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公司业绩评估报告
入炉煤计量及采、制、化管理制度,明确煤耗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煤耗分析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发、供电煤耗的正、反平衡验证,对不正常的煤耗波动保持高度的警觉,及时组织分析、查找原因,限期制定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入厂煤和入炉煤热值差的真实性。 2、煤耗的计算和数据统计要严格执行《统计法》,数据源要真实、准确,应将皮带秤的计量数据作为燃煤量的唯一数据来源。有关部门报表和数据应协调一致,出现不一致时,应及时分析,如涉及到数据调整时要附调整依据和文字说明。 3、针对体制改革后出现的设备维护与运行界面不清、协调困难等问题,清电公司应及时与检修公司签订规范、严谨的设备维护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及可操作的考核条款,必要时中电国际应派人进行指导和协调。清电公司自身要建立健全设备巡查、维护监督、考核机制,尽快投运入炉煤采样装置,以获得真实的入炉煤热值。 4、重视皮带秤的管理,加强皮带秤的运行、维护、校验工作,提高其投入使用率,保证计量的连续性和准确性。皮带秤校验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制度的要求,并认真执行。 (二)燃煤检验未建立双重核对机制,缺少有效监控手段 事实依据: 1、入厂煤的采、制、化工作均由燃管中心一家完成,无法对入厂煤质量实行有效监督。 2、入炉煤没有采样装置,也没有独立的入炉煤化验室,无法反映入炉煤的真实热值,也不能对入厂煤热值进行核对。 3、评估队在 6月22日 和 6月28日 现场观察时,发现采、制样均不能按照国标要求严格执行,煤车采样深度不够,二分器使用不符合标准。采样班共有25人,其中主要担负采、制样操作的临时工12人,均无证上岗。 原因分析: 1、清电公司对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制度关于建立双重化验核对机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执行不力,目前入厂煤验收只有一个部门负责,没有形成相互监督的机制。 2、对采、制样的主要操作人员(临时工)培训不够,采、制操作不规范,带班人员监督不到位。 3、公司领导针对日耗煤量较大,来车数量较多,人工采样很难按照“国标”要求车车规范采样以及冬季冻车严重、采样代表性差的问题,没有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 改进建议: 1、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中电国际燃料管理制度的要求,尽快建立双重化验核对机制。加强燃料效能监察工作,成立以监审部门牵头的燃料监督小组,每月不定期抽查采、制、化工作,尤其要加大自购煤的监督力度。 2、积极研究采用入厂煤机械采样装置的可行性;尽快采用入炉煤连续采样装置。 3、加强对采、制样人员的管理,建立采、制样人员的定期轮换制度,对采、制样人员严格培训,做到全员持证上岗。 4、针对目前煤炭市场变化、煤质下降的实际,建立应变机制,对信誉度较差的矿点来煤,采取有效的采制化措施,准确核实来煤的真实热值。 (三)煤场管理不规范,出现不正常亏盈 事实依据: 1、煤场盘点数据不准确,出现不正常亏盈。 2004年9月6日 和 9月7日 两次盘点盈亏相差8048吨,两次盘煤东煤场分别选用1.15吨/m 3 和1.0235吨/m 3 不同的密度。2004年3月煤场盘亏15808吨,8月盘亏20536吨, 9月28日 盘亏55725吨,10月盘盈2004吨。 2、煤场盘点不规范,没有做到按月盘点。评估队查阅2004年和2005年盘点记录,发现2004年3月是中旬盘点,6月是下旬盘点,9月是上旬盘点,11月是下旬盘点,不符合规定。煤场盘点未按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制度规定做到每月盘点一次,如2004年1月、2月、4月、5月、12月、2005年1月没有盘点;盘煤时,未按要求进行煤堆整形;库存煤密度长时间未做测定,仅凭经验数据估算。 3、煤场存煤不能按照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制度规定的不同煤种分堆存放、先堆先用,对燃用高挥发份的褐煤没有撒均压实、定期测温。 6月28日 评估队参加厂里煤场盘点时,发现东煤场北侧和中部各有一处自燃。评估队访谈有关人员,了解到储煤场2004年发生多起自燃,今年3月末、4月初也曾发生过大面积自燃。 4、掺烧手段单一。清电公司制定的混配煤管理规定中的掺烧方案仅明确来煤的直接掺烧,没有煤场取用时的劣质煤掺烧方案。 原因分析: 1、清电公司没有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燃料管理制度,对煤场管理不重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2、煤场盘点组织混乱,责任不清,分工不合理,没有制定盘点标准和执行程序。煤场出现不正常亏盈时,没有及时分析,查找原因,而是任其盈亏,人为调整数据。 3、煤场管理有章不循。清电公司2004年10月下发了《燃料储煤场质量保证管理制度》,制度中规定了盘煤、储煤场定期整形、防止自燃等内容,但是都没有认真执行。煤场管理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心不强,主动性差,积极性不高。 4、清电公司对煤场储存的高挥发份煤种没有积极利用煤场现有设备进行掺配,以致高挥发份煤种长期存储,造成热值损失和自燃。 改进建议: 1、按照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制度的要求,修改和完善煤场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认真执行,并按制度检查和考核,建立长效考核机制。 2、制定煤场盘点标准和执行程序,明确盘点人员和责任部门,严格固定盘煤时间,完善盘煤手段,改进盘煤方法,盘点记录要规范齐全,参加盘点人员要签字。 3、按集团公司的要求,完善煤场的储存措施,完善煤场消防、喷淋设备。按煤种分堆存 《发电公司业绩评估报告(第3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75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