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公司业绩评估报告
放,定期测温,防止自燃。 4、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合理组织实施燃煤掺烧方案,重点加强高挥发份煤种的掺烧,真正作到先堆先用,烧旧存新,减少煤场损失。 (四)燃料数据统计不严谨,随意性大 事实依据: 1、煤场亏吨损耗,随意冲销。2004年9月份财务报表核销储损耗煤66589吨,2004年12月又冲回。 2、燃料库存数据,统计不规范。2004年12月财务报表期末结余燃煤库存126924吨,燃料报表12月期末账面存煤60335吨,相差66589吨。2005年1月燃料报表期初库存为47342吨与2004年12月燃料报表期末账面存煤60335吨相差12993吨。2004年9月燃管中心向商务部和财务部分别报出电生16—1表,月末库存分别为51817吨和47021吨,燃管中心燃料报表2004年11月月末结存量为85899吨,而2004年12月月初结存量则变为84200吨,数据均不一致。 3、入炉煤没有热值化验,热值差完全是人为调整数字。2004年7月热值差调整为360kcal/kg,8月为287kcal/kg,9月为290kcal/kg,10月为410kcal/kg,11月为400kcal/kg,12月为280kcal/kg; 2005年1、3、4、5月在入厂煤热值上减去120kcal/kg,2月热值差调整为318kal/kg。 原因分析: 1、清电公司没有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能保证燃料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2、清电公司没有从根本上研究热值差增大、煤耗升高的真实原因,不懂管理,不会管理,不学习管理,不研究管理,当发现帐物不符时,为了保持煤耗的相对平稳或控制热值差在规定范围内,弄虚作假,随意调整数据。 3、没有认真执行数据统计、审核的有关规定,相关负责人审核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统计数据的错误,以致出现数据的不统一。 改进建议: 1、清电公司应认真学习《统计法》,重视燃料数据的统计,严格执行统计法规,杜绝虚假数据。 2、煤耗计算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采用规范的正平衡方法计算,用反平衡方法校验。 3、制定燃料统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数据填报、审核、批准程序,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主要统计结果要有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签字。 (五)非生产用能基础管理薄弱,机制不完善 事实依据: 1、企业没有制订非生产用热、用电管理办法,也没有制订相应的工作标准,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管理职责不清。虽然编写了《非生产用汽管理方案》、《企业内部非生产用电管理办法》、《生产、非生产用汽流量计维护分工和统计计量管理》等制度,但没有形成正式文件,也未以此为依据,认真执行。 2、非生产用电、用汽管理粗放、随意。根据电厂《非生产用电管理规定》中第3大项第1条:“非生产用电范围仅限于企业内部的非生产部分,不对外供电”,而由6kV母线引出的肖台子线鸡场变,为清河区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提供电能,显然已超出此范围。评估队现场调研发现,存在私自接电、接汽现象。 3、非生产用电收费没有保证措施。非生产用电每月由安生部负责抄表,财务部根据安生部抄表数据进行收费,而对于未交费的用电部分没有相应的保证措施。根据财务部提供数据,2005年1-4月非生产用电电费回收金额仅占应收费用的32.31%。 4、非生产用电、用汽协议不规范,收费标准低于成本和市场价格。2004年清电公司与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清电实业公司)签订的供热合同规定:每吨乏汽(实际供热蒸汽不是乏汽而是抽汽)费用为12.37元。沈阳地区供热蒸汽的市场价格是每吨100元左右,若按照清电公司商务部提供的每吨蒸汽折算113公斤标煤来算,每吨蒸汽的成本价为48元(不含除盐水成本),供汽价格仅相当于电厂成本价格的四分之一。2005年1-5月非生产用汽影响供电煤耗共计 15.57g /kWh。 5、非生产供热未按实际负荷收费。由于供热没有计量装置,清电公司和清河实业公司签订的供热协议,按实业公司提供的67.5万平方米收费,经评估队测算,实际热负荷远大于此。根据沈阳市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沈阳及周边地区每平方米供热标准新屋50J/s,旧屋65J/s。供汽流量用安生部提供的95t/h、供暖标准取用每平方米60J/s,核算供暖面积应在100万平方米左右;跟据机组实际运行情况,供暖期间8号机带热负荷能力已达极限,由此推断机组带热网面积远不止是实业供热公司提供的67.5万平方米。 6、非生产用电存在不收费和收费价格不合理现象。非生产用电54家,不收费24家,2005年1—5月份不收费电量4278429kWh,占非生产用电量55%。原为企业养鸡场提供的电源,养鸡场关停后,现为清河区反贪局、检察院等单位提供电能,长期不收费。对社会一些供电用户收费标准2005年5月前按0.25元/kWh,5月起调整为0.30元/kWh,低于职工社会用电0.45元/kWh价格。 7、生产与非生产用汽是由4台10万机的三段抽汽与4台20万机的二段、五段抽汽供给,8号机主要担负热网供汽。采用二段抽汽进行对外供汽既不经济,也不符合节约能源的原则。 原因分析: 1、清电公司对非生产用能不重视,没有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收费保证机制,非生产用能基本疏于管理。 2、非生产用能对企业能耗影响程度模糊不清,非生产用能费用回收没有保证措施,不能及时足额收回,以致出现供热不按实际面积收费、收费标准过低和费用不能全额收取等问题。 3、清电公司领导观 《发电公司业绩评估报告(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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