管理的政治功能。因此,我们必须将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结合起来,不仅要善于从“案件之中”来研究案件,而且还要善于从“案件之外”和“案件之上”多角度、多方面地分析思考问题,将法律与政策结合起来,妥善地处理和解决案件,决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五是要实现从“重判轻调”到“调判结合”的转变。面对矛盾多发的现实,可以说,调解结案是法院和法官的最佳选择。案件调解的好处,在办案的社会效果、案件的执行等各个方面都有体现,这些在以前的历次会上我讲过不少,在此不再多说。
“一个加强”,就是要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多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如果我们在判决书中没有对当事双方的争议一一做出回应,那么,很有可能双方当事人至少是一方当事人,会将不满集中到办案者身上,使法官和法院成为当事人的攻击对象。判决说理的实质在于说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使当事人服从法律,养成守法的习惯。因此,判决说理的关键,就是要将法理与情理结合起来,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增强司法裁判的亲和力。
五、要结合实际,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第一,要明确“六个进一步”的目标。我院今天已下发了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方法、步骤、组织领导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实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即: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官和法院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第二,要坚持四项原则。这次教育活动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一是紧密联系实际的原则。教育活动要求真务实,力戒搞形式、走过场,要把理论武装、清理思想和规范司法行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要把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与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三是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学习教育活动中,要虚心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原则。在认真清理思想过程中,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
第三,要突出抓好四个环节。整个教育活动,要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实际,紧密联系司法活动实际,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实际,紧密联系效能建设实际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四个环节,即:“读好一本书,认真清理一次思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接受一次考核检验。”要按照部署和要求,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一是认真学习教育读本和中央《决定》,切实加强理论武装。中央政法委编写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这是这次教育活动的基本教材。今年5月3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院各单位都要组织干警认真深入学习《读本》和《决定》,创新学习形式,活跃学习氛围,激发干警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学习的实效性。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同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结合起来,同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教育,切实提高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深刻内涵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的认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二是全面深入清理思想,克服和纠正观念偏差。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真正在思想深处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采取组织点,群众提,互相帮等措施,彻底清理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模糊认识和不良倾向。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确保思想清理的彻底性和实效性,做到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克服,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观念得到更新。同时,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三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央政法委确定的为期三年的司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公正文明司法的有效措施,更是树立正确司法思想、培育先进司法理念的重要途径。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深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贯彻到司法规范化建设之中。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本着存在什么问题就认真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的态度,抓好整改工作,规范司法行为。四是严格考核验收,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确保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上级的要求,年底前要对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市中院还要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试考核,着重考查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院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也将通过在市中院组织的考试考核前,对我院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根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众反映较多的司法问题解决情况,明查暗访情况等,对各单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成效作出综合评价。
六、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突出重点抓好下半年工作
今天是6月7日,可以说2008年已过去了一半的时间。截止到5月15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89件,审、执结821件,结案率69.05,标的金额4759.8万元。其中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了65.42。这些数字与去年同期相比,收结案数和解决标的金额数有所下降,但结案率和调解率都有提高。从这半年的工作来看,可以说我院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某些工作与先进的兄弟法院相比还有不足,距县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必须在下半年迎头赶上,争先创优。今年下半年,在抓好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我想还应该在四个方面进行加强。
第一,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要开展好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项活动,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振奋工作精神,规范司法行为。同时,我院的制度汇编工作已经完成,已经开始排版校对工作,争取在月底规范化管理考核的时候发到大家手中。希望大家借这个时机,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而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制度建设,努力促使我院的队伍建设、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迈进。
第二,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近日,市中院在乐亭县法院召开了民事调解工作会议,就民事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目标要求。市中院的文件办公室已经转发了,希望各业务庭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端正态度,更新理念,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切实抓好案件调解工作,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降低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第三,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今年以来,执行局的同志们在建国院长的带领下,经常加班加点,牺牲大量的休息时间来抓执行,使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共受理执行案件183件,执结176件,执结率90.91,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大量的执行积案、时有发生的信访案件,都是执行工作的拦路虎。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一方面对执行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对全社会协助抓好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办法。我们要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为契机,敢于面对困难,挑战困难,克服困难,不断总结执行经验,创新执行方法,把执行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四,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要始终把解决信访案件作为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突破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在手上,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院长接待、当事人回访等各项制度,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案件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案件抓起,把信访工作落到实处,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问题。
同志们,开展好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既要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又要长期坚持下去。让我们以这次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干警的素质和能力,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顺利实施我县“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滦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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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转变”:一是在认定事实过程中,法官要善于实现从“职业人”向“理性人”转变。法院判决的对象不是法官自己,而是不精通法律的老百姓。判决只有被普通公众所接受,才能获得正当性。这就要求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时,不能仅从法律职业的角度去获得内心确信,还要以一个理智正常的普通人的角度,来观察判断问题,才能得出贴近百姓生活的判决结论,才能被当事人所接受。二是在解释法律的过程中,要善于实现从“审判者”向“被审判者”的转变。也就是说,我们应该经常做一些换位思考,从当事人的角度来检视自己的结论是否正当。三是要实现从“审理案件”到“解决纠纷”的转变。对于我们干警来说,都是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要审结一个案件并不难,但要有效消解当事双方的利益冲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却需要充分运用法官的智慧。这就要求我们在审理一个案件时,不能把它仅仅看成一个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而要把它看成一个实实在在的纠纷,从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四是要实现从单纯的“法律思维”到“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相结合”的转变。在社会转型时期,许多纠纷都不是纯粹的法律纠纷,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与政治相关。这个时候,法院不仅仅是一个审判机关,在一定程度上还肩负着社会管理的政治功能。因此,我们必须将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结合起来,不仅要善于从“案件之中”来研究案件,而且还要善于从“案件之外”和“案件之上”多角度、多方面地分析思考问题,将法律与政策结合起来,妥善地处理和解决案件,决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五是要实现从“重判轻调”到“调判结合”的转变。面对矛盾多发的现实,可以说,调解结案是法院和法官的最佳选择。案件调解的好处,在办案的社会效果、案件的执行等各个方面都有体现,这些在以前的历次会上我讲过不少,在此不再多说。
“一个加强”,就是要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多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如果我们在判决书中没有对当事双方的争议一一做出回应,那么,很有可能双方当事人至少是一方当事人,会将不满集中到办案者身上,使法官和法院成为当事人的攻击对象。判决说理的实质在于说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使当事人服从法律,养成守法的习惯。因此,判决说理的关键,就是要将法理与情理结合起来,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增强司法裁判的亲和力。
五、要结合实际,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第一,要明确“六个进一步”的目标。我院今天已下发了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方法、步骤、组织领导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实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即: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官和法院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第二,要坚持四项原则。这次教育活动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一是紧密联系实际的原则。教育活动要求真务实,力戒搞形式、走过场,要把理论武装、清理思想和规范司法行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要把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与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三是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学习教育活动中,要虚心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原则。在认真清理思想过程中,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
第三,要突出抓好四个环节。整个教育活动,要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实际,紧密联系司法活动实际,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实际,紧密联系效能建设实际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四个环节,即:“读好一本书,认真清理一次思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接受一次考核检验。”要按照部署和要求,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一是认真学习教育读本和中央《决定》,切实加强理论武装。中央政法委编写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这是这次教育活动的基本教材。今年5月3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院各单位都要组织干警认真深入学习《读本》和《决定》,创新学习形式,活跃学习氛围,激发干警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学习的实效性。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同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结合起来,同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教育,切实提高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深刻内涵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的认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二是全面深入清理思想,克服和纠正观念偏差。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真正在思想深处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采取组织点,群众提,互相帮等措施,彻底清理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模糊认识和不良倾向。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确保思想清理的彻底性和实效性,做到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克服,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观念得到更新。同时,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三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央政法委确定的为期三年的司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公正文明司法的有效措施,更是树立正确司法思想、培育先进司法理念的重要途径。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深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贯彻到司法规范化建设之中。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本着存在什么问题就认真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的态度,抓好整改工作,规范司法行为。四是严格考核验收,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确保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上级的要求,年底前要对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市中院还要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试考核,着重考查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院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也将通过在市中院组织的考试考核前,对我院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根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众反映较多的司法问题解决情况,明查暗访情况等,对各单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成效作出综合评价。
六、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突出重点抓好下半年工作
今天是6月7日,可以说2008年已过去了一半的时间。截止到5月15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89件,审、执结821件,结案率69.05,标的金额4759.8万元。其中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了65.42。这些数字与去年同期相比,收结案数和解决标的金额数有所下降,但结案率和调解率都有提高。从这半年的工作来看,可以说我院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某些工作与先进的兄弟法院相比还有不足,距县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必须在下半年迎头赶上,争先创优。今年下半年,在抓好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我想还应该在四个方面进行加强。
第一,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要开展好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项活动,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振奋工作精神,规范司法行为。同时,我院的制度汇编工作已经完成,已经开始排版校对工作,争取在月底规范化管理考核的时候发到大家手中。希望大家借这个时机,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而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制度建设,努力促使我院的队伍建设、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迈进。
第二,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近日,市中院在乐亭县法院召开了民事调解工作会议,就民事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目标要求。市中院的文件办公室已经转发了,希望各业务庭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端正态度,更新理念,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切实抓好案件调解工作,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降低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第三,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今年以来,执行局的同志们在建国院长的带领下,经常加班加点,牺牲大量的休息时间来抓执行,使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共受理执行案件183件,执结176件,执结率90.91,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大量的执行积案、时有发生的信访案件,都是执行工作的拦路虎。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一方面对执行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对全社会协助抓好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办法。我们要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为契机,敢于面对困难,挑战困难,克服困难,不断总结执行经验,创新执行方法,把执行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四,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要始终把解决信访案件作为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突破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在手上,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院长接待、当事人回访等各项制度,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案件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案件抓起,把信访工作落到实处,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问题。
同志们,开展好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既要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又要长期坚持下去。让我们以这次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干警的素质和能力,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顺利实施我县“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滦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