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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化进程中的南村社会关系调查报告


0万,居民看了等于白看,后来干脆就不看了。疑虑越积越多,不时就会以集体抗议行为表现出来。

七、民间纠纷的主要类型

   1、争占宅基地的纠纷

   农村社会的土地本不值钱,一旦向城市迈进,便是一寸土地一寸金。征收土地时按人口规定的宅基地不可能再增加,因此砌楼时各户都想多占一些,被占的一方就会有意见。比如94年,南村一户人家有一块路边的土地,16平米,弟弟在此盖了一间房子做生意,征地前这块地属于姐姐的,现在看到弟弟这样做,当然很有意见,争吵起来,父亲护着儿子,越闹越大,以至于弟弟打伤了姐姐的头,女婿打坏了岳父的手。负责治安的黎主任调解了几次,姐姐总觉得自已吃亏,要求赔偿4000元,还把自己过去对家里的贡献公布出来。一年多了,姐姐还不认爸爸,关系似乎很僵。但黎主任很乐观,说这种事情的解决总得经一、两年,即当哪一方有什么喜事时,会有亲戚帮助缓和。黎主任做治安工作20多年,对本村人情事故甚为了解,处理纠纷有一套办法。94年有一起舅舅和外甥的纠纷,他们本来关系不错,经常一道喝酒。两家住房一前一后,中间隔一条路,外甥要砌围墙,挡住了舅舅的窗户,舅舅不答应,要他让开几十公分,外甥认为土地是他的,有权这么砌。为此,南沙城建、建委、管理区支书等调解了几个月不见效,他们来找黎岳均,黎不谈纠纷,只请他们喝茶聊天,和他们谈过去的事,谈他们过去的亲密无间,慢慢地再转入现在,结果外甥让出70公分,舅舅的窗子可以打开,矛盾也就解决了。

  但是,如果按南沙建委的要求,房屋间隔要有一米,所以这起纠纷还未真正解决,黎主任说,砌房子违章不是我管,这是派出所、建委的事。这一点,正反映了黎的精明。邻里乡亲,总有些小摩擦和磕磕碰碰,有些小事很难确定谁是谁非,按原则照规矩是不能化解民事纠纷的,即使主要原因找到了,直接冲突缓解了,也并不就一劳永逸。他有句口头禅叫矛盾总是有的,所以他并不急于求成,并不希望有个完满的结局,而是考虑到现实具体情况,该管的就管,可管可不管的,只要不出大问题就不管,将之留给其它部门或当事人的亲友去解决。
  
2、土客矛盾

  南村目前外地工人有几百个,主要是四川和湖南的。他们来到南村有时和当地人易产生纠纷。比如他们不讲卫生,租南村的房屋住,剩饭剩菜到处乱倒,随处大小便;本地人有意见,反映到黎主任处,由黎批评教育,这类事比较简单,但也有些复杂的。外地人到南村一般在南村呆过一段时间,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向老板介绍,这种人被称为"工头",一般从工人中抽取工资的10%作为介绍费;工头手下通常有10来个人。不过工人一旦有什么事,工头并不管,如果是工作纪律等,厂里自已解决。但涉及到劳资矛盾、斗殴等,又是黎主任出面。94年制衣厂工人罢工,起因是工人3个月没有拿到工资,工厂的副厂长也是外地人,把老板故意不发工资,将37万元存在银行等消息通报给工人,工人集体罢工抗议。老板是南村人,在广州念过大学,他来找黎主任希望把这事压下来,黎岳均了解情况后和番禺劳动局一道,要求老板立即发工资。有时出了工伤事故,老板不愿赔偿,也由黎出面处理。

  我们多次和黎主任交谈。感到他比较有社会经验,反对打人;他和这些工人关系确实不错,自已在山上的果园就是请这些工人代耕的。

  当然更主要的,还是因为管理区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村民生活的命脉,村民一般会服从治安主任的调解。事实上,黎主任调解有二条原则:一是体察人情,二是经济手段,许多调解是以赔多少钱结束的。南村计划生育工作一直比较好抓,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管理区有经济制裁手段。

  土客矛盾还有另一种形式。南村的教育在整个南沙是比较好的,不过,大规模的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人才是南沙本地无法提供的,这样随着都市化的转向,越来越多的专业人才从广东各地乃至全国来到南沙,南村也有不少。他们在各级管理机构、工厂、企业任职,以自己的知识为南沙做了不少工作,但一般而言,他们并没有为南沙社会全面接受,外地人才总感到和本地人有距离,有时还会受到压制。南村有两个青年干部即是外省来的大学生,平时接触比较多,晚上也一道玩,基本上不和本地人在一起。土客矛盾在开发之初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但南沙要建成国际水平的海滨新城,不解决这个矛盾,不充分调动外来人才(包括工人)的主动性,这个目标是难以实现的。对此,我们将专门搞一次调查研究。

八、结论 

  我们的调查包括49年以前的南村社会情况(详见附录),而以都市化过程为主。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我们的调查结论是:

  1、农村的社会组织结构和权力控制系统是与经济方式相适应的。经济活动方式越简单,经济活动范围越小,组织控制越严密;反之,经济活动方式越复杂、经济活动范围越广,社会控制出现的疏漏越多。

  从南村的历史看,49年以前农民多是租田耕种,简单小商品交换只限于生活用品。此时乡-保-甲的权力系统的职能只是一般的收钱派丁,村里的社会组织生活基本由以族长为代表的宗法组织系统控制,农民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很少人游离其外。公社化以后,公社大队生产队权力系统垄断了一切生活、生产资源,农民没有任何自由活动的余地,没有人可以摆脱行政机构的领导,这是中国历史上社会控制最为严密有效的时期,当然也扼杀了农村的生机和活力。
  改革后,农民中出现新角色,个体经营者、出外打工者、外地民工陆续出现;特别是都市化使农民有了新的谋生方式,手工业、小工厂、小企业层出不穷,它们共同导致农村发展的多元化,也使原有行政权力机构难以用现有的方式有效地管理。作为社会进步的表现,行政权力机构除社会管理及有关政策的实施外,较少干预农民日常生活,农民争取到了更大的生存空间;而作为农村组织不完备的表现,现在的行政权力机构实际上也无法严密周到地实施管理,不少问题只能靠临时性规定,靠主其事者个人的能力,靠农民个体的自觉等等。显然,随着经济活动方式的更大拓展和农民自由选择权进一步扩大

《都市化进程中的南村社会关系调查报告(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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