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5年物价局价格宣传工作的安排意见
关于对2005年全局价格宣传工作的安排意见 根据行评整改的有关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各科室意见的基础上,对全局2005年物价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强领导 局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价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外宣传的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由调控科负责协调督导。 二、 宣传内容及重点 物价宣传要坚持团结、协作、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宣传报道的内容要面向社会,贴近群众,要围绕不同时期物价工作重点,总结典型经验,捕捉闪光点,有计划地组织稿件。宣传报道以网站、市内新闻媒体和系统内省市刊物为主,发挥党委政府综合部门内部刊物的效应优势,把物价系统工作的新验、新动态、新做法及时宣传出去,树立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宣传重点为物价部门的工作职责及管理权限;定调价信息;监督检查工作动态;价格举报;公用事业价格;行政事业收费;价格听证及明码标价等价格制度;相关价格政策等等、 三、宣传方式及途径 1、利用现有的“行风热线”、“异口同心 行风对话”以及威海电视台法治栏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宣传物价政策,做好答疑解惑工作。 2、计划7-11月间在报纸上开辟物价政策专栏,对价格举报和行风热线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统一进行政策答疑和宣传,为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全年开办的期数约10期。 3、与电台联合开办“价格之声”专题节目,1-2周制作一期,定点播出,及时反映物价系统行风建设情况,公布不同行业、不同系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传递物价工作动态,为全社会了解物价政策法规提供便利。 4、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上已有的物价收费政策查询专栏,及时公布教育、卫生、电信、交通、公安、司法、房产、土地、中介等系统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时局内将筹建威海物价网,通过网站及时公布我市及全省邻近地市的公用事业价格、相关行政事业收费,宣传明码标价制度、价格听证等制度以及物价部门的职责、权限,让社会各界通过互联网查询物价政策,了解价格信息。 5、围绕全局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价格法》实施六周年、“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开通三周年、《山东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等主题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围绕各个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果,抓住有利时机,披露一些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在社会上大造惩治价格违法行为的声势。 四、 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局建立对外宣传用稿登记备案制度。各科室、所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每月5日前提报本部门的宣传重点,对外宣传稿件统一由调控科登记备案,凡对本单位、本系统有重大影响事件的宣传报道,须经主管领导审阅签发后,再向外界发送。 建立健全有效的奖惩机制。调控科要根据各科室、所每月提报的宣传重点,结合全局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宣传计划,加强督导落实,定期通报宣传结果。各科室、所的用稿采稿情况做为一项硬指标与岗位责任制、星级管理考核有机挂钩,做为年终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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