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司法局2005年工作意见
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市铺开。 (二)、加强网络建设,健全制度,探讨新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 司法行政工作今年要充分发挥整体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分析研究解决农村存在的各类矛盾,整合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等多种力量,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在全社会形成以稳定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的良好态势。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实现社会秩序良性循环。加强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要求,搞好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稳定调解员队伍,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调解程序,规范调解行为,强化素质培训,提高调解质量,增强调解能力,全面推行和深化人民调解员资格准入制度和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实现各级调解组织软、硬件的规范达标。认真做好社区矫正试点的准备工作。 2、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抓住“三大重点”,解决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难点。一是抓重点对象,每年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摸查和清理。二是抓重点区域,把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放在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要求村委会安帮小组对解教人员实施“一帮一”、跟踪回访等制度。三是抓重点先进典型,鼓励所有刑释解教人员以先进代表为榜样,洗心革面,改过自新,走向新生。①、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②、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③、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④、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3、加强司法所建设。按照上三级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全面完成司法所的立户列编。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实现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合一。构建基层司法行政综合服务平台,做到编制、人员、工作的最终“三落实”。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工作整合在一起,为基层群众服务,积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民增收,为农业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树立大服务思想,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 继续贯彻“满足需求、服务发展、规范执业”的指导方针,突出抓好四项任务: 1、完善监督管理,扩大服务领域,全面提高律师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在深化“两结合”管理的基础上,加大行政监管力度,确保律师行业有序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管理的建章立制工作,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开展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标准,逐步实现律师机构标准化管理。 积极搭建平台,拓展服务领域。要进一步发挥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优势,搭建为政府部门服务的平台,逐步建立对口服务机制,为政府部门提供课题调研、法律意见。 2、以“诚信服务”为重点,全面提高公证质量。 根据中国公证员协会《关于深入开展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以“诚信服务”为主题,深入开展全市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学习、自查、整改和检查验收,大力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全面加强公证行业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坚持推行要素式公证书,抓好公证质量;要配合《公证法》的出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全市公证员依法服务、规范服务的意识,努力把公证行业建设成诚实信用、高度文明、社会信赖的行业。 3、进一步加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管理,不断适应司法改革的发展要求。 要做好现有鉴定机构的核准登记,增加各类鉴定机构的数量。要拓展资产评估、建筑工程质量评估等新的业务领域,满足社会需求。要认真做好已核准登记的鉴定机构和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扎实稳妥开展司法鉴定人的资质认证;编制完成我市司法鉴定人名册,向社会公布。要加强调研,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执业证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保证司法鉴定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4、严格管理,健全监督,全面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优化法律服务环境。 加大对投诉律师案件的查处力度,整肃律师行业纪律;利用诚信信息系统公布律师违法违纪情况;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优势,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查处假冒律师执业、非法成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未经许可设立法律服务分支机构等违法行为;开展全市公证处设立分支机构情况大检查,对有违规情况的公证处进行整顿。 5、加强引导,健全机制,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扩大服务、规范管理”为重点,全面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法制化建设。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的授权,进一步规范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各级政府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责任务;确定法律援助执法检查等制度,将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健全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监督和评估机制。要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要求,健全规范接待、咨询、受理、审查、决定、指派、办理、监督等环节,实现全程规范化管理,并建立质量监督与评估机制,对援助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加强社会组织、社团法律援助工作 《XX市司法局2005年工作意见(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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