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0.3
第二十一条 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的特例
担任管理职位者,不适用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交通津贴
员工从住宅到公司上班时,单程距离达5公里以上者,则应给付等于公共运输部门所发行的定期来回月票金额,以此作为交通贴支给的标准。
□ 调薪及升级
第二十三条 调薪
员工工资于每年12月31日视公司经营成果增长比例,进行定期调薪。
第二十四条 调薪分类
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和核定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一)自动调薪是在基本工资范围内所进行的工资调升包括年龄工资和年资工资两项,其计算方法按第十条(年龄工资)和第十一条(年资工资)的规定办理。
(二)核定调薪考核的原则是,对于基本工资中的职能工资,根据人事科评估的员工的年度职务完成能力、工作绩效、责任度大小、协调性、贡献度等考核结果,依据第十二条(职能工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
(一)公司为配合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及员工因抚养眷属人数的变化,而使得其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时,给予员工以基本工资提高。
(二)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根据附加工资的规定办理。
(三)基本工资提高的计算,原则上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临时调薪
(一)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由其部门直属主管人员向人事科申请临时调薪,以兹鼓励。
1.有特殊功劳表现。
2.中途录用的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成绩。
3.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
(二)临时调薪的标准,则依照第十二条(职能工资)或第十三条(附加工资)的规定,采用部分调整或全部调整的办法。
第二十七条 升级
(一)公司视员工的表现,审核员工的职务完成能力、责任度大小、企划能力、判断力、工作绩效等事项后,根据第十二条(职能工资的等级晋升标准)的规定办理。
(二)员工升级后的工资,则就调升的当月起,开始支付调整后的工资。
第二十八条 初任员工的工资
(一)初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经公司甄选后成为正式员工时,其工资给付的原则,除衡量社会物价变化及一般同业间的初任工资水平外,均依规定的基准内工资标准办理。
(二)初任员工的基本工资给付标准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年龄工资……第十条
2.年资工资……第十一条
3.职能工资……第十二条
(1)中学毕业Ⅰ等1级
(2)高中毕业Ⅰ等2级
(3)大中专毕业Ⅰ等17级
(4)大学毕业Ⅱ等3级
(5)硕士毕业Ⅲ等2级
(三)当社会物价水平或同行业之间的初任工资水平与规定的基准内工资有所差异时,则以附加工资的形式进行补贴。
第二十九条
(一)中途录用的员工(初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以外者),其工资给付原则上除按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在考察员工任职前的经历及工作经验年数后,再决定该员工的职能工资等级。
(二)担任单纯的体力劳动工作者,则应无论其学历高低,一律以职能等级第Ⅰ等1级任用。
□ 定期奖金
第三十条 定期奖金的给付
公司给付奖金的原则是,根据公司业绩成长比例以及员工的贡献程度,于每年的 月及 月支付。
第三十一条 奖金计算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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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