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化进程中的南村社会关系调查报告
大家七嘴八舌一起议论,听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利益受损最大的人嗓门最 高,召唤一声,激愤的人群就跟着行动。比如去年南村有3个队长和几个青年一道喝酒,其中有个人觉得本村的山头被邻近村的石场开采了8年,为什么不收回呢?一定是村干部得了好处。几个人都响应,吵吵嚷嚷很多人来围观,6个变成50、60人。第二天以这些人为骨干,100多村民围住石场。管委会做工作,问明原委,要求石场做好开采后的工作(如修好道路等等),这个问题才了结。群众又提出本村干部的经济问题、作风问题,各种事情都扯了进来,调解好几次才平息下来。据镇农办刘主任讲,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干部工作没做好,经济账目上不清楚,不敢面对群众,群众越不清楚就越怀疑,越怀疑就越有气,一遇机会就爆发。引发事端的一般是三类人,一是有文化的年轻人;二是过去做过干部的人,他们有一定社会见解,对现任干部的情况比较了解;三是因计划生育等原因而与现任干部有私愤的。因为这些行为主要是针对管理区干部,所以只有管委会出面做化解工作,并作出让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极端做法,群众的情绪才缓和下来。
有些抗议行动也有具体的组织者。94年4月18日南沙石矿场用12.5吨火药引爆,造成南村50多间房屋破裂。石场不管,受害者向南村支书、村长反映,经有关方面测验后,确认受损事实,但几十天后都没有赔偿迹象。黎锦潮等房屋受损最严重的人就组织50余户受害者,每家出100元做活动经费,先到开发区,再到番禺市,最后又租汽车到广州市政府投诉,但直到我们调查时,都没有任何单位有答复。黎锦潮认为,原因之一是石场承包人与干部有关系,而受害者中没有一户是干部。在此活动中,黎锦潮是主要的组织者,此人读过8年书,做过大队会计,后被排挤走了,对南村社会的分析比较精辟。另据反映,南村附近的沙螺湾的一次集体上访,也由一个人组织的,他出钱租车,载人到番禺市,参加者有饭吃,每天还有10元钱。可以预期,随着居民自我组织能力的提高,有组织的民意表达行为会越来越多。
四、行政权力与经济控制权的整合
农民的担忧和抗议确有出了对土地丧失后如何生活这一根本问题的考虑,但其直接矛头,是针对村干部的。土地征收了,村民变成了市民,但原有的行政权力机构只是换了一个名字,由村支部书记和村长改为管理区支部书记和管理区主任,其功能和权限依然和过去一样,而且由于都市化带来的经济发展,又使其增加了经济控制权。
1、经济权力的增长
改革以后,村民独立经营,村党支部和村长除村政管理和民事协调外,对村民的日常生活较少干预。由于村里除石场外基本上没有其他企业,村干部经济支配权也不大。征地以后,一是土地征收款40%以上由管理区留下发展集体企业,二是征收土地时留下10%土地由管理区开发,管理区因此拥有一大笔资金和不动产,支书和村长(主要是支书)有管理权和使用权。在经济主导时代,经济支配权实际上是最重要的权力,行政权力由于和经济的联合而再度强化。
按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发给群众的征地款不能超过60%,由于南村原支部书记未做好群众工作,又用这笔钱来为自已谋私,激起群众抗议,后来不得已把征地款全部发给群众。不过开发仍然使南村经济有了较大增长。从92年到94年底建成厂房3万3千平方米出租,东海明珠和圣地亚哥2个酒楼和3个制衣厂,加上原来的2个石场,总产值1800万,纯利润500多万,这些钱如何分配和使用,主要由支书决定。这样,有限的资金没有严格的管理程序、合理的预算和有效的民主监督,很难使南村经济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2、干部的腐败
反腐倡廉是当代中国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不能完全否认管理区干部在振兴集体经济方面的努力,不过在当前,居民对干部一般是不满意的。首先是贪污腐败,大笔款项的使用其实是支书一人说了算,很容易瞒天过海,化公为私。南村原来的支部书记花了二百多万建楼炒,村民反映强烈,管委会派人一查,原来贪污了征地款100多万。这样的恶性事件虽只一例,但现任领导经济上的不廉洁,村民几乎是众口一辞,贪污的名目和方式非常之多。比如94年南沙开发区开始股份制试点,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把集体资产折资入股,年终时按集体企业总利润的49%折股分给农民,这是为了合理地分配集体经济收入;另一种是集资办企业,如两间厂集资300万,每年15厘利息。南村采取后一种方式。群众反映这种方式问题较多。其一,利息并非集资款所赚,厂房才刚刚开始建,并不能立即赢利分红,所以,用来分红的钱其实是村里的征地款;其二,集资并不是全村集资,而是有钱人集资,比如支书一户就投资10万元,这些钱是否到帐,也无法证实;其三,这些钱集起来以后如何使用也是由管理区决定,其中少不了得吃回扣等等。这种股份制尝试,实际上为少数人侵占大多数的利益提供了方便。
开发区成立后,建筑业首先发展。包工头多为外地人,主要来自福建、开平、湛江等地,其中有些人在南村已经营了好几年。为了在南村站住脚,非常注意和本地人搞好关系,除了在社会公益事业上表示热心外,特别和村干部打成一片。不少居民认为建了房子没人租,没人买,等于把钱搁在那儿,为何还要一建再建?答案只有一个:建房子对干部有好处,他们可以吃回扣。比如一个厂房工价是400-500元/平方米,包工头可以把价打到500-600元/平方米,把超出部分的送给支书,支书就在合同上签字,整个过程没有公证人,也没有居民敢去查问。包工头中没有本地人固然与南村没有建筑业传统有关,但更主要的是本地人熟悉情况,容易披露内幕,所以即使是本村的工程队也接不到工程。据估计,南村的支书一年有200-300万元收入,甚至多达400万以上。有村民说现在的支书只差飞机大炮没有了,大厦都几幢了。
南村在公路边搞房产开发,建好后有一批临街铺位要出租,管理区还给3万元作为每个铺位的启动资金,这个条件非常优越,村民都想争取,管理区既不开会讨论,也不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主办此事的支委 《都市化进程中的南村社会关系调查报告(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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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抗议行动也有具体的组织者。94年4月18日南沙石矿场用12.5吨火药引爆,造成南村50多间房屋破裂。石场不管,受害者向南村支书、村长反映,经有关方面测验后,确认受损事实,但几十天后都没有赔偿迹象。黎锦潮等房屋受损最严重的人就组织50余户受害者,每家出100元做活动经费,先到开发区,再到番禺市,最后又租汽车到广州市政府投诉,但直到我们调查时,都没有任何单位有答复。黎锦潮认为,原因之一是石场承包人与干部有关系,而受害者中没有一户是干部。在此活动中,黎锦潮是主要的组织者,此人读过8年书,做过大队会计,后被排挤走了,对南村社会的分析比较精辟。另据反映,南村附近的沙螺湾的一次集体上访,也由一个人组织的,他出钱租车,载人到番禺市,参加者有饭吃,每天还有10元钱。可以预期,随着居民自我组织能力的提高,有组织的民意表达行为会越来越多。
四、行政权力与经济控制权的整合
农民的担忧和抗议确有出了对土地丧失后如何生活这一根本问题的考虑,但其直接矛头,是针对村干部的。土地征收了,村民变成了市民,但原有的行政权力机构只是换了一个名字,由村支部书记和村长改为管理区支部书记和管理区主任,其功能和权限依然和过去一样,而且由于都市化带来的经济发展,又使其增加了经济控制权。
1、经济权力的增长
改革以后,村民独立经营,村党支部和村长除村政管理和民事协调外,对村民的日常生活较少干预。由于村里除石场外基本上没有其他企业,村干部经济支配权也不大。征地以后,一是土地征收款40%以上由管理区留下发展集体企业,二是征收土地时留下10%土地由管理区开发,管理区因此拥有一大笔资金和不动产,支书和村长(主要是支书)有管理权和使用权。在经济主导时代,经济支配权实际上是最重要的权力,行政权力由于和经济的联合而再度强化。
按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发给群众的征地款不能超过60%,由于南村原支部书记未做好群众工作,又用这笔钱来为自已谋私,激起群众抗议,后来不得已把征地款全部发给群众。不过开发仍然使南村经济有了较大增长。从92年到94年底建成厂房3万3千平方米出租,东海明珠和圣地亚哥2个酒楼和3个制衣厂,加上原来的2个石场,总产值1800万,纯利润500多万,这些钱如何分配和使用,主要由支书决定。这样,有限的资金没有严格的管理程序、合理的预算和有效的民主监督,很难使南村经济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2、干部的腐败
反腐倡廉是当代中国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不能完全否认管理区干部在振兴集体经济方面的努力,不过在当前,居民对干部一般是不满意的。首先是贪污腐败,大笔款项的使用其实是支书一人说了算,很容易瞒天过海,化公为私。南村原来的支部书记花了二百多万建楼炒,村民反映强烈,管委会派人一查,原来贪污了征地款100多万。这样的恶性事件虽只一例,但现任领导经济上的不廉洁,村民几乎是众口一辞,贪污的名目和方式非常之多。比如94年南沙开发区开始股份制试点,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把集体资产折资入股,年终时按集体企业总利润的49%折股分给农民,这是为了合理地分配集体经济收入;另一种是集资办企业,如两间厂集资300万,每年15厘利息。南村采取后一种方式。群众反映这种方式问题较多。其一,利息并非集资款所赚,厂房才刚刚开始建,并不能立即赢利分红,所以,用来分红的钱其实是村里的征地款;其二,集资并不是全村集资,而是有钱人集资,比如支书一户就投资10万元,这些钱是否到帐,也无法证实;其三,这些钱集起来以后如何使用也是由管理区决定,其中少不了得吃回扣等等。这种股份制尝试,实际上为少数人侵占大多数的利益提供了方便。
开发区成立后,建筑业首先发展。包工头多为外地人,主要来自福建、开平、湛江等地,其中有些人在南村已经营了好几年。为了在南村站住脚,非常注意和本地人搞好关系,除了在社会公益事业上表示热心外,特别和村干部打成一片。不少居民认为建了房子没人租,没人买,等于把钱搁在那儿,为何还要一建再建?答案只有一个:建房子对干部有好处,他们可以吃回扣。比如一个厂房工价是400-500元/平方米,包工头可以把价打到500-600元/平方米,把超出部分的送给支书,支书就在合同上签字,整个过程没有公证人,也没有居民敢去查问。包工头中没有本地人固然与南村没有建筑业传统有关,但更主要的是本地人熟悉情况,容易披露内幕,所以即使是本村的工程队也接不到工程。据估计,南村的支书一年有200-300万元收入,甚至多达400万以上。有村民说现在的支书只差飞机大炮没有了,大厦都几幢了。
南村在公路边搞房产开发,建好后有一批临街铺位要出租,管理区还给3万元作为每个铺位的启动资金,这个条件非常优越,村民都想争取,管理区既不开会讨论,也不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主办此事的支委 《都市化进程中的南村社会关系调查报告(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