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工作管理规定
6、 项目负责人负责用户来函、来电的回复工作,负责用户的来人、来访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去解决用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提出的有关要求及为用户提供的资料、产品的催交、协调、管理工作;
7、 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按合同中规定的预付款、进度款、货款、质保金等催收工作,并按销售分公司计划要求,完成好回款任务;
8、 项目负责人对产品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有效解决,对难点问题应积极主动向有关领导汇报,促进该项目全面顺利完成;
9、 对重大项目成立项目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小组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命项目组组长。
四、 工作联系单传递过程管理制度
1、 销售分公司与其它部门的业务工作协调实行工作联系单制度;
2、 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技术资料数据、生产周期、进度、采购价格等)需同有关部门协调的,由项目负责人或部门经理组织传递;
3、 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用户要求,需同有关部门协调(如技术资料、数据修改、补充合同等事宜)由项目负责人或合同管理员负责组织传递;
4、 在售后服务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所在部门对用户在开箱点件、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负责组织传递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5、 对用户提出的生产进度、配套情况、交货时间、产成品交付形式、产品发运等事宜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传递工作联系单,至综合管理部合同管理员;
6、 合同执行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公司以外的其它单位传递工作联系单,并将联系单送到合同管理员处备案;
7、 填写联系单要规范,填准填全所要求的内容,需要回执签字、存档的应做好合签以备存查,全部工作联系单应装入产品合同档案,不得私自保存。
8、 各部门联系单由各部门统一编号登记,联系单台帐编号如下:业务部HAY05***;外贸部HAW05***;综合管理部HAG05***;山东办事处HAS05***;包头办事处HAB05***(联系单及台帐格式附后)
五、 日常综合管理规定
1、 综合管理部负责综合统计,有关信息的管理,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2、 客人、用户的招待管理制度;
(1) 顾客来访前,项目负责人或业务部门要将顾客来访的目的、日程、人员、职务等情况,做出详细接待计划报综合管理部。
(2) 综合管理部在接到报告后,按计划安排落实好(我方接待人员、会谈地点、用车情况、就餐地点、礼品标准、日程安排等),协助业务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3) 客人因生产进度、交货等原因来公司,应帮助安排食宿。
(4) 客人来公司后需参观景点的,按业务部门提出的接待计划,管理部统一协调安排。
(5) 综合管理部每次接待完毕应做接待小结,登记存档。
《营销工作管理规定(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