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财工委本届工作回顾
自1997年底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紧紧围绕常委会开展工作,立足于自身职能,紧扣经济建设中心,贴近群众,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切实履行法定职能,通过对重大问题的审议和调研,发挥决策参谋作用;通过执法检查,发挥监督保障作用;通过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参与工作监督,发挥促进作用。
一、加强执法,注重监督的实效性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责就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我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每年的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划,分期实施。
为了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98年11月9日,我们召开了《统计法》执法检查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分管主任为组长的全区《统计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检查方案,明确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重点内容、方法和要求,对没有按会议通知要求到会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在执法检查中,我们充分发挥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既听取区统计局关于全区统计执法情况的汇报,又深入到基层单位和农户家中开展抽查,做到法制宣传教育与问题整改落实相结合,既注重了检查质量,又提高了检查效果。在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在统计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1、统计机构不健全,统计队伍不稳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少数在岗统计人员缺乏必备的专业技能,难以正确地填报统计资料,造成统计信息失实。2、统计基础工作薄弱,部分基层单位原始记录、台账制度不完善,以致上报的数据不准确。3、工作作风不实,少数组织统计调查的单位和部门,在进行数据综合汇总时把关不严,造成数据之间逻辑关系紊乱。4、少数单位和少数人员,无视法纪,填报统计数据凭主观臆断,个别单位的领导人在利益的驱动下,暗示、授意、甚至胁迫统计人员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以示政绩。为提高全区统计工作质量,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1、要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思想认识;2、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建章建制;3、要切实搞好统计基础工作;4、要强化对统计执法的监督。这次执法检查的声势和规模,深度和广度,影响和效果均是前所未有的,发现和揭露了一批统计违法行为,并积极稳妥地进行依法处理,统计工作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使全区上下认识到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是一种祸国泱民的腐败行为,进一步推动了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推动了《统计法》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在我区的落实。
《会计法》是我国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1999年,区人大财工委检查了全区《会计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指出有些单位领导违法干预会计工作;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薄弱,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部分会计人员素质较差,知情不报等问题。针对会计信息失真“顽症”,区人大财工委提出:1、要深化会计体制改革,实行会计委派制,规范会计工作秩序。2、要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严厉打击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违法行为,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的监控。3、要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新征管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对于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依法治税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区人大财工委听取了税务部门贯彻新征管法和依法治税工作情况的汇报,认为我区税收征管工作主要存在如下问题:1、纳税意识差,税款征收难。2、治税合力弱,依法治税难。如何正确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解决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创造一个依法治税的良好社会环境。我们认为:1、深化新《征管法》宣传,增强纳税人意识。树立违反税法与刑法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思想,改变“企业倒闭是税务部门收垮的”错误认识。2、要依法治税,形成执法合力。税收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依靠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依靠广大纳税人和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3、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税务形象。建立健全税务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保证新征管法的正确贯彻实施。
四年多来,我们还检查了《乡镇企业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深入调研,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首先要做到总揽全局,明确情况。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把调查研究既作为一种工作方法,又作为一种监督方法来抓。在选题上求“准”、在方法上求“实”、在思维上求“新”,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有份量的调查报告。
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事关广大职工群众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企业改革的成败,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1998年,区人大财工委历经1个多月,同有关领导和部分下岗职工进行了座谈调查。了解了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和思想情况,分析了职工下岗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的原因:1、职工下岗是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就业与否,不完全根据企业的技术构成和实际需要,而是通过行政安置。这种就业方式带来极强的福利色彩,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劳动力的供给总量。2、职工下岗是企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结果。3、职工自身素质的不适应。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要求越来越高,对生产岗位人员的文化素质及生产技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发展,不得不吐故纳新。4、艰苦工作岗位职工队伍萎缩。部分职工普遍存在“工资低不去三班倒不去,苦脏累不干”,讲舒适、图安逸的思想,形成了企业职工“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的局面,企业只好对外招收临时工来补缺。5、就业岗位少。每年都有大量的初中、高中、大专毕业生及退伍军人涌向本已紧张的就业市场,僧多粥少,就业压力逐年加大。6、人为因素。企业中存在着新一任领导进门,职工进出一批人的现象,造成企业富余职工人数增多。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在深入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区下岗职工再就业的8条途径:1、要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就业观念的转变。2、把“再就业服务中心”办好,使之成为再就业工作的组织保证。3、企业对下岗职工不能放任年历流,要负责到底。4、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下岗职工后顾之忧。5、对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在政策上要给予支持。6、要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强化再就业培训。7、开阔思路,拓宽再就业渠道。8、要建立一些保护性措施,确保困难职工的生活。《人大财工委本届工作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