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在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务的政策规定和工作制度;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加快建立覆盖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健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维护农民工权益;构建惠及所有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子女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生活居住等公共服务体系,把农民工全面纳入政府综合管理服务范围。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采取以下措施着力加以推进:
(一)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各相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按照各自职责,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切实做好有关农民工的各项工作。
市人劳局要加强对使用农民工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规范单位的用工行为,重点加强对用工备案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对辖区范围内的问题企业实施重点监控,针对农民工关心的切身利益,重点检查单位在工资支付、工时制度、劳动卫生等方面的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认真落实我市农民工各项社会保险等有关政策。今明两年,重点要推进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加强对就业中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的就业服务,严厉打击以就业介绍或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违法行为。加强和改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简化程序,加快审理,涉及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的要优先审理,并视情况免收、减收、缓收案件仲裁费用。
税务部门要加大对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核实缴费基数,查处少报、瞒报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
市教育局要依法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对居住在本区的农民工子女进行咨询登记、集中审核,统一安排就近入学。
市人口计生委要实现属地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将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全面纳入本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做到农民工与本市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待遇。
市卫生局要充分利用我市卫生防疫资源,多渠道开展对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将农民工纳入职业病防治范围,对重点疾病加强防控和治疗,将农民工子女全部纳入儿童免疫保健服务范围。依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把农民工列入“五五”普法教育重点对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充分发挥街道、法律援助站的作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两级法院要继续畅通农民工欠薪维权的绿色通道,公安机关要负责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涉嫌逃逸的案件。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要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权益,大力推进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特种作业和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管理。
市开发区、高新园区、建设局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建设农民公寓等办法,大力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
市人劳局、教育局、农办、农业局、团市委、妇联等要整合教育资源,根据各部门的职能继续实施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创业素质工程”及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市统计局、公安局、人口计生委要充分利用和整合部门的资源,推进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为加强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的基层组织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农民工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要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户籍管理和相关的配套制度。
市发改委、经委、工商局、文广局、农办、农业局、国土局、法制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加强管理与服务,为农民工工作、生活、文化娱乐等各方面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和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合法权益。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工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
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农民工工作相关信息,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社会舆论监督,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抓好当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农民工工资清欠一直是农民工工作的焦点和难点。能否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工的基本生活,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春节临近,当前是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关键时期,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要坚持立足企业、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解决拖欠工资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工作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把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与深化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建立预防拖欠工资的机制相结合,与解决其他债权债务相结合,要把握好工作的力度和节奏,确保工作平稳推进。
一是要抓紧开展专项检查。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对所辖区域或行业的用人单位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掌握本辖区和行业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在处理农民工工资清欠案件时,对本辖区内的问题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节前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保证农民工过上快乐、祥和的新年。这里有必要明确一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负责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管理,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将整顿农民工工资清欠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予以严厉处罚。充分发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作用,及时调解、裁决欠薪案件。
监察部门要按照《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清欠政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交通部门要狠抓重点,对我市范围内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进行严密监控,力保高速公路建设、铁路以及铁路电气化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不发生欠薪情况。
人民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开启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立案、审理、结案、执行,并视情况免收、减收或缓收诉讼费和执行费,有效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涉嫌逃逸的刑事案件,及时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
建设部门负责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建设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现象,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继续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建立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各级工会负责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逐步提高工会组织为劳动者维权的能力。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水利、国土、教育、电力、开发区、高新园区和西区管委会负责对各自行业或区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各自行业或区域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对大型公共建设项目的工程款发放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
二是要及时总结经验。各相关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过程中成功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通过联席会议系统内的交流,促进农民工工作更加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为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协力做好农民工工作,市政府已于去年12月建立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办发〔2006〕149号),由我任总召集人,范根才同志任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发改委、经委等26个部门主管领导任成员。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这个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市区和指导全市的农民工工作。请联席会议办公室抓紧提出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各部门职责、议事规则、会议制度以及办公室职责,在下一次会议上提交联席会议会议讨论确定。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民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相互配合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总之,农民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为爱民之举、安邦之策,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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