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反腐倡廉形势学好党内法规争做优秀青年干部
文章标题:认清反腐倡廉形势学好党内法规争做优秀青年干部
一、关于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
我们党领导着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既要加快发展富民强国,又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这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反腐倡廉新的实践。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确立了正确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而且亲历亲为。1993年以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每年都分别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从大局和实际出发进行决策,并通过中央纪委全会向全党作出部署。国务院每年召开廉政工作会议,部署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保证了反腐倡廉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平稳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
反腐败工作千头万绪,归结起来就是两件事:一是坚决惩治腐败,二是有效预防腐败。做好这两件事,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治标与治本又是一整套相互联系又各有侧重的系统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继续向前推进,在继承中发展创新,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具体表现在八个方面。
一、保持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2003和2004这两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34万余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万余人、厅(局)级干部836人、省(部)级干部34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有931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318人、厅(局)级干部158人、省(部)级干部16人。(去年底《人民日报》总结了腐败案件的“三多”的新特点: ———落马高官多,“五长”现象值得关注。在今年的落马贪官中,厅级以及省部级一把手较多,形成了较为突出的“五长”现象。这“五长”主要是指:秘书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检察长以及法院院长。 2004年被查处的厅级以上秘书长至少有9人,其中重量级人物有原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王道生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一份内部材料称:“与交通厅长一职相似,秘书长群体近年来也成为腐败案的高发人群。” 省市一级宣传部长的落马同样引人注目。原重庆市委宣传部长张宗海、原成都市委宣传部长高勇等今年先后被查处。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的腐败行为大都发生在早先担任党政一把手期间。专家认为,这些贪官被带“病”提拔,并跻身各地党委决策层,暴露出我们干部选拔工作中的深层缺陷。 组织人事领域是近年来腐败的多发地带,“买官卖官”在一些地方泛滥成灾。今年,曾担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达8年的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因涉嫌受贿950万元被查处,引发了黑龙江的政坛“地震”。原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也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双规”。 今年至少有5名市级以上检察长被查处,其中原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涉嫌受贿,成为全国第一个被立案审查的在位省级检察长。此外,今年还有来自贵州、江苏的两名省级反贪局长先后“落马”。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也因涉嫌重大经济问题被“双规”,成为全国第三个被查处的省高院院长。监督者和裁判者的腐败,引发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强烈关切。 ———受贿案多、案值越来越大。在今年的腐败案件中,受贿案比重持续升高,几乎所有落马高官都涉嫌“受贿”。并且,贪官的受贿金额巨大,动辄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甚至超过亿元,这表明贪官占有物质财富的欲望和腐败的冲动依然空前强烈。 如11月份被判处死刑的原河北省外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受贿数额达4700多万元。而目前外逃的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涉案金额竟达2亿多元。国家动用重典严惩腐败分子,但一些腐败分子却不收敛疯狂本性,敛财金额不断创造历史新高,显示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 ———窝案、串案多,“集体腐败”特征明显。今年侦查终结的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一案,牵扯出260多名官员。一半以上的绥化县(处)级以上干部卷入其中,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等众多高官也因此被牵出。而对韩桂芝案的顺藤摸瓜,又牵扯出一大批腐败官员,一批省厅级干部已被免职。不久前证监会官员王小石涉嫌受贿被批捕,同样牵出多名腐败官员。)我们党是有6900多万党员的大党,每年受处分的绝对数比较大,但比例只在1.8‰左右。近年来,这个比例是波动的,总的趋势是下降的。这两年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占受党纪政纪处分总数的2.7,不到全国党员总数的十万分之七,这说明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中央纪委、监察部始终强调严格办案纪律,坚持文明办案和依纪依法办案,坚持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与维护合法权益并重,坚持实事求是,把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的缺点、失误同以权谋私、搞腐败的行为严格区分开来。近年来我们查核举报失实的信访件有6万多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主持
了公道。
二、切实纠正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中央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这两年抓的重点纠风项目大部分是中央领导提出来的,都不同程度地取得了成效。1999年以来,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拖欠补偿费、拆迁补偿和安置不落实、拖欠下岗职工生活费和安置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大部分得到解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取得新的成效,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有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高等学校招生“双轨制”收费得到一定遏制。仅2004年一年,通过专项治理,各地共减轻学生负担39亿元。医务人员上交回扣、“红包”、开单提成涉及金额4947万元。通过减免农业税和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等措施,给农民带来446亿元的实惠。涉农负担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大幅度下降。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有28个省(区、市)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利用职权发行的工作成效明显,全国共减少向基层和农村发行报刊订阅费用18亿元。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全国共减少统一着装人数总计207万人。纠风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依靠群众。各地各部门注意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去年全国参加评议的代表达到138万人,有14个省(区、市)在电台开办了“政风行风热线”。
三、加强了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廉洁从政方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定,这两年又概括为“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今年以来,我们着重针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了查纠的力度,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使这些问题有所遏制。许多地区和部门认真开好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推行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谈话等制度作为加强教育的重要途径。截至去年底,有23个省(区、市)建立了述职述廉制度,27个省(区、市)建立了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28个省(区、市)建立了诫勉谈话制度。
四、监督工作开创了新局面。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继续全面得到加强,监督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形成。这里我着重讲讲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得到加强的情况。2003年底,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方面的基本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内监督的高度重视和加强自我监督的坚强决心。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建立了专门巡视机构和专职巡视队伍,加强对地方和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去年对12个省(区、市)和6家中央管理的银行进行了巡视。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派出113个巡视组,对195个市(地、州)和省直部门开展了巡视。通过巡视,发现了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掌握了一些重要线索,督促纠正了一些不良现象,也发现了一大批为民、务实、清廉和敢抓敢管的优秀领导干部。同时,中央纪委、监察部对36个派驻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加强了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行政监察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国务院一直非常重视发挥监察部的职能作用,给予了及时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今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审计、监察等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这是对我们的肯定,也是对我们寄予更高的期望。近年来,各级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紧贴政府部门的业务,全面履行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第一,围绕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发挥了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第二,围绕为发展经济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发挥了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第三,围绕推进各项重大改革发挥了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第四,围绕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和质量发挥了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第五,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第六,围绕保护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果,各级监察机关加大了办案力度,清除了一批蛀虫。
五、颁布实施了一批重要法规。党的十六大以来,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3部党内基础性法规,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委、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等一批重要法规。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单位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反腐倡廉的1500多件政策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115件文件。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和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任务,自己更要带头依法履行职责。
六、改革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中央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落实。许多改革都有着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作用,因而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工作。有的改革最早还是由纪检监察机关从反腐败的角度提出来的,到后来发展为这个方面的综合改革。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或参与的改革有:
(1)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进一步深化。这几项改革能够有效解决权、钱、人管理制度存在的弊端。一是截至2004年底,国务院部门共取消和调整1806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审批项目总数的50.1;各省(区、市)也取消和调整22220项行政审批项目,占总数的一半以上,实现了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二是中央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部门达到140个,涉及预算资金1948亿元,今年中央部门要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中央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约90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彻底脱钩管理的中央部门扩大到40个。三是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有关制度正在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的各项管理体制逐步规范。四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6个文件,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得到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深入。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进一步完善。目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逐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2003年全国共出让土地面积5.19万公顷、价款2398亿元,2004年出让土地面积5.21万公顷、价款3254亿元;全国已建立200多家产权交易机构,产权转让进入市场交易的数量逐年增多;政府采购规模从1998年的31亿元提高到2004年的2136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1。
(3)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在政务公开方面,乡(镇)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县(市)和市(地)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正在全面推行,省(部)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逐步展开,医院、学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也在积极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今年3月,中办和国办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在厂务公开方面,全国共有38万多家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制度,其中:国有和集体企业近16万家,推行面为95;非公有制企业22万多家。在村务公开方面,全国90以上的村建立了公开栏,涉及农民利益的村务、财务等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开,村级民主管理有序开展。
七、反腐倡廉的环境和氛围越来越有利。首先,思想基础越来越好。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这些年来,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程度和认可程度逐年提高。我们党开展的反腐败斗争不仅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在国际上也产生了积极的反响。近年来每年都有不少外国政界和专业人士来华考察反腐倡廉工作,其中有的人在访华前对我国的反腐败工作表示怀疑甚至否定,但离开时大都改变了看法。
同时社会政治环境越来越好。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成立以来,继续把民主法治建设摆到了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认清反腐倡廉形势学好党内法规争做优秀青年干部》